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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爆“惊天巨案”:涉案金额高达200亿

 2002-06-04 19:2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昨天,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罪名对陈学军、吴芝刚等10名被告正式提起公诉。据检察机关指控,陈学军等人勾结海淀国税分局员工吴芝刚,在2000年3月至2001年2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83份,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4863份,造成国家至少3亿余元的税款流失。

   举报牵出惊天大案

   从2000年10月起,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税局等部门就不断接到举报,说在北京许多高级宾馆,有一个叫陈学军的人,伙同税务机关的人倒卖增值税发票,数目惊人。

   举报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公安人员不仅掌握了陈学军大量的犯罪事实,而且与陈相勾结作案的海淀国税分局的工作人员吴芝刚也进入侦查人员的视线。

   2001年2月19日深夜,侦查人员在上地花园酒店将陈学军及其女友吴晓红抓获,另一拨人马则同时行动,在吴芝刚家里将其擒住。次日,陈学军等人被刑事拘留。

   2001年11月,此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据了解,陈学军案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涉案金额最为巨大、危害最为严重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小泥工成“倒票大王”

   现年29岁的陈学军原是浙江临海市农民,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从1995年开始到外面闯世界。

   1995年到1996年间,陈学军先后在杭州、深圳等地做泥工,但没赚到什么钱。1997年,陈学军来到北京,开始在中关村做计算机配件生意。在此期间,他认识了一个倒卖增值税发票的老乡王明,给王当起了马仔。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扣税凭证,而法律又对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和条件作了严格规定,这就使得一些想少交税或不交税但不具备合法资格的企业和个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垂涎欲滴,专用发票的身价也随之陡增,引得一些不法分子趋之若鹜,做起了“票贩子”。

   王明通过自己在国税局的关系,领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倒卖给客户,而陈学军则主要负责送发票给客户。凭借这个机会,陈学军不仅在国税局认识了不少人,结交了不少客户,而且摸清了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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