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機場(圖片來源:Wikipedia )
【看中國2019年4月27日訊】中國大陸一名中年男子,疑與居住在北京的女友「鬥氣」,無法照顧一對兒女,竟將1歲多的女兒帶到香港國際機場遺棄。並稱:「香港是安全地方,政府會照顧她(女兒)」。日前,該男子承認一項故意拋棄兒童罪,判囚三個月,緩刑一年。
大陸商人帶女兒到香港遺棄:「香港是安全地方,政府會照顧她(女兒)」
據香港媒體東網報導,被告鄭新初,是一名大陸商人。
據法庭資料,被告與44歲女友分別在深圳及北京定居,二人育有一對子女,均在美國出生,持美國護照。
本年三月中,被告因為和女友鬥氣,帶著一歲三個月大的女兒由深圳到港,並於香港國際機場遺棄她。
案情指,機場一間快餐店的職員,在當日中午發現一名女童獨自在快餐店門口徘徊,其身邊有行李,身上有美國護照等,店員擔心她被人遺棄,報警求助。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同日較早時間在快餐店購買食物給女童後,將她獨留在門口後離去。
這名狠心父親數日後來港,入境時遭警方拘捕,在警誡下他竟稱「香港是安全地方,政府會照顧她(女兒)」。他昨天承認一項故意拋棄兒童罪,判囚三個月,緩刑一年。
生母接回女童照顧
警方聯絡上女童在北京生母,她表示曾因一對兒女撫養問題,與被告爭執。
上月起她將保母及兒女由北京送到深圳,交被告照顧。被告約一星期後經落馬洲入境來港被捕,他在警誡下表示,與女友因女兒的撫養問題發生爭執,加上保母離職,自己無力獨自照顧一對兒女,更表示考慮到「香港是安全地方,政府會照顧她」,於是決定遺棄親生女兒在香港機場。
據知,女童本月十一日已由生母帶返北京照顧。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承認自己行為鹵莽、愚蠢,對拋下女兒感到十分後悔,但證件又未能即時入境來港,遂聯絡深圳公安局欲找回女兒,不過公安回覆在港沒司法管轄權,他於是聯絡女友,希望亡羊補牢。
辯方續指,被告為尋女,上月二十日再度來港,並打算自首,奈何一入境即被捕。被告承認不應以小朋友作為與女朋友「鬥氣」的賭注。
被告除了涉案女童,另育有一名兩歲半兒子,西九龍裁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聞言問:「點解淨繫帶個女過嚟(香港)?(為何只帶女兒過來香港?)」被告指兒子證件過期,未能來港;其後又指因託管服務有年齡限制,女兒未能交人託管。
辯方強調被告並非狠心父,庭審當天,剛巧是被告生日,懇求法庭輕判。
最後法官判他三個月但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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