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案2日重開羈押庭,張綱維出庭。(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0年4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2日下午4時30分,台北地院改裁遠航董座張綱維收押禁見,稍後向外公佈理由表示,法官認為張犯的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與勾串之虞,符合羈押要件,故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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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與中央社報導,據裁定表示,法官之所以認為檢方的主張有理由是在於,張綱維在擔任遠東航空(Far Eastern Air Transport,簡稱:遠航)重整人期間,並未揭露個人的實際財務能力,導致外界誤信財務狀況無虞,同時遠航的資產負債表及財務報表均為不實記載,再加上遠航資金窘迫,遭到主管機關實命限期改善,卻仍在花費鉅資30億元購置不動產,以沖銷30億的帳款,又未經過民航局核准即結束營業等,故涉犯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得利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疑重大。
另外,張綱維沒有實際居住在戶籍地,已經違背限制住居命令,且張綱維長期經營民用航空公司,國內外的人脈、資力甚豐,具有逃亡能力,又突然提領大量現金,並將名畫等個人財產搬移至親友住處,確有隱匿資產、籌款安頓親友的情形,在在顯示張綱維準備逃亡以規避偵審程序進行,再加上張綱維也自陳目前在躲避地下錢莊與黑道追債、有生命危險,顯見張綱維無法面對債權人鉅額求償,足以認定被告有逃亡之虞。
因此,法官審酌此案牽涉金額高達10億元,且尚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不明,又現今網路與通訊軟體發達,張綱維與共犯、證人之間可以輕易透過各式媒介,不受時空限制進行溝通,除了羈押以外,沒有其它手段代替,故裁定羈押,同時禁止接見、通信。
對此,張綱維聲稱,絕對沒有違反限制住居,他家有老小,不會逃亡;他最難過的是清白遭到污衊;現在有四、五組投資人有意願出資,若是今天真的被羈押了,投資人可能會被嚇跑,公司就真的完了。
此外,全案緣於遠東航空公司在2019年12月間宣布因為資金籌措困難而停航,北檢為了釐清張綱維是否涉嫌違反民航法擅自違法停業等規定,隨後傳喚張綱維說明,訊後亦諭知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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