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把頭套罩在我的頭上,讓我跟他們走。(網路圖片/製圖:漫畫家巴丟草)
為被帶走做準備
那一天是二月初,上午十點左右,當我正準備出門去和朋友吃飯時,突然間,一群人闖入了我的公寓。不知是通過什麼手段,他們似乎有我大門和我房門的鑰匙。進入房間的只有三四個人,但是我可以看到,有更多人潛伏在走廊和樓道裡,總共可能有十幾個。看他們有備而來的樣子,他們肯定監視了我的電腦和手機一陣子了,我甚至懷疑我的房間裡還被裝了竊聽器?
我很快發現,他們已經知道併進入過我的普通電子郵件。不過他們沒有進入我的加密電子郵件,也可能是不知道我的加密電子郵件的存在。他們可能在我家也安裝了監控設備,甚至能夠看到我的電腦屏幕。這似乎說明瞭政府可以監控任何人,即使是在臨時出租屋的人也一樣。
我知道有一次在我離開國內去出差之前,警察騷擾過我的同一套出租屋內的鄰居,在我離開期間,警察也騷擾過他們。後來我才知道警察在那期間把我的鄰居騙到了派出所,並複製了我家的鑰匙。他們肯定是趁我不在時安裝了監控設備,但我沒想到他們的技術是如此的先進。我和其他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朋友們之間的電子郵件和討論內容,很可能都被他們掌握了。我試圖猜測他們可能知道的信息,不過是件很難的事情。
我之前也一直擔心他們會強行進入我的電腦,以獲取他們想要的其他信息,所以我已經安全地從硬碟中刪除了很多敏感的案例信息,在我被帶走後,他們能夠獲得的信息已經很有限。不過,我仍然瘋狂地去回想我刪除了哪些內容,哪些沒有刪除。這樣我會才能更好地準備應付接下來的一系列審訊,以便我能夠儘可能的保護其他相關人員。
我知道他們最終會來找我,我是我逃不掉的。他們在去年的十二月和這一年的元月份已經多次邀請我喝茶,詢問幾名已被秘密關押的朋友的情況。幾週前,他們甚至讓我在警察局過了一晚。那一天,我本打算在北京和另一位律師見面,但見面前,成都的一位國保意外地約我在安定門和他見面。他實際上和另一位北京國保守候在那裡,隨後他們關了我一夜。而在他們釋放了我之後,我才發現,在前一天和我一直密切合作的另一個維權人士已經不知去向。事態變得越來越嚴重。
在那個晚上之後,成都和北京國保又多次來找我,他們主要詢問我與維權界幾個關鍵人物的關係。我告訴他們,我只是一個小小的維權機構僱用的律師,負責赤腳律師(無證,通常是自學的維權律師)的培訓。此前,警方已經突擊檢查了幾次這樣的培訓,所以我沒有任何必要隱瞞我曾參與過。
在幾個我聯繫緊密的人失蹤後,我開始為自己似乎不可避免的失蹤做準備。我已經安排好了自己的律師作為我的緊急聯繫人。在兩位律師朋友的辦公室裡留下了我的授權書,並寫信給我的父母和前女友。我聯繫了我認識的一名外交官和香港的中國人權律師關注組,確保他們瞭解,如果我被帶走,我曾指定了誰做我的律師。與此同時,我一直在刪除敏感的文件,與尚未被帶走的同事分享和探討一些問題,制定我們該如何應對警察的訊問計畫。之後,我剩下的事情,就是等待他們的到來了。
當然,我的幾個事先策劃好的安全措施並沒有完全奏效,因為我的電腦和電子郵件一直處於被監視中。
不知何故,當他們來了時,我反而感到輕鬆,站在我的小出租屋裡,周圍是威脅我的警察,我反倒很開心。在此前的日子裡,我一直很緊張,除了回想一些事情,無法真正集中精神。有一個朋友試圖說服我逃亡出國,但我不知道去哪裡,只有等待。至少,當他們闖進我的公寓時,我不用再緊張了。
他們一闖進來,動作就移動得非常快。立即沒收了我的手機,好讓我無法聯繫外界,來不及最後一次向朋友們發出提醒,也沒有機會刪除任何應用程序或聊天記錄。幸運的是,我已經從我的手機上刪除了照片和文件,所以沒什麼可被找到的,但我沒有在他們下手之前刪除我的聊天軟體。他們可以看到尚存的所有消息和聊天群組記錄。我這時才意識到,我應該設置自動銷毀的,或是定期刪除聊天記錄,以免把別人捲進麻煩中。
他們搜查得事無鉅細,每一個角落,每一張紙。他們拿走了我的身份證、銀行卡,電子設備,甚至包括我的電子書和各種無用的充電器。他們列出單子,告訴我拿走了哪些東西,並讓我簽字。大概到了中午,他們就完成了這一切。
取下頭套時距離闖入公寓已經12小時
他們把頭套罩在我的頭上,讓我跟他們走。我的身體兩邊都有兩個人,和我一起走出門,進了一輛在外等候的車。因為看不到腳下的路,我差點摔跤。我聽到他們用對講機聯絡。車開始動了,我不知道要去哪裡。
不知道我的鄰居是否已經看到我被帶走了,但是我提前告訴他們有可能發生什麼,以免他們擔心。如果發生了什麼事情,我曾讓鄰居中一位我關係比較好的女士與我前女友聯繫,以便提醒我的律師。我還告訴她,如果有任何朋友來找我,請告訴他們這裡發生過什麼。這樣一來,外界一定會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車停下來後,他們取下了我的黑頭套,讓我確認這是不是我工作的地方。我很困惑,這裡是我曾經工作過的一個民間組織的辦公室。他們把我帶到樓上,我的幾位前同事正在那裡,我試圖給他們發出警告,讓他們假裝不認識我。我想保護他們免遭這次打擊,然而,沒有人是真正安全的了。
他們問我在這裡是否還有任何電子設備,我指著我以前工作的桌子,解釋說,早在半年前我就不在這裡工作了,這裡沒有留下任何東西。之後,他們再次罩住了我的頭,但在此之前,我注意到,這些人不僅來自國家安全局,也有幾名公安。當開車離開時,我不禁想,當局為什麼要花費如此巨大的精力來扣押我?
