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反送中期間,抗爭者聚集在維港碼頭,地上展示一面英國國旗。(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正值英國難民週,美國之音刊載有關滯英香港難民的專題,其中故事,頗叫人心酸。他們只是冰山一角,港人申請政治庇護後,被英國政府擱置長達一至兩年,期間毫無進展,查詢及投訴無門,例子俯拾皆是,在等候審查期間,不獲工作權利,只能被動當個廢人,每日活在忐忑及煎熬之中。
英國作為難民公約始創成員國,如不再有意承擔責任,可向國際社會表明立場,總好過現時態度曖昧不明。至少,那些被逼逃離家園的人,得以另尋途徑,不必經受無止境行政玩弄。表面上,為了維護人權大國美譽,義正辭嚴,暗地裡,處處想方設法刁難,重重設限。不少香港政庇手足的申請,第一階段遭到英國政府否決,需在上訴階段由法庭改判接納,無故承擔半年至一年的惶恐。我們早前去信質問英國政府,她的回應是「會了解上訴得值原因,繼續改善情況」,望她恪守承諾。
美國之音的訪問當中,有手足覺得申請政治庇護難以啟齒,我卻不這樣認為。政治庇護不是施捨,如今西方主導世界秩序,他們既然佔據道德高地,難免承擔道德責任。況且,世界是在不斷反抗強權之中取得進步,難民公約就是抗爭者的保護網。取得難民身份之後,不是歸屬,而是一個新開始,留一口氣,繼續奮鬥,何來羞恥之有?
作為政府,身為個人,行為準則都是一樣。不想做的事,就乾脆不做。不得不做的話,就要咬牙完成,最後做得令人稱羡。若果不情不願,板著臉去做,即使完事了,也沒有群眾掌聲,反而惹來埋怨,這與英國難民政策,同出一轍。筆者勉強算是英國居民,也希望這地政府行事磊落,展現大國風範,切勿染上「歪曲事實、堅決反對」的惡習。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