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運動中,多名市民無辜遭受港警的不合理對待,但是始終追討未果。去年年底,港警在九龍清真寺外發射藍色水砲,多位無辜市民被射中;亦有港警將催淚彈射入沙田住戶屋內,屋主從此無家可歸。圖文無關。(圖片來源:MOHD RASFAN / AFP/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月25日訊】香港反送中運動中,多名市民無辜遭受港警的不合理對待,但是始終追討未果。去年年底,港警在九龍清真寺外發射藍色水砲,多位無辜市民被射中;亦有港警將催淚彈射入沙田住戶屋內,屋主從此無家可歸。多名受害人通過律師去信警務處要求道歉以及賠償,至今未有收到回覆。然而,警察投訴課卻繞過律師聯絡涉事單位的住戶並聲稱「彈頭喺你屋企,你就犯緊法,係非法藏有彈頭」。
據《立場新聞》報導,去年十月,港警在尖沙嘴的行動中出動水炮車,期間還向清真寺方向噴射藍色水劑,波及多名市民。被水炮車射中的張小姐表示,被射中之後一星期不斷腹瀉,其後每次聞到催淚彈的氣味,又會再腹瀉。另一位從事協助少數族裔工作的受害人張小姐,在被水砲擊中後「懵懵地」,醫生更指她腦震盪跡象。
轟林鄭只向權貴道歉
也被水炮車射中的還有印度協會的前主席毛漢褚簡寧、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以及巴裔商人簡浩名,早前他們聯同一眾受波及市民,對港警作出正式投訴。不過,當中僅有毛漢褚簡寧收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港警的道歉。
簡浩名批評,港府只向權貴道歉,「得權貴係人,唔通我地唔係人?唔值得你道歉?」(譯:就權貴是人,難道我們不是人?不值得你道歉?)
三名受害者的代表律師陳惠源去年11月去信警務處,還提出47條問題,並要求港警交出當時指揮官及操控水砲車的名單、執法標準及藍色水劑成分。陳表示,港警不但沒有回應問題,反而質問他「你憑咩、基於咩法律基礎問我咁多問題」。陳覺得匪夷所思,「我地市民俾錢佢買武器,同埋賦予佢法律權利,原來就係黎凶返我地」。
港警射催淚彈入民居 受害者反遭指「非法藏有彈頭」
同月,警察在沙田驅散示威者期間,把一枚催淚彈射到附近5樓的單位,頓時煙霧瀰漫。涉事單位的住戶鄭太曾經向警察投訴課投訴,又向警務處發出律師信,要求港警上門拾走彈頭。
不過,事件發生超過了2個月,港警不但沒有就事件道歉或派人撿走催淚彈,甚至警察投訴課繞過律師聯絡鄭太,聲稱「彈頭喺你屋企,你就犯緊法,喺非法藏有彈頭」。(譯:彈頭在妳家裡,妳就犯了法,是非法藏有彈頭」)
鄭太既無奈又氣憤:「叫你嚟執又唔執,調返轉話我犯法。」(譯:叫你來拿又不拿,反過來說我犯法。)
楊岳橋砲轟港警:催淚彈頭比市民生活生命更重要
由於鄭氏夫婦未知催淚彈的化學成份會否對人體造成傷害,自事件發生後便不敢回家,只能一邊繼續「交吉租」,一邊另覓暫住之地。二人希望就損失向港警追討賠償,惟至今未有正面回覆。
其代表律師表示,日後除了追討金錢上的損失之外,亦會追討事件為生活、精神所帶來的壓力創傷。由於未知涉事港警是否有意將催淚彈射入屋內,受害人或者會循刑事方面追討索償。
負責跟進受害人個案之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批評,港府與警務處本末倒置,「認為催淚彈頭比一家人的生活、生命更加重要」,而且至今「一句道歉都無」,難怪香港市民氣憤難平。譚文豪又不滿警察投訴課處理投訴的效率,「效率係慢到令人匪夷所思」,難以令市民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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