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水恢復到優質需要幾百年!(公有領域 Pixabay)
【看中國2018年4月7日訊】一、世界超級強國
1958年毛澤東搞大躍進,目的是趕英超美,衡量的指標只有一個:鋼產量。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中國早已超過了美國與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的總和,成為世界第一個超級強國,因為世界上一半以上的鋼都是在中國生產的。
已故保加利亞的盲眼靈媒萬加生前曾預言,2018年中國將取代美國成為超級大國。
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院長胡鞍鋼則認為,中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已經超越美國,居世界第一。中國的綜合國力早在2012年、經濟實力在2013年、科技實力在2015年超越了美國。到2016年,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分別相當於美國的1.15倍、1.31倍和1.36倍。真可謂,厲害了,我的國!
可惜,在這個世界超級強國中,14億人,除極少部分人外,喝的都是不合格的水。就是說,中國的自來水,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06年頒布的、2007年7月1日黨的生日開始執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或者有的人根本就沒有自來水的供應。厲害啥,我的國!
二、北京奧運會遺留下的一個最大成果
2008年北京舉辦奧運會,中國政府花費了很多資金來建造基礎設施和改善生態環境,為了給世界一個美麗的崛起大國的形象。根據張亞雄和趙坤的《北京奧運會投資對中國經濟的拉動影響》一文,直接投資1386.97億元人民幣,間接投資1438.3億元人民幣。2008年北京奧運會一個最大的尚存成果,就是讓中國人知道了一個事實:
北京的自來水——中國質量最好的自來水,不能滿足奧運會游泳池的水質要求。
奧運會游泳比賽場館水立方中裝有一套最先進的水處理裝置。北京的自來水經過砂濾-臭氧-活性炭淨水工藝,再用臭氧消毒,才能滿足奧運會游泳池的水質要求。
2013年1月6日《南方週末》發表彭利國關於北京研究飲用水水質的趙飛虹夫婦20年不喝自來水的報導,不但轟動北京也轟動中國。妻子趙飛虹是北京保護健康協會健康飲用水專業委員會負責人,丈夫在國家發改委公眾營養與發展中心飲用水產業委員會工作,兩個人的工作都和飲用水質量有關,趙飛虹對北京自來水的水質更是瞭如指掌。為什麼這對夫婦20年不喝自來水?回答是:你知道的。
商人是最善於捕捉商機。
美的熱水器事業部於2016年6月6日在北京舉辦產品展覽,又拿北京自來水不能滿足奧運會游泳池的水質要求來說事:
「早在北京奧運會期間,就有報導稱,北京的自來水水質尚不能滿足奧運會游泳池的用水要求。水立方的水在注入泳池前都將經過淨水工藝和臭氧消毒,經過這種處理後的水質才達到國際泳聯的水質衛生標準。去年,北京市水質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的消息遭到了曝光:北京一些用戶被告知,家中自來水‘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須加裝淨水器,牽動了居民對飲水安全的擔憂。」
北京自來水集團則表示,北京的自來水水質指標完全符合國家106項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說北京自來水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是造謠,是淨水器廠家偷換概念,進而推銷其淨水器。但是北京自來水集團沒有邀請第三方的檢測機構參與,拿出自來水水質報告,顯得有些底氣不足。
三、巨大的商機:淨水器
人的生命離不開水,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水比食物更加重要。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人類疾病80%與水有關,水質不良可引起多種疾病。俗話說,病從口入。而水又是人每天不可缺少的。中國醫促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主任李復興教授指出:「現有資料表明,二十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上海女性乳腺癌和宮體癌發病率上升了50%和70%,與上海自來水的質量不好有直接關係」。中國的癌症村的大量出現,也和飲用水的污染有直接關係,水污染嚴重的淮河流域也是癌症村分布最密集的區域。
2018年中國新年前夕一篇《流感下的北京中年》的文章流傳網路,一位60歲的老人得病,幾乎毀掉北京的一個中產階級家庭。2018年初上海一位28歲的白領查出了肝癌晚期,妻子知道後的第一件事是打掉已經五個月的身孕並提出離婚。據說,倆人家庭條件頗好,婆家曾開出上海一套房和200萬現金的條件,苦求女方把孩子留下,但遭到了堅定的拒絕。水污染則是導致肝癌的一個重要誘因。過去的中國是拚命掙錢,現在的中國是拼錢買命。為了家庭成員的身體健康,有條件的和沒有條件創造條件的家庭都願意花大價錢購買淨水器。這對中國GDP的發展有多麼大的促進作用。
目前中國市場上出售的淨水器有很多種,如小區中央水處理系統、前置過濾器、全屋中央淨水機、末端直飲水等。這些淨水器就是一個水立方水處理設施的小型化,所採用的過濾技術有超濾、反滲透(RO)、活性炭,這些都是世界上最先進的水處理技術。淨水器的價格在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每年運行費用在幾百元到幾萬元不等。這是多麼巨大的一個市場!一年又能創造多少GDP!
