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大文豪蘇東坡石像。(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在網上看到了陳奐生先生的博文,由他自己吃荔枝,想到了蘇東坡的詩《惠州一絕・食荔枝》,陳先生認為日啖荔枝三百顆實在是太多了,是一種誇張。之所以要這樣的誇張,是為了「有一個發泄通道」,是向迫害他的人示威:「荔枝在東京(開封)不是金貴嗎?老子在惠州隨便吃,一天可以吃三百顆?我氣死你們!」
「荔枝三百顆」乃誇張手法 也與詩詞格律有關
我看這首詩表現了蘇軾的豁達,也確實表達出一種不向迫害者屈服的含義。但是,既然是表示可以吃那麼多荔枝,既然是誇張,他為什麼一定要說三百顆呢?一天吃一百顆就非常多了,二百顆就嚇人了,為什麼是三百顆?如果更誇張一點,為什麼不是四百顆或者更多?
這跟寫詩的格律有關。這是一首絕句:
羅浮山下四時春,盧橘楊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
絕句要講格律,講究平仄。近體詩到了宋代,格律已經定型,宋代人寫近體詩,基本上都是合乎格律的。
這首詩第三句的平仄格式應當是「仄仄平平平仄仄」,其中第一字第三字可平可仄。
現在日、啖、荔、百、顆五個字是仄聲(說明:顆在古代是上聲字,音kě,到現代才變成了陰平kē),所以第五字必須是平聲。如果也用了仄聲字,那麼整個句子就將只有第三字「枝」一個字是平聲。那樣的詩句是完全不合格律的,犯這樣的錯誤,對於講究「近體詩」格律的宋代人來說不可想像。犯了這樣的錯誤,連秀才都不可能考上,不要說像蘇東坡這樣的大文豪了。
這樣,第五字,三百顆的「三」這個位置,只能是平聲。
而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這十個數字中間,只有三是平聲,其餘都是仄聲。所以,這裡只能是三百顆,不能是其他數字。
所以,日啖荔枝三百顆中的三,是寫詩格律的需要。換了別的數字,就不是格律詩了。古人寫詩是要吟誦的,近體詩的格律並不是人們沒有根據地隨便制定的,它的產生是人們在吟誦詩的過程中,感到服從那樣的格律才好讀、好聽,抑揚頓挫都使人感到舒服。經歷了好幾百年的過程,才形成了共識,這才是格律。
直到今天,我們都可以比較一下,誦讀「日啖荔枝三百顆(kě),不辭長作嶺南人」與「日啖荔枝二百顆(kě),不辭長作嶺南人」或「日啖荔枝四百顆(kě),不辭長作嶺南人」,哪一種更順嘴和順耳?當然,誦讀的時候一定注意,顆字一定讀上聲(音可),那才是古人的感覺,如果讀了陰平聲,感覺就不一樣了。
與之相似的道理,我們也能夠理解李白的「白髮三千丈」,不能是二千丈或四千丈(白髮二字都是入聲)。
我們也由此可以理解,古人在寫詩詞時,常常用「雙」代替「二」,那也是因為平仄聲的不同。有時候,好好的「十五」不說(十是入聲),要說「三五」。如蘇軾的《蝶戀花・密州上元》「燈火錢塘三五夜」,李清照的《永遇樂・落日溶金》「記得偏重三五」等,上元就是元宵,是十五,但是如果說成「燈火錢塘十五夜」、「記得偏重十五」,就不合詞律,古人吟誦起來就不好吟、不好聽了。
詩詞和音樂是相通的,好吟、好聽,這是做詩作詞的根本原則之一。
附:
1.平仄:古代漢字讀音總共四個聲調,平聲(現代普通話的1、2聲)、上聲(現代的3聲)、去聲(現代的4聲)和入聲(發音短促而音尾有阻塞,現代普通話沒有了而許多方言中仍然存在),其中,上、去、入三聲為仄。
2.數字的聲調:一(入聲)、二(去聲)、三(平聲)、四(去聲)、五(上聲)、六(入聲)、七(入聲)、八(入聲)、九(上聲)、十(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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