刘晓庆涉税案--诚信缺失的根源
刘晓庆的税案是这几天媒体的主要内容。从媒体的报道中,我看出上面的意思是:1 要严格税法的执法,2 对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要严格监管。对此我举双手赞成,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任何偷税漏税的行为都要严厉打击。但是被我们忽视的另一方面是纳税人的权利。前几天有一篇关于纳税的报道,一个百多岁的老人托她七十岁的女儿缴了127元的农业税。不久前关于公务员加薪时也有人提出:如此大规模地动用纳税人的钱之前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法律程序。更早些时候关于深圳地方人大开会的报道中我也看到,有些人大代表对深圳市政府每年向市政府的七所直属幼儿园拨款1500万元提出异议。
这些报道中让我们想到什么呢?第一,让一完全没有劳动能力的百岁老人缴税,这恐怕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吧?税种的设置,企业的税赋水平,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起征点的高低,是否得到了充分的论证?作为一个公民我完全有理由问:现行的税法公平吗?合理吗?第二 纳税人的钱是不是都用到了该用的地方?象深圳市政府这样把纳税人的钱用于市机关福利,而让大批应该享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因学位不足而失学,显然不是纳税人的初衷。税款的使用谁来监督,有什么法律来保障它不被非法浪费掉?
现在时髦讲诚信,但诚信是建立在公正的基础之上的。诚信的缺失实际上是这个社会公正的缺失的表现。不讲诚信的大人物没有理由指责别人。就税法的实施来讲,别拿刘晓庆开刀,应该有个阳光法案,上到国家主席,小到平头百姓一视同仁,税法和其他法律一样,应该是个电网,而不是个蜘蛛网。最后在体行政府一句:知道贺龙元帅是如何走上革命道路的么?
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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