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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變劫持當天 蔣介石與張學良說了什麼?(組圖)

 2023-11-24 23: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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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身可死,頭可斷,肢體可殘戮,而中華民族之人格與正氣不能不保持。
余身可死,頭可斷,肢體可殘戮,而中華民族之人格與正氣不能不保持。(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張自認是敵人 欲取委員長而代之

1936年12月12日

蔣:今日事,爾事前知之乎?

張:不知。

蔣:爾既不知情,應立即送余回京或至洛陽,則此事尚可收拾。

張:事變實不知情,但我有意見欲向委員長陳述之。

蔣:爾尚稱余為委員長乎?既認余為上官,則應遵余命令,送余回洛陽;否則汝為叛逆,余既為汝叛逆所俘,應即將余槍殺,此外無其它可言也。

張:委員長如能聽從余等之意見,則當然遵委員長之命令。

蔣:爾今究自認為部下乎?抑敵人乎?如為部下,則應服從命令送余回洛;如為敵人,則立斃余可耳!二者任汝擇一行之,他不必言;即言,余亦不能聽也。

張學良辯解說其此次行動之動機,非叛變而為革命,

蔣厲聲叱止張說:然則爾尚諉稱今日之叛變為不知乎?

張:即是敵人,亦有談判餘地。

蔣:敵人尚有話可說乎?爾以余為何如人?余豈能屈於叛逆與降服於敵人之劫持與威脅者?

張:此間事非余一人所能作主,乃多數人共同之主張。余今發動此舉,當交人民公斷。倘國民贊同余等之主張,則可證明余等乃代表全國之公意,委員長即可明余之主張為不謬,請委員長退休,由我來幹;如輿論不讚同,則余應認錯,請委員長再來收拾,余始終自信為無負於委員長之教訓。現在請委員長息怒,徐徐考慮之。

蔣介石與張學良
西安事變發生於1936年12月12日,東北軍將領張學良和西北軍將領楊虎城劫持了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兼行政院院長蔣介石,要求立即停止剿共。

蔣曾代張受過 保四萬萬人之氣節

蔣:爾妄想國內民眾輿論能贊同爾等叛亂乎?恐即爾等素所稱為「人民陣線」者,亦不至贊成爾今日之狂謬行動!爾自稱為「革命」,叛逆亦可稱「革命」乎?

陳炯明何嘗不自稱為革命,天下人誰能信之?

爾之部下即在此室之周圍,爾犯上作亂如此,又將何以率屬,何以為人?爾能保爾之部下不傚尤爾今日之所為者,以施於爾身乎?

爾應回憶,四年以前,國人皆欲得爾而甘心,余代爾受過者不知凡幾;以余之寬容庇護,爾尚可安然遠遊海外。今日以後,茫茫大地,何處是爾容身之所?爾真生無立足之處,死無葬身之地矣!尚不自悟,余實為汝危之!

以余之寬容庇護,爾尚可安然遠遊海外。今日以後,茫茫大地,何處是爾容身之所?
以余之寬容庇護,爾尚可安然遠遊海外。今日以後,茫茫大地,何處是爾容身之所?(網絡圖片)

張聞言,頓時變色說:爾尚如此倔強乎?

蔣:何謂倔強?余為上官,汝為叛逆,國法軍紀,對汝叛逆均應執行懲罰,況斥責乎?

余身可死,頭可斷,肢體可殘戮,而中華民族之人格與正氣不能不保持。余今日身在爾等叛逆之手,余即代表整個民族四萬萬人之人格,人格苟有毀傷,民族即失其存在,爾以余為威武所可屈而向汝叛逆降服乎?

今日之事,爾有武器,我有正氣;我雖然無武器,須知正氣與喉舌即為余之武器,余必捍衛民族之人格,而求無媿為總理之信徒,無負於革命之先烈,亦必無負於生我之天地父母與全國國民!

爾小子何知,乃妄想余為爾所威脅,而視余今日之正氣為倔強乎!爾如有勇氣,則立時斃余;不然,則認錯悔罪,立時釋余。否則爾既不敢殺余,又不能釋余,則爾將來更何以自處?余為爾計,應立即斃余,乃為上策。爾曷不決然殺余耶?

張學良聽到這番話,低頭不語,神色沮喪。

張:爾真無考慮餘地乎?余去矣!

蔣揮之曰:去休!

張閲蔣日記垂淚 委員長堂正訓言

1936年12月14日

張垂淚:委員長之日記及重要文件,我等均已閱讀。今日始知委員長人格如此偉大。委員長對革命之忠誠與負責救國之苦心,實有非吾人想像所能及者。

委員長不是在日記中罵我無人格乎?余今日自思實覺無人格。然委員長以前對部下亦太簡默,如余以前獲知日記中所言十分之一二,則此次決不有如此輕率鹵莽之行動。

現在深覺自己觀察錯誤,既認識領袖人格之偉大,即覺非全力調護委員長,無以對國家。無論如何,居此間決非辦法。委員長雖堅不允移居,但余必以全力請遷出此室;委員長不肯自行,我亦將揹負委員長以出。

蔣:除非送余回京,否則余決不離此。

張:我欲委員長移居者,乃欲設法秘密送委員長回京而不使人知也。

蔣:余如離開西安,必須正大光明堂堂皇皇的出去,決不能鬼鬼祟祟隨爾潛行。人格重於生命,已一再為汝言之矣。

垂淚爲假 張食言無信 繼續脅迫談條件

蔣:今既移居矣,爾等已決定送余回京否?可速商定來告!