到目前為止,德國絕大部分水廠採用的都是最簡單的水處理技術,就是過濾和消毒。因為生態環境保護得好,原水質量好(大部分是地下水或者來自河床底的「假」地下水),只要稍稍處理,就可以滿足飲用水水質的要求。從技術上來說,是簡單的、落後的,是不厲害的。而中國自來水廠的設備,特別是大城市的自來水廠的設備,都是採用超濾、反滲透(RO)、活性炭這些最先進的技術,因為生態環境被破壞得厲害,水源污染十分嚴重,有害物質含量嚴重超標。要把這些有害物質去除,只有依賴高科技、高技術。掌握和使用了這些高科技、高技術,是否就說明國家先進、強大?是否就是厲害了呢?最後,經過最高級淨水器處理過的飲用水,它對人體的幫助,遠遠不如德國的只是經過簡單處理的自來水,因為它缺少人體需要的礦物質。
四、中國目前實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生活飲用水標準的建立就成為國務院下屬兩個部、衛生部和住建部(之前和之後的名稱多有更改)之間互相合作而又爭權奪利的對象。衛生部認為,飲用水和食品一樣,其質量標準的建立和檢驗是衛生部的職權範圍;但是過去各城鎮的自來水廠都歸住建部領導管理,其設備的投資也需要住建部批准,所以自來水廠都聽直接上司的領導。
1954年衛生部發布的《自來水水質暫行標準》是新中國最早的一部生活飲用水的技術法規,1955年5月起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2個城市開始試行。
1956年由衛生部和國家建設委員會聯合審查批准發布了《飲用水水質標準》(草案),對15項水質指標的限值做出了規定。同年還審查通過了《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選擇及水質評價暫行規定》,對水源選擇、水質評價的原則以及水樣採集和檢驗要求進行了規定。
1959年由衛生部和建築工程部聯合發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程》。該規程是在此前發布的標準和規定基礎上,修訂、合併而成。包括水質指標,水源選擇和水源衛生防護三部分內容,提出限值的水質指標增至17項。
1976年由衛生部和國家建設委員會共同審查批准發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試行,TJ20-760)。該標準包括總則,水質標準,水源選擇,水源衛生防護和水質檢驗五部分內容,提出限值的水質指標增至23項。
1985年衛生部發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該標準中包括總則,水質標準和衛生要求,水源選擇,水源衛生防護和水質檢驗五部分內容,提出限值的水質指標增至35項。
1992年建設部發布了城市供水行業2000年技術進步發展規劃《水質目標》,考核水質項目增至88項。其後於1999年又發布了《飲用淨水水質標準》。
2001年6月7日衛生部正式發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有96項水質指標,但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未予承認,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只做衛生部下發的文件標準。
2005年,建設部發布《城市供水水質標準》(CJ/T 206—2005),水質指標103項。2006年5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發布《全國城市飲用水供水設施改造和建設規劃》編製大綱,《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CJ 3020-93)與《城市供水水質標準》(CJ/T206-2005)都是法律依據。
中國目前現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是2006年12月29日由原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頒布的,於2007年7月1日開始實施,並明確規定2012年7月1日是執行這一規定的最後期限。
實話實說,2006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有兩大特點,一是與1985年版相比,指標數量大幅度增加,二是標準提高,與當時的世界接軌。
指標數量大幅度增加
1985版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包含的限值水質指標共35項,2006年版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包含的限值水質指標共106項,是1985版的三倍。
- 微生物指標由2項增至6項;
- 飲用水消毒劑由1項增至4項;
- 毒理指標中無機化合物由10項增至21項;
- 毒理指標中有機化合物由5項增至53項;
