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国债为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试点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试点范围包括工行、中行和建行北京、上海分行的部分营业网点,农行北京、上海、浙江分行的部分营业网点。
本期国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每年支付一次,票面利率由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承销团成员投标确定;发行总额460亿元,其中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255亿元,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发售205亿元。本期国债于2002年6月3日招标,从6月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12日发行结束,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6月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09年6月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在商业银行柜台购买记账式国债实行实名制,除金融机构外的各类投资者,均可凭有效证件在试点银行柜台开立国债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本期国债发行期内通过试点银行柜台,以每百元面值100元的价格面向社会发售。
本期国债于6月1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流通。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比照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制定。
记账式国债柜台销售和交易试点工作,在法定节假日停止进行。
- 关键字搜索:
- 财政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