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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和同事去逛街時看上了一雙鞋,自己穿的是37號鞋,老闆說只有剩36號,但實在是太喜歡了,左看右看這鞋的顏色款式都特別喜歡,尤其鞋子穿在腳上就覺得好看,雖然緊一點但穿一段時間鞋子應該會鬆一點,于是買了它。
穿了一個星期小了一碼的鞋子磨得滿腳泡,腳雖然很痛,但心裏還是很滿意很滿足,特別是當身邊的朋友不停的誇讚這雙鞋好看時,更是覺得自己選擇是沒有錯的,又穿了兩個星期,開始偶爾抱怨這雙鞋讓自己走路很累,但還是很喜歡這雙鞋只是漸漸減少了穿它的次數。
穿了一個月鞋子終於不磨腳了,那是因為腳磨起的泡已經成繭,感覺不到疼了,有一天自己打開櫃子準備穿這雙鞋時驚訝的發現,這雙鞋沒有從前那麼好看了,確實沒有從前好看了,腳把它撐的變了形,鞋幫有些裂縫,鞋頭也蹭掉了皮,
撫摸著這雙鞋,心裏感覺到失落而且後悔無奈,開始感慨這一個月以來為它受的罪,甚至開始後悔當時為什麼不選雙別的37號的鞋子,它不一定特別漂亮但舒服合腳,傷心的把鞋子放進了櫃子裡,從此再也沒有穿過,從此以後再買鞋子無論多麼好看,只要不合腳你都不會買。
那雙36的鞋子讓我明白,喜不喜歡和適不適合是兩碼事,更讓我悟到切莫只貪圖鞋的華貴,而委屈了自己的腳。別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腳。
腳比鞋重要,這是一條真理,許許多多的人卻常常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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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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