- 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15項增至20項。
標準高
2006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標準,可以和美國、歐盟、日本的標準相比,和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飲用水標準(2004年第三版)十分接近。下面是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列出的2006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與美國、歐盟以及世界衛生組織飲用水標準中一些指標的對比:
資料來源:廣州市自來水公司《關於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必須指出的是,世界衛生組織在2011年推出了新的飲用水標準(第四版),第四版中的36項指標是中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所沒有包含的,另外21項指標限值與中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有偏差,大部分比中國更為嚴格。美國認為,每五年要檢查一次,是否需要修訂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可見與世界發展相比,2006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還是落伍了。考慮到2006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在2012年7月1日才開始全面實行,要重新修訂標準,可能還需要等待較長時間。
五、為什麼自來水都不合格而又都合格?
2006年版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將限值水質指標從85年的35項提高到106項,而且指標與美國、歐盟和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十分接近,實現了與國際接軌。由於中國作為飲用水源的地下水和地表水被嚴重污染,要讓自來水的106項指標都符合要求,生產成本將十分高昂,就像北京的自來水要經過水立方里的水處理裝置再處理一次,才能達到奧運會游泳場館用水的要求一樣,不是做不到,而是錢的問題。比如說,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與大腸埃希氏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不得檢出」。中國老百姓都知道,自來水是不能直接飲用的,喝生水是要拉肚子的。中國人到國外去旅遊,感到最不方便的就是沒有開水供應。德國的自來水是可以直接飲用的,但是中國遊客都不敢喝,也許有個習慣問題,或者是不信任的問題。
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的自來水廠都號稱它們的自來水的106項指標都符合要求。有知道內情的網友揭露說:「上海自來水廠出來的水部分是可直接飲用的,拿楊浦水廠而言,兩條處理線,一條非常高級,一條很傳統。但是出廠前都混合了,可能只是檢驗的原因。」可見,上海市楊浦水廠的一條非常高級的自來水生產線,它的產品可能符合106項指標的要求;另一條傳統生產線,它的產品不符合全部106項指標的要求。出廠前都兩條生產線的自來水混合了,所以最終產品還是不符合2006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全部106項指標的要求。當然也不排除上海市楊浦水廠這條非常高級的自來水生產線同時也擔負著特供的任務。
由於中國生產的自來水不能符合2006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全部106項指標的要求,所以就採用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辦法——允許各地從全部106項指標中挑選出部分指標作為常規檢測項目。有的自來水廠以沒有相關設備或者檢測費用過高為理由,在常規檢測項目中再排除一些項目。所以在一些自來水廠定期公布的自來水質量中,檢測項目只剩下15項,有的甚至不足10項。
這樣,2006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兩大特點,指標數量多和標準高,全部化為烏有。
正如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朱毅教授指出的:「由於中國幾乎沒有水質監測單位獨立於水廠,各家監測單位等於隸屬於自來水企業,這些數字來自於水廠的自檢或互檢,這樣取得的檢測結果,其可信度令人懷疑。可以說,什麼時候中國縣級以上(含縣級)的4000多家水廠願意接受第三方檢測,且檢測的106項指標全部達到標準,中國的飲用水質才達到了直飲水的標準。」
