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支付由上海時園科技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後者是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圖片來源:STR/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2年7月16日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7月15日發布的處罰信息公示,北京滴滴支付技術有限公司因12類違法行為,被警告並罰款427萬元人民幣。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7月8日。此外,滴滴支付的兩名時任總經理也收到了央行營業管理部的警告和罰單。
據《澎湃新聞》報導,滴滴支付涉及的12類違法行為包括:上傳交易信息錯誤,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嚴格落實客戶身份實名制要求,未按規定開展法人開戶意願核實工作;未嚴格落實客戶身份實名制要求,未按規定留存相關材料;違規設置收單結算賬戶;為金融企業或從事金融業務的企業開立支付賬戶;未對個人異常交易進行交易背景調查;違規進行非同名資金劃轉;未及時報告重大風險事件;未按規定對支付服務協議格式條款進行備案;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侵害消費者金融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利用格式合同條款作出對金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資料顯示,北京滴滴支付技術有限公司由上海時園科技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後者是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2017年,滴滴出行通過收購,獲得了這張支付牌照。
與此同時,時任滴滴支付總經理、反洗錢領導小組組長陳曦,因對4類違法事實負有責任,被央行營業管理部警告,並處罰款17.4萬元人民幣;時任滴滴支付總經理、反洗錢領導小組組長焦陽,因對5類違法事實負有責任,被央行營業管理部警告,並處罰款20.6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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