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腐败亡国--魏玛的教训
读魏玛,常常使人唏嘘不已:为什么一个好好的共和国,就是不能顺利地替代德意志帝国,有效地建立起优良的民主社会秩序,并依据这一基础来阻止纳粹的兴起呢?为什么不出14年,它就退出历史的舞台,不仅使得德国的民主进程放缓,而且使得全世界人民必须忍受纳粹的蹂躏?人们对此的解释,可谓多矣!历史的、思想的、文化的、社会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但是,从一个视点看去,最能够准确地了解魏玛迅即退出历史舞台的原因,却往往为人们所忽视:魏玛是被腐败灭亡的!在两个帝国的夹缝中
魏玛是一个共和国。如果说前此俾斯麦依靠"铁和血"建立起来的德意志第二帝国,还是一个带有浓厚古典国家色彩的政治实体的话,那么,魏玛共和国就可以说是德意志民族建立起来的第一个力图规范化、制度化运作的现代国家形态。
但是,魏玛的时运不济:它处于德意志第二帝国与第三帝国(纳粹德国)交替的历史夹缝中。1918年魏玛共和国宣布成立时,前有第二帝国的一系列官员直接进入魏玛共和国担任要职,后有第三帝国的活跃分子、以及左翼激进主义者在瓦解魏玛的共和基础。魏玛共和国的领袖们,算是抓住了建国的要领,一开始就下大力气制定宪法,期望就此给魏玛共和国提供一个政治运作指南。只是这种努力,一方面,是在受制于第二帝国的政治习性的基础上展开的。另一方面,则是在纳粹的攻击下进行的。因此,它自开始就没有一个良好的基础。
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品性,对于魏玛的影响是直接的。马克斯·韦伯曾经指出,由于第二帝国的政治运作,完全是在俾斯麦玩弄政治伎俩的基础上运行的,社会政治制度成为俾斯麦游戏的对象。因此,整个第二帝国期间使得德国人没有受到任何政治教育,德意志成为毫无政治意志的民族,人民习惯于盲从政府或长上。人们对于政治形成了一种无力感。政治就仅仅是在技巧的水平上运行着。于是,第二帝国成为一个无法抑制的普遍腐败的国家--王室贪婪,高官只管牟利,军人为获利与富有的年轻女子结婚,而且从战争中掠夺财富,大发国难财。
这就是魏玛共和国的政治底子。一个十足的烂摊子。当魏玛共和国在稀里糊涂中宣布诞生的时候,他的领袖们也是一帮政治上充满无力感的家伙:对于国家究竟应当建立在什么样的强有力的、稳定的政治制度基础之上,没有能力达成共识。于是,国家的管理水平很低。社会的分崩离析与经济的全面困境,没有得到缓解。
第三帝国,就正是在魏玛共和国乏力地统治德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第三帝国的崛起,表现了魏玛政治统治的失败。希特勒等纳粹党人对于建立在烂摊子基础上,而又乏力地运作着的魏玛、尤其是魏玛无力克服的腐败,极尽攻击之能事。从中向人们表明纳粹的"力量感"。于是,魏玛陷入一种前有腐败无力的第二帝国宥限的政治架构、后有第三帝国以攻击这种无力来瓦解共和基础的窘境之中。魏玛共和国的短命,似乎就此注定。
腐败丛生
魏玛共和国的领导人不是说不努力为魏玛工作。他们为国家的建立与治理,是耽尽心机的。只是可惜的是,当他们将全副身心投入到魏玛宪法的起草、政党的组织与整合的政治活动中的时候,对于关系到新兴的共和政治运作的合法性问题的重要问题--大众期盼的以清廉的政治、有效地统治国家的底线要求,掉以轻心了。他们以为,有了一部宪法,有了一种为国家而工作的道德热忱,就可以解决国家的治理问题。其实不然。在一个缺乏统一的政治意志、又缺乏有效的政治教育的新兴国家里,这样的统治策略,只会落得个无法有效整合社会秩序,使得社会混乱的结果。魏玛时期存在的、本来应该让人触目惊心的腐败,居然不为统治者、政党活动家所留意,就几乎可以说注定了魏玛的自取灭亡。
