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歷險記(圖)


因為北京清理「低端人口」而被迫搬家的人們(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2月11日訊】這麼冷的天,北京清退;;「低端人口;;」,有些無家可歸者只好裹著被窩睡在路邊。看到這一幕,我感到非常熟悉,因為我也曾經是被清退的外來人口啊。講真,這輩子我生活過許多城市,唯獨在北京那一年最沒有尊嚴。發篇舊文緬懷一下苦難歲月。

京城歷險記(寫於2006年)

那是2002年,收容遣送條例還沒有廢除。作為;;「外來務工人員;;」,須隨時提防警察查暫住證。我們每天上下班的必經之路木犀園,長年累月的的趴著兩個警察。通常情況下他們只對民工打扮的、一看就是鄉下來的下手。被他們攔下的,沒有二話,準備好罰款吧。若不識趣,先賞你兩腳,再叫你明天就從人間蒸發——送到昌平篩沙子去也。我就多次親眼看見民工被踢的站不起來。

據說去了昌平的,大多下場悲慘。不是長期在裡面下苦力,就是在某個夜黑風高的鄉野把你一扔了事。當然,身上的錢物早就被洗劫一空。讓你跟外界沒法聯繫。

每次經過那個路口,我都戰戰兢兢的,生怕哪天警察叔叔們心裏不爽,或是指標沒有完成,向我們伸出;;「行使公務;;」的手。也許有人要問:為什麼不去辦一張暫住證啊,不是才5塊錢麼?

這可不是錢的問題。相信以前暫住證要兩百多塊錢的時候是因為錢的問題,不想出錢就辦不到。可是現在你想出錢都辦不到,美其名曰:限制外來人口。我老公他們公司有七十多個外地人,公司領導想集體為員工辦暫住證,可是去轄區派出所一打聽:不能辦,原因無須給你們解釋。

相信街上走的大多數外地人都經不起檢查。而且更有甚者,就算你有暫住證,如果看你不順眼,警察有本事接過去就給撕了,怎麼樣?撕了你還有麼?

我們就在這樣的白色恐怖中小心翼翼的求生存。每天寧可多走一段路繞過去,或者看見警察就裝著逛街走進一家店裡。如此相安無事過了大約半年。

十一要到了,三環內戒嚴的次數越來越多。對外地人的清查也越來越嚴。以前路口的兩個警察增加到三四個。

有一天我們下班回來,因為有點晚了,便打算僥倖逕直走過去。媽的,怕什麼來什麼,老遠就看見一個胖警察在向我們招手:來來來,出示一下證件!我的心臟一陣發麻,事到臨頭也只好硬著頭皮走過去。

胖警察問:;;「身份證?;;」老公趕緊說:;;「忘帶了;;」。;;「忘帶了?;;」胖警察刷的撕了一張罰單要寫。我趕緊掏出我的身份證(臨時)遞過去,老公拚命使眼色。胖警察看都沒看就說:沒收了。我一氣脫口而出:;;「你的證件?怎麼沒出示?;;」胖警察怔了一下,大概還沒有遇到這樣跟他說話的。待反應過來,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本子,在我面前狠狠的晃了一晃就準備收起來。我說:;;「沒看清楚!;;」

;;「嘿!我還真不怕你這樣的!;;」胖警察鼻子都氣歪了。見勢不好,老公趕緊遞煙,陪笑說:;;「她年輕不懂事……;;」胖警察手一揮:;;「上車,送昌平!;;」——傳說中的厄運終於要降臨在我們頭上!老公趕緊使出看家本領,又是套瓷又是恭維,許久胖警察才鬆了點口風。

旁邊已經攔下了一堆人馬,包括一個北京本地人。剛開始時那人還挺橫,似乎跟我們這群人有著階級的區別,沒把警察怎麼當回事。大大咧咧的說:;;「我吃完飯出來遛彎,還帶身份證啊?!;;」

警察絲毫不為所懼,拿出一個小機器要他報身份證號碼,要核對。僵持了半天,那人只好妥協了。跟穿制服的人講理,真的是秀才遇到兵啊!

沒辦法,只好謊稱身上沒帶夠400元現金,說打電話要朋友送來。老公給他們經理打了電話。

被攔住的人越來越多,三個警察忙的不亦樂乎。媽的,今天中邪了麼?缺錢買棺材啊?

不一會兒老公的經理開著車來了,遠遠的停在馬路對面,打電話說:我也沒有暫住證不敢靠近。要不你們趁他們不注意跑過來吧。被發現了就說過來取錢。

我們矛盾了,萬一胖警察發現了,剛才好不容易培養的好感就泡湯了,鐵定要送到昌平。可是要活活損失四百元錢又不甘。只好冒險了。

我和老公亦步亦趨的,像摸著石頭過河一樣往馬路對面悄悄挪動。好在天色漸暗,人也實在太多,三個警察居然硬是沒發現。

終於走到車邊了,一把拉開門就躲進去。開出好幾公里了,心還砰砰直跳,生怕後面有警車追來。老公忽然想起來:你的身份證?!

我呵呵笑道:沒事,那個臨時的早過期了。正式的在這裡呢。

從那以後,我落下了一個毛病。一看見穿公安樣的制服的人就躲,一看見藍白相間的車就迴避,哪怕有時是法院,檢察院。活像通緝犯一樣。

有時候就想:怪不得那麼多人去信這個信那個,是對這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不滿吧。好好的人能把你逼成通緝犯,遵紀守法的公民時常被踢向牆角抱著頭。

所幸孫志剛用生命和鮮血控訴了這個萬惡的收容遣送條例,新一屆的領導人反應及時,才使這個肆虐了這麼多年、有悖憲法的惡法壽終正寢。最近聽說有人欲給它招魂,甚至鐘南山院士也為其狡辯,覺得心裏憋悶不吐不快。

所有這個國家的人,這個地球上的人,生來平等。自古以來人民都有在自己國土上自由遷徙的權利。任何一個城市,都不是屬於某一部分人。誰賦予你有剝奪他人在某地生活的權利?

馬丁.路德.金有一個夢想;我也想說,我也有一個夢想:什麼時候才能夠廢除這個該死的莫名其妙的戶口制度?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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