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許麗明洗脫阻差罪 官指警證供不可靠(圖)
反送中期間被捕的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12月16日獲判無罪後見傳媒,透露聞判後心情複雜,但勉勵大家繼續堅守公義。(圖片來源:宇星/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12月17日訊】反送中運動期間,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去年9月29日於「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期間被捕,原被控以襲警罪,惟控方在案件上週開審前改控以阻差辦公罪。12月16日,裁判官直指港警證供不可靠,與事發時短片有關鍵性分別,許麗明當時沒有阻撓警員,且態度合作,反而是警員兩次自己意外跌倒。裁判官最終裁定許罪名不成立,並可取回訟費,旁聽人士聞判鼓掌。
綜合《蘋果日報》、《立場新聞》報導,社工兼社總總幹事許麗明16日獲判無罪後步出法庭,獲支持者鼓掌歡呼,她則向支持者鞠躬。有人上前跟她擁抱,也有人直呼「好開心呀!」
許:勝訴心情複雜 繼續堅守公義
許麗明感謝家人朋友在她被捕到審訊的過程中支持著她。對於今次判決,她坦言心情複雜,因反送中案發至今一年多來,她曾多次上庭及向警署報到,情況反覆。至案件開審前夕更面對控方修改控罪,有濫吿之嫌,令她身心受到折磨。她坦言「曾經沮喪過,曾經懷疑過自己的信念,但一路以來都有好多人陪伴著我,無論我多害怕都好」。她說,在聞判一刻落淚,或許是喜極而泣。
許麗明說,作為一位社工,一定要守護公義,確保每一個被捕者都得到公平合理審訊,「從我的案件看到不合理情況出現,我們要繼續相信、堅守崗位,不一定要走到最前,但要守護公義。」至於會否擔心律政司上訴,她表示「沒法擔心」,若然律政司真的上訴,她照樣會爭取公義。
片段證明無襲警 卻改控阻差辦公罪
涉案警員莊的朗早前出庭作供時稱,當日看到被告許麗明情緒激動衝向警方及被捕人,並大叫「你們不要打那些小朋友」。莊警要求被告離開不果,反遭許麗明推胸口及撥一下腹部,導致他兩次跌倒。莊警又稱處理示威時不會拘捕社工,但當辯方指被告當天正正身穿「我們是社工,守護公義」上衣時,莊警只稱沒有留意。
辯方大律師則指出,控方原本控以襲警罪,當辯方交出的現場片段證明許麗明並無襲警後,卻又改控阻差辦公罪,對被告不公平,直斥控方為起訴無所不用其極。
裁判官鍾明新16日裁決時指出,據他觀察涉案警員莊的朗作供時的神態舉止,以及考慮其證供內容,莊警的描述與現場影片有「關鍵性分別」。例如警員稱第一眼在救護車附近看到許麗明,惟影片顯示她沒有走近救護車,不可能在警員與救護車之間出現。
許態度合作合手鞠躬 警跌倒屬意外
而許麗明於案發時態度合作,向警員合手鞠躬及後退、多次說「唔該」,並跟隨警員指示離開,其後又有一警著她往相反方向離開,許並無意對抗警員。而從莊警第一眼看到許,至到他稱遭許推跌的一刻,前後歷時只有約10秒,「不可能發生這麼多事」,因此判斷許沒有足夠時間或機會阻撓警員。因此,裁判官裁定警員證供不可靠,並裁定警員於案中兩次跌倒均屬意外。
鍾官指出,多次慢鏡看片後,認為案發時許麗明舉高雙手步向馬路石壆,未幾被告遭多名警員從後包圍,兩至三名警員捉住她的手臂和背囊等身體多處地方。而當許和莊警踩到石壆凹槽時,二人失平衡雙雙跌倒。
其後許和莊警先後站起,警員繼續圍著她,有警員拉著她的背囊,亦有警員捉住她肩膊向後拉。此時,其後被告和莊先後站起,警員繼續圍著她,有警員拉著她的背囊,亦有警員捉住被告肩膊,拉她向後。此時另一警員拍被告舉起的手,被告觸碰到莊警,莊警則再度跌倒。鍾官認為,上述情節顯示莊兩度跌倒均屬意外,被告根本無意襲擊莊,裁定罪名不成立。
網民怒轟警誣告好人應受懲罰
辯方申請訟費,資深大律師潘熙指開審前已將案發影片交給控方,片中可見被告已即時解釋,「(看畢影片)控方應該撤控而不是改控」。控方則堅持被告走向警方收押被捕人士的地方,行為自招嫌疑。裁判官不禁詢問:「她(被告)被警員圍住,如何自招呢?我不明白」,並批准訟費。
許麗明獲判無罪,網民紛紛替她高興,但也怒轟港警濫捕濫告、說謊誣衊,令眾多好人蒙冤受屈。有網民說:「黑警誣告市民,為何不用負上刑責?」「又一單案件警察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還要有幾多人含冤受屈?」「拉完告不入,再轉另一條罪,再告再告不入。這就是香港的法治。」
也有人說:「黑警亂告市民,為何他們沒得到懲罰性的後果呢?完全是不公平,怎麼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可以平等對待?」也有網民指,應該反告警察誣告是「妨礙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