根據人民大學馬中教授的講演,現在中國大約有1/3的人是不喝自來水的,同時還有幾千萬的家庭在使用淨水機。就是說,中國起碼有一半以上的人是不相信中國自來水的水質是合格的。就連馬中教授也不喝北京的自來水,而是買桶裝水喝。
六、近百分之二十多農村人口沒有自來水供應
到2015年底,中國百分之二十五農村人口沒有自來水供應。就是按照國務院計畫,到2020年底,仍然有百分之二十農村人口沒有自來水供應。
國務院曾計畫到2015年底解決所有農村人口飲用水安全問題,並在2014年宣布,這個計畫將屆時完成。但是到了2018年國務院又提出在本年度內要解決9000萬農村人口飲用水安全問題。顯然到2015年底應該完成的任務沒有完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快七十年了,仍然有百分之二十多農村人口沒有自來水供應,仍然有幾千萬甚至上億農村人口飲用水安全問題沒有解決。筆者到過印度最偏僻的農村,那裡有自來水供應。農村小學的自來水可以直接飲用。印度泰姬陵的自來水也可以直接飲用;筆者到過南非最貧困的貧民窟,那裡也都有自來水供應,還有淋浴設施。中國到底缺啥?缺錢?缺設備?缺技術?拿不出可以解釋的理由。
七、飲用水質量不達標的主要原因是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嚴重
中國飲用水質量不達標的主要原因是飲用水水源的質量不好,作為飲用水水源的地下水和地表水被嚴重污染。
根據中國現行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按水域功能從高到低分成五類(後增加一類成六類):
I類:主要適用於源頭區、國家自然保護區;
II類: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
III類: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
IV類:一般工業用水區;
V類:農業用水區(劣V類為後加的,意指水質比V類更差)。
簡單地說,I類、II類和III類都可以作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
下面是2000年至2016年中國河流水質檢測的結果(水質資料均來自歷年《中國水資源公報》):
2016年,全國評價水功能區共6270個,滿足水域功能目標的3682個,佔評價水功能區總數的58.7%。其中,滿足水域功能目標的一級水功能區(不包括開發利用區)佔64.8%;二級水功能區佔54.5%。
從2016年水功能區評價來看,只有58.7%的水功能區滿足要求。
中國七大河流流域的水質情況則大不相同,2015年遼河、海河、淮河和黃河水質差,長江和松花江為良,珠江為優:
北京保護健康協會健康飲用水專業委員會負責人趙飛虹在一段回憶中,揭露了中國修改《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降低水質標準,使得原來不能作為生活飲用水水源也成為了合格水源的事實:1980年代趙飛虹來到北京的自來水水源地密雲水庫,當年密雲水庫的水質達到一類標準,當時執行的地表水標準BG3838-83堪稱與世界最嚴的德國一類水標準相當。2011年,趙飛虹再次來到密雲水庫,雖然依然一池清水,但趙飛虹知道,變化已經發生。2002年,中國的地表水標準修訂後,現在的一類水標準只及當年的三類,而近年來,按照新國標,密雲水庫的水質為二類水,趙飛虹指出:「這就意味著現在密雲水庫的水質已經連當年的三類都不如」(筆者註:1980年代的分類為I級、II級和III級)。筆者在這裡要補充的是,中國目前地表水III類水質與德國污水處理場剛處理完畢出來的水質相當。
1980年中國對水質做第一次評價,結果如下:
全國水質綜合評價統計表
(水利電力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中國水資源利用》,1986年,北京,第73頁)
王菲菲、李琴、王先良、錢岩、呂佔祿和朋玲龍在《我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歷次修訂概要及啟示》一文中指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BG3838-83採用的是水質分級,分I級、II級和III級(I級和II級可作為飲用水源)。《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BG3838-88改為I類到V類功能區。王菲菲等用12個指標將83年與88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I級與I類、II級與III類、III級與V類進行相比,發現V類中有9個指標比III級更加寬鬆,它們是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揮發酚、氰化物、砷、鉻、銅、石油類;III類中有7個指標比II級更加寬鬆,它們是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氰化物、砷、鉻、銅。