魏玛时期的腐败,是十分普遍的。这种普遍的腐败,可以分三类情况来看。一方面,是政府的政策性腐败。这是腐败普遍生长的决定性因素。魏玛初期,国家财政面临破产。按照常理来讲,政府借来的资金,应当用于紧要的生产性需求。但是,魏玛政府却用来修建富丽堂皇的邮政局、市政大厅、体育场等等。他们希望就此获得世界的承认:德意志民族是优秀的。其实,从政府应当按照"有效政府"的模式运作的要求来看,假如一个政府的运作一开始就注定自己必然的失效,那就是一种最可怕的腐败。它为社会各个阶层谋求非正常的消费这种腐败的社会心理,提供了范本。加之魏玛政府对于德国经济的困境毫不了解,在经济危机时期,大势鼓励人们进行"万无一失的"储蓄和投资,结果却无法对之有任何保障。政府的信用程度大大降低。增长了人们自己谋求利益的腐败心态的强度。
另一方面,则是官员们的贪污。魏玛时期,对于军队的纵容,使得魏玛政府无法将国家得到有效治理必须依赖的强力系统,纳入到管理的正轨上面来。决定性地影响魏玛共和国前途的兴登堡、鲁登道夫等人,出生于本来在第二帝国时期就获得了特权的陆军。在这种背景下,军队对于一战失败后的契约,没有一种尊重。相应地对于将它放纵到自己控制之外的政府,也没有一种服从。兴登堡自己手下的一位将军,曾经非常自持。这时也运用起特权。人们专门为他举行了购买庄园的募捐活动,为他"筹集"了一大笔可以用来"购买"庄园的资金。
兴登堡自己也是一个腐败的典型。一方面,他允许资助他的工业大亨们在每吨煤和铁上涨几分钱,以便他们资助自己的时候更为大方。另一方面,这些在政策上捞到好处的工业大亨们则捐出"少量"的钱,给兴登堡购送一座庄园。而且送得颇有长远眼光:考虑到兴登堡年岁太大,他百年之后由儿子继承的话,会交纳大笔遗产税,因此就在兴登堡八十岁寿辰赠送庄园的时候,同时将庄园作为他四十八岁的儿子的生日寿礼!国家的税法,就在这种权钱勾结中,丧失了法律的约束力。
再一方面,金钱握有者不分对象地寻找政治代理人,使得腐败迅速蔓延。以前的容克地主,与工业大亨一起,拼命怂恿政府让马克崩溃。以便在货币贬值的时候,为自己捞到好处。而工业大亨与容克地主一方面在与魏玛政府勾结起来的同时,也明白魏玛不是他们长期的依靠。他们明白面向未来的政治投资是多么重要:纳粹就是这样在他们那里获得政治资助的。权力完全与利益结合在一起了。他们的行为逻辑很简单:只要给纳粹足够的钱,他们上台后就会像兴登堡等人一样,听命于他们。这完全是通行的腐败逻辑:金钱能够购买权力,权钱一定是要联姻的。
腐败的社会,它的社会心理是十分扭曲的。魏玛时期腐败的盛行,使得德国人一方面痛恨腐败,另一方面则恨不得自己有腐败的机会。这种扭曲,使得魏玛陷入了通常的腐败社会必然的短命处境:一则引得人们对于这个社会机制背后的社会制度安排失去信心。二则恨不得这样的国家被一个更为理想的政治实体取代。普遍腐败埋葬着魏玛。
"完美的"民主
如果说魏玛共和国就是一个单纯纵容腐败的国家,那也是不公平的。魏玛的主要政治领袖们、尤其是政党领袖们对于魏玛的自由民主政治建设,是投入了大量精力的。而且在现代宪政史上,一部魏玛宪法足以让人对于自由民主动容。所以,像马克斯·韦伯这样的学问家才会积极投入到魏玛的政治生活中去。而经历了魏玛共和实践的、像斯特劳斯这样的大哲,尽管对于魏玛自由民主在政治理论上有所批评,但是也不无眷念地缅怀"魏玛奇迹":他认定魏玛共和乃是德国人的一个伟大创造!
