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質疑《立場》出版的雜誌《立誌》中(左),一張印有「星星之火」的員工卡片有問題。(圖片來源:看中國合成)
【看中國2023年1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港區國安法》後傳媒人不斷被控以「煽動罪」,「以言入罪」稱為香港新常態。近日在《立場新聞》案件審訊中,控方質疑《立場》出版的雜誌《立誌》中,一張印有「星星之火」的員工卡片有問題,另人聯想到支援抗爭人士的「星火基金」。坊間怒轟政府荒謬至極,前《立場》副採訪主任陳朗昇回應指那是他的員工卡片,「星星之火」是「昇昇之火」的諧音,完全沒有政府所聯想的意思。
據《法庭線》報導,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27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25日審訊。
代表政府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指《立場》出版的雜誌《立誌》具煽動意圖,上面列出員工的四字卡片,其中一張印有「星星之火」四個字,令人聯想到「星火基金」,而且印有員工卡片的那兩頁底色是黃色,黃色代表支持抗爭。控方懷疑《立場》刻意而為之。
鍾沛權表示,員工四字卡片的安排是希望讓員工表達「自我期許」。他指出,「聯想」可以無邊無際,如果政府以聯想、猜測作為刑事檢控的證據,將對言論自由造成巨大寒蟬效應。至於選擇底色為黃色,鍾沛權說,下一頁是藍色(編註:藍色代表親政府)。言下之意在雜誌頁面顏色的選擇上,並沒有政府所猜想的政治煽動意圖。
事件引發討論,不少網民轟政府荒謬至極!極權的想像力豐富,可以嚇死人,甚麼都可以提告!不分青紅皂白地構陷罪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同日《立場》前採訪主任陳朗昇在社交媒體回應指,大家無需再猜,那張「星星之火」員工卡片是他的。
他表示在2018年3月加入《立場》,當時已經失業9個月。首日上班要印員工卡片,同事們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四字格言印在上面。
陳朗昇憶述,曾打趣問「紐卡素勝」可以嗎?鍾沛權面色有些尷尬,說你喜歡就可以。陳強調,四字格言由員工自己決定,作為總編輯的鍾沛權由頭到尾都沒有參與,甚至可能根本不知「星星之火」那張卡片屬於他。
他解釋,「星星之火」其實是「昇昇之火」的諧音,有自我勉勵的內涵,希望「保持那份好想做記者的火,前路難行,失望很多,慶幸我們還是追夢人」,希望這小小的火,能繼續做好報道,亦希望報道有益世道人心,令社會更美好。這是也是鍾沛權常提及的新聞工作者的自我期許。
陳朗昇感嘆加入《立場》時自己是「一個無人要的失業老兵,苟延殘喘自以為是的新聞工作」,「沒有眼前路,更沒有身後身」。加入《立場》後,經過2018、2019,他才為大家所認識,而這一切都是由2018年3月開始。
他揶揄,感激檢控專員伍淑娟女士,「為我這個老土而沒有人看的故事,加了個精彩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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