用了很長時間,我們才到達目的地,在路上我一直帶著黑頭罩,看不到任何東西,我只知道我們到達了一個停車場,然後我被帶進電梯,出了電梯,沿著走廊進入一個房間,然後,我就被放在椅子上了。
我在那等了很久。沒人取下我的頭套,但我聽到他們的對講機對話,我的另一個同事已經抵達。沒有任何人倖免嗎?至少,我已經準備和計畫了被抓和被抓後的事情。我只希望,其他人也能像我們之前計畫的那樣應對接下來的訊問。
他們把審訊椅前面的板子鎖住,剛好壓住我的腿。我已經失去了時間的感覺,但我知道過去了很久。頭上一直戴著黑頭罩,我的精力專注在從我下巴的方向照上來的一小束光。
當他們終於摘下黑頭罩時,忽然間許多強烈的燈光同時射向了我,眼睛因為長時間處於黑暗受到了突然的刺激。我可以看出這個地方裝修的很好。牆壁專門設計,填充隔音設備,還有防止自殺的軟墊。我的前方是一個審訊桌,牆上是大屏幕電視和揚聲器,房間裡還有一些電腦和相機,以及一個數字鐘,顯示出當前的日期和時間。我可以看到,現在是晚上9點左右,距他們闖入我的公寓已經差不多12個小時了。
赤身唱國歌
他們派人來給我做體檢,我跟他們說我的心臟和頸椎不是很好。他們又測試了我的血壓,本來打算做一個心電圖,不過因為沒有電源就作罷。
他們搜查我全身,拿走了我的所有隨身物品,包括我的鑰匙和零錢;他們甚至拿走了我的皮帶,鞋子和襪子。我才知道,我將光著腳被審訊。進來之前我就聽說,這幾天是三十年來最冷的幾天,我可以從地板上感覺到那種刺骨的冷。而這還只是開始,在之後幾天,我都是光著腳和地上的冰冷親密接觸,我被關押在一樓,難怪會這麼冷。
我被帶走後的第二天早晨,看守脫掉了我所有的衣服,讓我赤身裸體地站在寒冷的地板上唱國歌。我問他們,是否只能在暴露生殖器官時才唱國歌,他們沒有回答。我想到了歌詞裡的「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所以我大聲歌唱,毫無保留,一邊唱,一邊用憤怒的眼睛緊緊盯著他們,「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最終,他們阻止了我,讓我穿上衣服。
前三天裡,我根本不被允許休息。即使在短暫審訊間隙,也總是有兩個人在看著我。當他們終於讓我休息一下時,我卻不能入睡了。他們也不允許我睡覺時穿任何衣服。房間裡很冷,儘管給了我一條毯子,我仍然不能抵禦那種寒冷。在毯子裡,我光著身子,一個守衛會走進我的房間,掀起毯子,檢查我是否真的睡著了。他會推搡我的身子和打我的臉,卻說這是為了確信我還活著,都是為了我好。我真的想罵人,所以即使他們真的讓我休息時,我也睡不好。這種情況持續了十幾天。
房間的窗簾總是拉上的,完全遮住了所有陽光。在關我的期間,他們只拉開過一次窗簾透氣。
按:
陳志修,男,1979年出生,來自四川的人權律師。多年來,他曾為中國一些最邊緣化的人群代理。調查侵權行為和擔任處於風險的維權人士的法律顧問,他還尋求更有效地運用法律的方法,並向維權界傳播這些方法。
陳於2016年初被拘留,並被處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一個月後,他被取保候審,然而,未經警方許可,他不能擅自離開家鄉。隨後,當局百般阻攔他更新他的律師執照,並對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施加壓力,要求將他開除,警方還強化對他的監視,以阻攔他繼續進行維權工作。
陳志修為化名。出於安全考慮,他的故事中的一些細節根據個人要求有所改變,不過他在遭遇綁架期間所遭受的待遇情況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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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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