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男子何學光於1994年被控故意殺人罪,冤獄26年5個月後被無罪釋放。左起第三位為何學光(圖片來源:微博)
【看中國2020年11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文儷綜合報導)雲南一男子何學光於1994年被控故意殺人罪,在服刑26年5個月後,該男子於2020年9月份被無罪釋放。日前,有消息傳出他準備於11月18日向雲南省高院提出冤案賠償申請,申請金額總計1155萬元(人民幣)。網友紛紛感嘆:「人生有幾個26年呢,又一個蒙冤受難的可憐人。」
綜合陸媒報導,1994年4月2日晚,雲南紅河州彌勒市西一鄉發生一起爆炸案,案件導致當地一青年師佔金死亡。案發後,當地警方鎖定與師佔金為同鄉的何學光。時年24歲的何學光於4月22日被拘留,同年5月24日被逮捕。
1995年12月24日紅河州中院一審判決認定何學光因被勒色村的人有過節而產生報復心,於案發當晚,攜帶捆綁好的炸藥去勒色村行凶。當認定有勒色村的人走來時,將炸藥點燃向對方扔去,勒色村的師佔金當場被炸死。一審判決認定何學光為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件宣判後,何學光以自己沒有殺人為由不斷提出上訴。1996年4月3日雲南高院二審認定何學光犯罪屬實,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其後,何學光不斷申訴,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先後四批接力為何學光提供法律援助。
直到2018年11月12日,雲南高院決定重審此案,並於2020年6月5日撤銷了之前的二審判決。後經法院審理認定,該案沒有確實、充分法定證明標準,原公訴機關指控何學光故意殺人罪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罪名因此不能成立,後判何學光無罪釋放。
失去自由26年5個月後,何學光於2020年9月23日下午出冤獄,重見天日。而此時的他已經50歲了,也是在冤獄時間上僅次於江西張玉環的另一個無罪人員。
據悉,何學光準備將於2020年11月18日向雲南高院提出冤獄賠償申請。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及伸冤合理支出費用等各項賠償金額總計為1155萬(人民幣)。另外,何學光還要求原案件承辦人及賠償義務機關在國家和省市級媒體上公開道歉,消除錯誤判決給他造成的不良影響,恢復他的名譽。
何學光準備將於2020年11月18日向雲南高院提出冤獄賠償申請(圖片來源:微博)
網友紛紛在微博憤怒留言表示:「冤案錯案必須終身追責」、「中國太多冤假錯案了」、「太可惡了!到底還有多少冤案?辦案的那幫土匪又怎麼追責?」、「要是再翻一翻過去的案子,到底有多少是能經得起推敲的?」、「又一個張玉環案」、「把賠償痛快給人家,痛快的!」、「這群昏官!」、「中國司法就是一群豬」、「為了升職、立功,不擇手段」、「天日昭昭」、「這些判冤案的,最後有沒有追責?害人家坐幾十年冤獄,半夜有沒有鬼敲門?」、「應當嚴厲追責當年的辦案人員」、「冤假錯案,屈打成招」、「中國司法的悲哀,可憐無奈弱勢,只能任人宰割」、「警察就是流氓」
也有不少網友感嘆:「又是一個26年,這些被誤判的人一輩子都被毀了」、「當年的辦案人員追責嗎」、「服刑26年獲無罪」、「26年哪!人生最輝煌的歲月都被剝奪了」、「傷害是多少個1100萬都彌補不了的」、「一個億都不多,人有幾個26年」、「法官一支筆,牢底望不穿,從快從重的嚴打,造成多少刑訊逼供,多少冤魂四散」、「青春年華已是白髮蒼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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