魏玛乃是寄托了德国人情思的现代政治创造。
魏玛共和国的宪法一向被人认为是一部近乎完美的宪法:人们讲,魏玛宪法是二十世纪所见过的类似文献中,最自由和最民主的一个,结构严谨到几乎完善,条文令人钦佩,读起来使人觉得完善无瑕的民主制度就此获得了保障。而且这部宪法博采众长,内阁制取法英法,总统制仿效美国,人民复决制源自瑞士。在宪法思想与制度安排上也让人动容:"政治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得到伸张,诸个人社会-政治自由得到捍卫,尤其是不分男女皆有选举权一点,让德国人在自由民主政治史上占得先机。
然而,以完美为诉求的魏玛宪法,却没有能够为魏玛带来稳定的宪政状态。一方面,这是因为魏玛宪法对于自由民主宪政制度的稳定性要求,熟视无睹。宪法的制定者们对于权利的周遍化,比对于权力的稳定性,更感兴趣。于是人数极少的党派也可以在议会中依据权利随意叫嚣,尤其是像纳粹党一类歪门邪道的政治组织。民主政治运作的有效性严重地没有得到体现。而足以体现宪政精神的自由主义政党,希望的只是"手中没有剑的正义"。腐败的旧军人行为照旧,司法维护着权势者的利益,应当成为自由民主宪政的人格代表的自由主义者大多被流放,只是一批温和得可以的社会民主党人不尴不尬地掌握着国家权力。他们对于侵蚀国家健康肌体的腐败,丧失了果断治理的能力。所以,另一方面,可以说像魏玛这种追求完美的民主,必然是懦弱的民主。在德意志这块缺乏民主土壤的社会里,不对于腐败加以严厉的打击,并建立起清廉政治的基础,要想建立健全的民主机制,来达到振兴国家,建立新兴秩序的目的,只能是一种可爱的幻想。如此,民主在德意志只能陷入一种懦弱的状态。懦弱的民主,常常会造成社会的失控。腐败据此而获得了它泛滥的社会空间。正义退隐到国家政治生活的幕后。这样的国家不亡,简直就是没有天理了。
呼唤专制
民主无法有效整合社会,而形成一个有序的状态。那么,对于专制保持秩序的有效性,就会发生一种偏离现实后的追怀。一方面,人们脱开专制的控制之后,对于专制情况下,因为信息不畅通和官方当局的有意遮掩,其实大量存在着的隐性腐败加以完全的无视。另一方面,则对于专制条件下的腐败的公开数目的稀少,印象深刻。同时对于专制条件下保持的某种"优良"秩序加以幻想。尤其是后起的新生政治活动家与政治思想家,对于人们的这种眷念,有一种天生的敏感。他们对于人民眷念专制,推波助澜。自由民主宪政便处于一种被大家都想瓦解的境地。
魏玛共和国,就是在这种境地里挣扎了14年之后黯然灭亡的。一开始,像希特勒这样的政治投机者,就以魏玛没有有效整合社会秩序,对魏玛极尽攻击之能事。面对魏玛政府政策的无能,他煽动人们"我们的痛苦只会增加"。面对普遍的腐败,他则鼓动道"坏蛋们安然无事","这是个强盗的国家"。"国家本身已经成了最大的骗子和恶棍"。民主简直就是为这种恶劣政治护航。因此,"我们不再听命于一个建筑在骗人的多数决定的玩意儿上面的国家了。最后他赤裸裸地呼唤"我们需要独裁"。
确实,普遍的腐败,容易煽起社会的普遍怨恨情绪。在这种社会心理氛围中,一些别有用心的政治投机者就会以对于腐败,以及治理腐败无能的政府的攻击,来偷运自己的政治货色。当年的纳粹党人深谙此道。像希特勒的叫嚣,就是以煽动人们的不满开始,将腐败归咎于政府,然后为自己的政治主张张目。其实,希特勒的这种举动,像所有以指责腐败或政府无能的政治投机者一样,不过是以自己的隐性腐败来指责显性的腐败,他们并不是真正追求清廉的政治。像当年希特勒一样,他们就安然在工业大亨和容克地主手里,大笔大笔地接受政治投资者的捐助。