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智勇,麻稈退賊
明代馮夢龍《智囊》記載:
遼陽東山的強盜,搶劫到了一家,這家的男人都不在,只有三四個女人。強盜不知虛實,不敢進房,就在院子裡,用弓箭嚇房裡的人。房裡兩個女人拉著繩子,一個女人把箭安在繩子上,從窗戶繃著射出。射了幾枝箭以後,強盜還是不退,箭用完了,一個女人就大聲詐喊道:「拿箭來。」自己把繩子繃緊,把一束麻稈扔在地上,發出箭一樣的聲音。強盜吃驚地說:「他們的箭那麼多,不容易制服。」就被嚇退,逃走了。
【評點】
行詐退賊是常有的事,這幾位婦女,虛虛實實,唱了一出空城計,使進犯的強盜受了矇騙,自動退走了。人在這樣的時候,首先需要的是沉著鎮定,以應付突發事變,用智制凶,自我保全。
二、智殺強盜
明代馮夢龍《智囊》記載:
竇建德,隋末河北農民起義領袖。清河漳南(今山東武城東北)人。才力超群。
竇建德卑賤的時候,有強盜晚上,到他家搶東西,建德知道了,站在門下,一連殺了三個強盜,其他強盜不敢進去了,在上面喊:「我們要把屍體弄走。」建德說:「你們可以扔下繩子,繫著屍體拉上去。」
強盜扔下繩子,建德就把自己繫著,讓強盜拉上去。他一被拉上去,就提著刀,跳起來,又殺了幾個強盜。從此名聲更響。
【評點】
竇建德砍殺強盜的膽略,很不平凡。面臨群盜,無所畏懼,先恃勇力,殺其不備。又施計謀,再殺數盜,令其膽戰心寒。
三、曹沖智救庫吏
明代馮夢龍《增廣智囊補》記載:
曹沖,是曹操的小兒子。
曹操有馬鞍,放在庫房裡,被老鼠咬壞了。庫吏很害怕,想把自己捆上,去向曹操請罪。曹沖知道了這事,對庫吏說:「你先等三天。」曹沖就用刀子,把自己的單衣割破,故意弄得像是老鼠咬破的樣子。人們看見曹沖一副憂愁的樣子。曹操問他,他回答說:「俗話說,老鼠咬破了衣服,不吉利。現在我衣服被老鼠咬了,所以很擔憂。」
曹操說:「那是胡說的,你別擔心。」過了不多時,庫吏進來報告,老鼠咬壞馬鞍的事,曹操笑著說:「我兒子的衣服,就放在身旁,還被老鼠咬了,何況馬鞍是掛在庫房的柱子上的呢。」竟不再追問此事。
【評點】
人們是從「曹沖稱像」的故事中,知道曹操的這個小兒子的聰慧。前人的著作中,說他:「幼時智意所及,有若成人。」這個曹沖不僅聰明睿智,而且心地善良。據說當時用刑嚴重,曹沖救過不少人。這則筆記中的智救庫吏,就是一例。
四、詩悟禍福
明代馮夢龍《智囊》記載:
明朝洪武初年,元朝遺民、嘉定安亭的萬二(人名),富為一郡之首。曾有人從京城回來,萬二問他:「有什麼見聞?」那人說:「皇帝最近寫了一首詩:『百官未起我先起,百官已睡我未睡。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五丈猶披被。』萬二感嘆道:「徵兆已經露出來了。」隨之就把家產,托付各位奴僕掌管,自己買了一條大船,載著妻子兒女,泛遊湖湘而去。不到兩年,江南大族的財產,都被沒收入官,唯獨萬二,獲得善終。
【評點】
朱元璋做皇帝,做累了,也難免發一發牢騷。相傳他(朱元璋)寫的這首小詩,就分明是牢騷之舉。他在詩裡流露出對百官和江南富翁的不滿,卻讓萬二,看到江南富翁災禍將臨的徵兆。就此而論,萬二可以稱得上明智之士。
正是:
而今邪魔唬嗷嗷,
凶像畢露似犬貓;
有人還在柔床睡,
腰纏萬金喜且嬌;
趕緊三退逃命去,
莫叫爾娘心內燒;
危若累卵黑巢傾,
弱不禁風哢嚓倒!
五、索字查罪犯
明代馮夢龍《智囊》記載:
明武宗正德年間,殷雲霄(字近夫)在清江做知縣。縣民朱鎧,被殺死在孔子廟的西廂房裡,不知道是誰殺了他。一天,殷雲霄收到一封匿名信,寫道:「殺死朱鎧的,是某人。」某人是朱鎧的老仇人,大家都認為不會錯。
殷雲霄知縣說:「這是嫁禍於人,以拖延辦案。」於是,問左右的人:「誰和死者朱鎧親近?」回答說:「姓姚的小吏。」雲霄就把所有的小吏集中在大堂,說:「我想寫字,你們各人都送上一個『若』字。」有個叫祝明的小吏,寫的字和匿名信上的字,很相似。殷雲霄問他:「你為什麼殺朱鎧?」祝明大吃一驚,供出:「朱鎧將到蘇州做生意,只有我一人侍候他,我貪圖他的財物,所以殺了他。」
【評點】
朱鎧被殺,眾人都上匿名信的當,認定是某人,殷雲霄獨具慧眼,不從眾議,而從匿名信看到線索。辦案,真要能識破騙局。
六、箱裝賊屍送賊家
明代馮夢龍《智囊》記載:
某家娶媳婦的晚上,有賊穿牆偷盜,已經進了房,遇到地上有一根大木頭,這賊無意中把木頭碰倒了,打破了自己的頭,倒在地上死了。
這家人拿燈來一照,死的竟是認識的鄰居,一時驚慌失措,害怕反而惹了禍。新媳婦說:「沒有關係。」要家人騰空出一口箱子,把賊的屍體,裝在裡面,抬到賊家的門前,輕輕敲了幾下門。賊的妻子,聽到敲門聲,就打開門,看見箱子,以為是丈夫偷來的好東西,很高興地把箱子收起來了。
過了幾天,她見丈夫還沒有回來,打開箱子一看,竟是丈夫的屍體,不知是誰殺的。她心裏害怕,以為舊案發作,就偷偷地安葬後,逃走了。
【評點】
這雖是一出悲劇,但沒有悲哀的色彩,反令人感到滑稽可笑。
平時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過去常幹偷盜事,趕緊逃避不作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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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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