張:此事殊不簡單,既有多人參與,一切須取決於眾議,且我等已發通電,陳述主張八項,總須容納數事,庶我等此舉不致全無意義;苦毫無結果,則眾意必難通過。所謂八項主張者,即:(一)改組南京政府,容納各黨各派負責救國;(二)停止一切內戰;(三)立即釋放上海被捕之愛國領袖;(四)釋放全國一切政治犯;(五)保障人民集會結社一切自由;(六)開放民眾愛國運動;(七)確實遵行孫總理遺囑;(八)立即召開救國會議。

委員長責其食言無信。

蔣:勿論爾等主張並無何種意義,即再說得動聽些,而爾等行動如此背謬,亦必無人見信,更無任何人贊成之也。

張又繼續陳說其八項主張之理由,想讓委員長酌加考慮。

蔣:已決心犧牲此身,以維持國家之正氣,成仁取義,籌之至審。在新城言之已詳,何終不省?須知此身可被劫持,而意志萬難劫奪,余決不稍有遷就。非余到京,不欲聽爾對此事有隻字之陳述,多言無益也。

張:爾亦太專制,余即為一人民,亦應讓人民有陳述國事意見之機會。

蔣:今日餘既擔負國家存亡之責,凡效忠民國之國民,此時皆應聽中樞與領袖之命令;反之,若劫持領袖,強迫領袖,豈尚得自稱為人民,況爾為統率軍隊之軍人,更何得自居於人民?

今日凡危害國家者,即為余之敵人,亦即為國民之公敵。即使爾居於人民,如欲說話,亦應在國民大會或地方議會中去說;至就政治及黨的組織系統言,如有意見,亦應向中央依法陳請,爾等躬為叛變,不速自悛悔,尚托於陳述國事意見以自解,其謬孰甚!總之,余不回京,爾無論有何條件或主張,均不能談。

張:回京以後,則可向中央提出歟?

蔣:余可允爾等提出於中央,但余必聲明,余不能贊成爾等之主張。

張:你不贊成,則雖提何益乎。

余:黨有紀律與議事規定,余不能獨斷,可否應決之於多數也。

岳飛
張學良批評蔣委員長滿腦筋都是岳武穆、文天祥、史可法。圖為南宋抗金名將岳飛像(清宮殿藏畫本)(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委員長慧眼辨馬列 耐心講解成功成仁

張:委員長人格實太偉大。但有一點不無令人遺憾,余覺委員長之思想太古太舊!

蔣:何謂古?何謂舊?又何謂太古?

張茫然不知所答。

張:委員長所看之書,多是韓非子、墨子一類,豈非太舊?

蔣:余不知爾所看之新書幾何,且爾之所謂新書者系何種書籍?爾是否以馬克斯資本論與共產主義之書籍為新乎?爾可將爾所看之新書擇要問余,余可為爾詳解也。須知精神之新舊,不在所看之書新舊;爾豈知爾等之所視為新書者,余在十五年前,已不知批閱幾次矣。

張:舉一例以言,委員長滿腦筋都是岳武穆、文天祥、史可法,總覺趕不上時代。為何不從成功想,而祇求成仁?且我數當代人物祇有你一人,為何你不稍假借,容納我等請求,領導我等革命,豈非就可成功,為何必欲成仁?以余等所見,成仁決不是辦法,亦決不是革命者之真正目的。

蔣:爾此言,實覺奇異,爾須知革命乃是犧牲,而非投機也。成功、成仁本是一件事,總理所謂「不成功,即成仁」,其意並未將成功成仁看做兩件事也。實告爾:我之成仁即是成功,余何日成仁,即革命何日成功矣。爾未讀總理軍人精神教育講演中有「我生則國死,我死則國生」之二語乎。

張:余未閱讀及此。但「我生國死」,此語尚不難解;若「我死國生」,則作何解?

蔣:爾真未聞革命大道,難怪錯誤至此也。「我生國死」云者,譬如我今日若祇求偷生視息,置國家利害民族存亡於不問:或偶遇艱險,便生畏怯,身為軍人,人格掃地,國家將何以免於危亡,豈非「我生則國死」歟?

反之,義之所在,不奪不搖,生命可犧牲,而正氣與主義不可犧牲,能保存高尚之人格而死,則精神永遠不死,自有無窮之繼起者秉此正氣以擔當國事,此即所謂「我死則國生」也。故今日如有人存此妄想,以為劫持我或危害我即可使中國無辦法者,徒見其愚昧而已。

參考:《先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

責任編輯: 傅龍山 来源:看中國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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