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5億 前寧波市長盧子躍一審認罪(圖)
盧子躍(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4月14日訊】中共央視新聞客戶端4月14日報導,因涉受賄罪,前浙江省黨組成員、寧波市長盧子躍4月14日在廣東珠海出庭受審。
盧子躍被指控:在1999年至2016年間,利用擔任中共浙江省東陽市副市長、義烏市市長、蘭溪市委書記、臨海市委書記、臺州市委常委、麗水市市長、麗水市委書記、浙江省黨組成員、副省長、寧波市委副書記、寧波市市長等職權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審批、銀行貸款、公司上市、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47億余元。
盧子躍當庭認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盧子躍是繼原中共浙江政協副主席斯鑫良之後中共十八大以來浙江官場第二個落馬的副省部級官員。中共《廉政瞭望》4月28日報導,原寧波市長盧子躍(副省級)在浙江金華市下轄東陽市(縣級市)任市長期間,一名前來東陽考察的上海企業負責人,因嫖娼在酒店被警方抓獲。盧子躍聞訊勃然大怒,致電大罵警察局長,並提出不僅立即放人,還要賠禮道歉。因時任中共浙江湖州市委書記斯鑫良是東陽人,為攀附這層關係,盧子躍曾為斯鑫良老家修路。
報導稱,在擔任中共浙江蘭溪市委書記期間,盧子躍通過一名東陽籍企業家與掌握浙江省組織權力的斯鑫良建立特殊關係。為了晉陞官職,盧子躍曾向斯鑫良行賄。
在斯鑫良的關照下,盧子躍仕途晉升順遂。在斯鑫良擔任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長期間,盧子躍順利完成從正處級躍升為正廳級官員。即使在斯鑫良卸任退休後,盧子躍每逢過年過節都會去拜見斯鑫良。
2015年2月26日,斯鑫良落馬。同年6月19日,《廉政瞭望》報導稱,廣廈集團創始人、同樣是東陽名人的樓忠福供出了斯鑫良。樓忠福接受調查或是因為牽涉令計畫一案,指斯鑫良曾幫助谷麗萍與郭正鋼妻子。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盧子躍落馬,可能也與涉谷麗萍案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