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航财务处成本二科副科长杨宁涉嫌贪污公款人民币2500多万元的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已经检察机关侦查终结。目前此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从1993年10月中旬到12月下旬,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内,杨宁在收取他人好处后,先后8次从国航账上支出1400万元公款给他人。年底结账时,杨宁还用国航购置航空器材的发票冲抵亏空。当他发现发票金额比亏空多出691万元后,再次实施犯罪。在以后的几个月内,杨宁又将这笔钱通过朋友转移,这样,近2100万元巨款经杨宁之手流出国航账户。承办人发现,杨宁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以国航机务处航材科名义在天津某银行开设账户,存入490万元,帮助其同学开展高息揽存业务,并收取好处费。杨宁作案6年来,累计涉嫌贪污公款达2500余万元,挪用200万元。
朝阳区检察院反贪局经过进一步调查,认为杨宁涉嫌贪污巨款,于1997年1月立案侦查,今年2月5日,杨宁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消息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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