然而,他们以自己对于腐败的严厉谴责,以对于缺乏正义之剑支撑的自由民主政治的指责,以对于专制制度有效性的申述,引导人们的思路与行动,从向往民主走向支持专制,实际上也只不过是谋求国家权力的手段而已。后来纳粹的行动,也并没有以对于清廉政治的追求为目标。纳粹官员的腐败,实际上相比于魏玛,有过之而无不及。就此而言,腐败既是民主的埋葬者,也是专制政治的开路者。有效治理腐败,对于健全的民主政治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
在现代的边缘上:国家兴衰所系
魏玛共和国的建立,将德国置于了一个现代化的真实起点上。但是,魏玛共和国的领袖们对于现代国家的兴衰所系,则未能了然于心。他们太看重文献意义的宪法。又太着重于追求没有自由民主传统作为保障的平等化民主。对于新兴现代国家的基石是什么的问题,则没有成竹在胸。于是,国家缺乏有效的支持力量。
从魏玛的教训上可以看出,对于处在现代边缘上的新兴民族--国家来讲,最容易发生的就是对于新生的民族--国家变迁这一方面的恐惧感,以及由此而生的、对于消逝中的旧政体的有序性的眷念感。这种社会心理表现为:人们一方面平静地享受着新兴国家及其生产方式带来的丰厚物质财富,另一方面则愤怒地指责新兴社会出现的某些不足。意欲在旧有的秩序中得到新生社会的物质享乐。这种情景,就是我们习称的"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来骂娘"。就此而言,新兴的自由民主宪政国家,一定要保证公民享有自由民主权利的同时,享有一个比较公平的社会待遇。而且,这种自由民主与社会公平,一定得建立在清除腐败的清廉政治的基础之上。清廉,是自由民主政治获得社会认同的前提。自由民主,是清廉政治运作的有效保证。两者缺一不可。
对于魏玛共和国来说,两者都处于匮乏的状态。一方面,自由民主制度的匮乏,成为加重魏玛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另一方面,不公平兼不稳定,使得腐败发生的空间加大。再一方面,则又使得反腐败的力度处于疲弱的状态。于是,以腐败显示的政治的污浊,与以失当的政策显示的腐败的优势,相互支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当局只好诉诸不可靠的个人道德自觉。或则以未来的幻景来诱引人们认同当局的社会安排。问题是,反对政治效用不甚显著的自由民主宪政的极右派与极左派,恰恰就是在这类问题上与自由民主的政府当局较劲。他们虽然也腐败,但是他们处于在野的位置。他们对于腐败义正词严的指责,轻而易举地获得了人们的认同。他们对于政府无能的指责,也因为他们处于非执政者的地位上,可以不负责任地横加谩骂,也就具有了一种为民请命的道德优越感。具有调和各种社会政治主张与政策取向的自由民主宪政制度,在这种攻击之下,显得疲弱乏力得不得了。好的自由民主宪政制度的安排,没有了发挥作用的空间。专制的喊叫,反而赢得人们的倾心赞赏。魏玛的悲剧,正是如此注定的。就今天的眼光来看,我们与其感叹混乱的魏玛时局为何创造出了辉煌的文化业绩,不如感叹一个好好的自由民主宪政制度为何如此轻易地败给了专制的纳粹。
(转自《世纪中国》) 10/31/2001 14:20)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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