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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前社長戴自更被雙開 罪名特別(圖)

 2020-03-07 11:1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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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前社長戴自更被雙開罪名特別
戴自更於2019年6月被查,如今被宣布「雙開」。(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0年3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掌管《新京報》十多年的資深媒體人落馬。中共北京市紀委監委3月6日通報,北京市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戴自更被雙開,罪名涉及所謂的損害中共「黨的事業和形象」。有輿論揣測,其落馬或許和吳小暉案有關。

據陸媒報導,雙開通報羅列了戴自更的一連串罪名,北京市紀委監委指,戴自更違反政治紀律及規矩,在中共宣傳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追求低級趣味,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偽造身份證件;利用職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通報說,戴自更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因此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年近57歲的戴自更是浙江寧海人,曾長期在中共宣傳系統任職,曾任職於光明日報社(1988年至2006年)和新京報社(2006年至2017年),2017年轉任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落馬前,戴自更最知名的頭銜是新京報社前社長,戴自更是《新京報》創辦人之一。《新京報》由《光明日報》與官方媒體《南方都市報》跨地區合辦,亦被稱為敢言媒體,開創之初就因為批評性的報導屢遭整肅。

香港《明報》稱,戴自任《新京報》社長期間,《新京報》頂住中共宣傳管控,的壓力多次刊發監督報導而獲得讚譽,但被中宣部視為異類。

《新京報》尤其是在2005年曾遭當局強烈打壓,媒體廣泛認為,或是與《新京報》報導2005年6月河北定州襲擊事件的新聞有關,以及報導了2005年9月5日寧夏民工王斌余殺人事件,引起了主管部門的不滿。

2005年12月,時任《新京報》總編輯楊斌、副編輯孫雪東和李多鈺被解職。次日,有約100名的報社員工進行罷工,抗議《新京報》的人事變動,為員工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戴自更曾因在「南周事件」中力挺敢言的《南方週末》,並曾抗命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劉雲山而知名。2013年「南周事件」發生時,《新京報》頂著不發中宣部要求轉發的官媒《環球時報》對南周事件的社論。不過該報抗命未遂。

此外,在安邦被調查前後,《新京報》曾刊發大篇幅報導,為身陷輿論漩渦的安邦集團前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辯護,這曾被視為替安邦站臺。2018年5月,吳小暉因犯集資詐騙罪、職務侵佔罪數罪並罰,被判刑18年,遭罰款105億元人民幣。

戴自更調離後,北京市委巡視組2018年即赴新京報社。巡視組指該報存在多項政治和經濟問題。現在《新京報》已轉歸北京市委宣傳部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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