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10月22日訊】今年8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一項調查報告指出,中國指胡石根、周世鋒及謝陽等三名在「709事件」中被捕的維權人士自願認罪的說法不實,且違反公平審訊權利及國際慣例,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三人,並給予賠償。時隔兩月,中國未採取任何行動,分析指出,事件對中國的理事會成員身份是一個諷刺。
據《法廣》報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屬下的任意拘禁問題工作組作出上述報告,並已在今年8月呈交給理事會。
報告確認,基督教家庭教會聖愛團契長老胡石根、維權律師周世鋒和謝陽是因為從事人權工作而被捕,中國當局拒絕讓他們接觸律師、把他們單獨囚禁並未將羈押地點通知家屬。報告指出,上述做法不符國際常規,破壞人權,促請中國當局立即釋放三人,並予以賠償或彌補。
報告提及的三人中,胡石根與周世鋒律師被裁定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分別判囚7年6個月和7年,放棄上訴;謝陽律師則在今年5月承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候判刑。
截至目前,上述報告已經提交兩個月,作為理事會成員的中國一直未採取任何行動。
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總幹事陳潔文對此表示,中國不落實工作組「意見」,顯示中國作為聯合國會員、人權理事會成員及多個聯合國人權公約的締約國,在加強其於聯合國及各個人權機制的影響力的同時,並未亦似乎不打算遵行其承諾及履行其捍衛人權的國家責任,這應當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
陳潔文促請國際社會就此發聲,顯示捍衛普世價值的決心,並在中國的人權理事會任期於2019年屆滿時,更加慎重考慮中國的成員資格。
陳潔文還提到,中國過往已有不落實聯合國人權機制建議的前科,聯合國和國際社會應考慮對違反人權的締約國訂定制裁及懲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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