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妙然曾是全国知名度极高的“女强人”。她于1991年4月任珠海市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7月起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对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做过一些有益工作。9年来,她除了负责百货集团外,还兼任过27个其他职务,如会长、董事长、经理、顾问等。9年间她共获得48个全国、省、市级荣誉称号,全国性的荣誉有7个: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女企业家、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省级荣誉有: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十佳女职工、省优秀女企业家、“南粤巾帼十杰”等。她共获得8次省、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是中共珠海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香洲区第四届人大代表。
然而,据珠海市检察院查明:张妙然在任珠海市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涉案金额累计人民币46·5万元、港币11万元、美金4千元和价值港币6·5千元的女装帝舵手表一只,数额巨大。1991年至1995年上半年,珠海伟民(澳港)设计装饰公司经理张伟民承接了珠海市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的百货广场及下属前山百货商场的装修及安装玻璃幕墙等工程。期间,张妙然8次收受张伟民贿赂人民币20万元、港币9万元、美金4千元和价值港币6·5千元的女装帝舵手表一只。1992年至2000年,澳门商人汪建发与珠海市百货(集团)公司合作经营百货商场过程中,张妙然5次共收受汪建发贿赂26·5万元。1996年中,个体商人林锡周为了与珠海百货(集团)公司合作经营百货广场的家电、影音商场,在澳门向张妙然行贿港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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