整個世界的趨勢是,無論是地表水質量標準還是地下水質量標準還是生活飲用水質量標準,都是越修訂越嚴格。而中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則是反其道行之,越修訂越松寬。
特別引人注目的是化學需氧量(或稱化學耗氧量)。化學需氧量是反映水體有機污染的一項重要指標,能夠反應出水體的污染程度。化學需氧量數值越大表明水體的污染情況越嚴重。
1983年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規定I級、II級和III級的化學需氧量限值分別為2毫克/升、4毫克/升和6毫克/升。在循環冷卻水系統中當化學需氧量大於5毫克/升時表明水質已經變壞。所以II級水的化學需氧量定為4毫克/升,而III級水的化學需氧量定為6毫克/升。
1988年對《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進行修改時,對化學需氧量限值進行了很大的修改:最好的I類的標準限值是15毫克/升以下,而修改前1983年的最差的III級的標準限值為6毫克/升。1983年最差的地表水,按照1988年的標準,都有可能成為中國最好的I類水源。
到了2002年再次修改《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時,化學需氧量標準再次放鬆,2002年III類水採用了1988年IV類水的標準,原來的III類水(15毫克/升)變成了I類水(<=15毫克/升),原來不能作為飲用水水源的IV類水(20毫克/升),通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修改,成為可以作為飲用水水源的III類水(<=20毫克/升)。
中國政府就是通過不斷地修訂《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將污染的水、不適合作為飲用水源的水,重新劃為適合作為飲用水源的水。不是由於環境得到治理,水質得到了提升,而是由於標準更加松寬,青山綠水便湧現出來了。趙飛虹認為現行的I類水可以與1983年的II級水相比。按照這個標準,2015年中國只有8.1%的河流滿足飲用水水源的要求;如果把II類水也考慮進去,2015年中國只有52.4%的河流滿足飲用水水源的要求。中國地下水的污染比地表水更加嚴重,2016年76%的地下水不能作為飲用水水源,主要原因是中國為防止地下水水位下降導致地面沉降而採用了污水回灌。而要讓深層地下水的質量得到改善,恢復到優良或者良好,沒有幾百年的時間是不可能完成的。這種環境破壞才叫厲害了,我的國!
資料均來自歷年《中國水資源公報》
八、結束語
德國人說:魔鬼藏在細節之中。
前面談到2006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標準高,但是在化學耗氧量這一項還是做了手腳,如果不仔細查看,真的很容易漏過。化學耗氧量的指標限值為3毫克/升,與日本的指標限值一樣。但是在備註一行用小字標出:「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大於6毫克/升為5毫克/升。」
由於中國地表水為I類水時,化學耗氧量的指標限值為小於等於15毫克/升,就是說,即使用最好的I類水作為水源,化學耗氧量也可能大於6毫克/升,所以由此生產出來的在自來水中的化學耗氧量標準按照5毫克/升執行。這樣與日本指標限值的差距就出來了。本來中國已經沒有化學耗氧量小於或等於6毫克/升的原水,這個指標限值3毫克/升就是多餘的。但是為了不露出與國際比較的差距,在指標限值上依然採用3毫克/升,但是在備註中標出:「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大於6毫克/升為5毫克/升。」很少有人會在做國際間指標比較時去關注備註中小字的內容。
中國現行飲用水標準中化學耗氧量的指標限值為5毫克/升,這比1983年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I級和II級水的化學耗氧量的指標限值2毫克/升和4毫克/升都高。在這個指標上,如今的自來水還不如三十多年前的原水,這是一個讓人笑不出的事實。
由於中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嚴重污染,使得十四億人喝不上符合2006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飲用水,還有百分之二十幾的農村人口沒有自來水供應,幾千萬甚至上億農村人口沒有安全飲用水。
厲害啥,我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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