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请别再污辱“普通老百姓”

《天涯》杂志有个挺有意味的栏目《民间语文》。所谓“民间语文”并非指称它们说的都是平头百姓的事,而是指资料来源于非官方渠道或不见刊于官方文书。比如今年最后一期刊出的《胡长清悔过书》,就显然是这类文章。

胡长清被“双规”后向“尊敬的领导”“谨呈”了这篇不长不短的悔过书。应该承认此时的胡长清写的这个“悔过书”,比案发前两个多月写的自我“剖析材料”谦虚多了。胡长清曾在“剖析材料”中反复标榜自己在“严于律己方面能够把握住自己”,标榜自己是“三清”干部即“清明”、“清闲”、“清静”,并敢在江西省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对善意提醒他的中央巡视组领导当面拍桌子,似乎底气甚足。(见中共广西区纪委主办的《新时代风纪》月刊2000年第9期第37页)如今他意识到问题被抓住,腰杆硬不起来了,非但不敢再对自己在江西没有多少实权公然表示不满,而且必须猜测落下了什么把柄,作些避重就轻的交代。于是,他“悔恨万分”地讲出自己对别人给他找的“女朋友”“不加推辞”,带去澳门“逍遥走一回”;讲出“有几个民营个体老板相约为办事出个面,吃一顿饭,我就答应去……”

胡长清的悔过书声称自己是“用对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来深刻剖析自己,查找坠入深重泥渊的根源”。果然写的四条反省条条不离共产党员的标准:一是党性严重不纯;二是党性观念非常淡薄;三是把党的宗旨忘得精光;四是党的组织纪律性太差。总之,他这是在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自我思想批判从严,希望组织处理从宽,“迫切而真诚地恳请组织保留我的党籍,在党的怀抱里重新接受改造。”就是这么一篇作诚恳状的“悔过书”,他的字里行间仍然觉得自己比普通老百姓高一等。检讨自己“党性严重不纯”,说什么是“带着浓厚的小农意识和非无产阶级思想进入党内”的;交代自己携妓澳门游时,先说自己“平时把自己混同甚至还不如一名普通百姓”----好一个“甚至”,仿佛自责颇重!

这样一个五毒俱全的官场流氓居然还敢自视比普通老百姓人格高一等,岂不是对普通老百姓的恶毒污辱?

如果说此时的胡长清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还心存侥幸以为所暴露的案情不重,还想保住党籍以图东山再起,那么一些令人发指的丑行已曝光的党员干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在结案时仍然保留其党籍,又是为什么呢?

例如,据《大河报》报道,今年6月12日晚,河南浚县新镇以副镇长张朝亮为首的7名干部到镇政府附近的“豫州饭店”喝酒。在包房里,他们叫来饭店一名未满16岁的女孩为其服务。其间,这伙衣冠禽兽以检验女服务员是否处女为由,把该女裤头、乳罩脱掉,7人无耻地对该女猥亵长达数小时。不久前,7人被全部开除公职,两个为首的被依法逮捕,自是罪有应得。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其中6名党员,4人被开除党籍,还有2人被“留党察看”。也就是说,他们还是共产党员,还是比普通老百姓“先进”一些“光荣”一些!就算这两个人不是倡议者,没有动手,没有起哄,可是他们毕竟在场,他们即便不敢挺身而出制止这种野蛮的暴行,不敢打110举报,难道连退出都做不到吗?就算他俩不是人渣,难道可以算是一个稍有良知和羞耻感的良民吗?如果说他俩是忘记了共产党员的身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岂不是放肆地作践中国老百姓?我相信,中国普通老百姓还不至于这么鲜廉寡耻丧尽天良。

这样的例子并非个别。湖北鹤峰县司法局那两个下乡验收“普法”而公然携妓同吃同睡的正副局长,事发后受到的党内处分也是“留党察看”。

正是这样的从轻发落,无言地助长了一些党员干部的特权意识和作奸犯科的狂妄,使他们丧失了做人的起码道德,并且不知天高地厚。所以,才有了徐炳松、李乘龙等大贪官案发后,甘愿去做“普通老百姓”戴罪立功的“诚恳”表白。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如果治党不严、党风不正,就不可能治政从严,就必然会官风不正、民风不正。倘若不仅将共产党员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甚至将对党员的要求分明降低到一个普通人的道德底线之下,怎么能不败坏共产党的信誉和权威而教人寒心?

(南方周末)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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