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零年的故事:大飢饉(圖)
悲慘的大飢饉是中共一手造成的人禍。(圖片來源:大紀元)
這一年,應該算是我們全民族最為悲慘的一年!
1960年的早春,在我們淮南市謝家集區的街市上,有著已經超過市民數量的農村飢民,有的單身一人,有的拖家帶口、攜老懷幼。十五、六歲的女孩子,當街喊叫:「誰給我一口吃的,我立馬嫁給他!」討不到飯的人很多,每天早晨都有人死掉。民政局有一個收屍隊,見了屍體立即清除。每天又有新的農村飢民大量湧入,老人、孩子、女人……
那時,我的50多歲的父親被罷了官(唯一的理由是他有「舊軍官」的歷史,沒有資格做「新中國的主人」),先是被指派去「大煉鋼鐵」,後來又被指派到養豬場養豬去了。母親遭受連累,在城裡的工作崗位上被人擠出來,發配到「災民站」專門服侍棄嬰、棄童。
「災民站」設在謝家集第一小學西邊圍牆外、唐家山的山坡下。我的母親分管一間大屋子,屋裡有三、四十個小孩,大的七、八歲,小的尚不會走路,全是棄嬰、棄童。她的工作主要是給這些孩子洗衣服、清理身上的糞便,給大一點的分食物,管住他們不要互相搶東西,給最小的餵飯。公家每天只能給災民提供一次吃的東西,孩子們飢餓異常,一看見我的母親就圍上來要吃的。
「災民站」的工作人員實行白天全天工作制,晚上鎖門回家。我的母親每天要工作一整天,晚上黑透了才能回家。第二天一早,過去開了門,總是能夠看到有幾個孩子已經死了。有的孩子是被老鼠咬死的,手指頭、腳指頭沒了,眼珠子沒了,血肉模糊,慘不忍睹。滿屋子血腥、屍臭,催人嘔吐。站裡有個專門清理屍體的男子,他把死孩子身上的衣服脫下來,交給服侍小孩的女人們(留給以後的小孩穿),然後把屍體裝到一個大竹籃裡,一個一個裝,裝滿了,再往山上擓,然後倒進石頭塘裡。那裡野狗很多,等丟屍人走了,它們便過來吃這些屍體。
我當時在謝家集第一小學上學。天氣炎熱起來以後,每當刮起西風,在校園裡就能聞到山上飄來的一陣陣臭味,那些丟屍的石頭塘,我與同學們都去看過,屍骸狼籍。母親每次下班回來總是吃不下飯,總是對著奶奶、姐姐她們哭上一陣子,訴說這些孩子的慘像。到後來,她實在不能堅持了,只好提出調動工作的請求。有關「領導」不准,給她按「自動離職」論處,於是母親丟掉了工作。
謝家集第一小學門前有一條大溝,是古人治理山洪留下的政績,起源於車路山,直通淮河。寬一丈多,深七八尺,經常有人棄嬰,多是新生兒,直接丟到水裡溺死。溝埂上有許多榆樹。春天的時候,大家都去採樹葉吃。樹葉吃盡了,就剝樹皮。同學們把樹皮的風裂層用小刀刮去,再切成一小段一小段,存到鉛筆盒裡,留著慢慢吃。這東西又綿又粘,口感倒也可以。溝埂上自生著許多蓖麻,蓖麻籽有毒,不能吃。但是有的同學餓急了,就把它用柴火燒熟了吃,吃後上吐下瀉,差點丟命。
當時,城裡的小孩、大人口糧定量每個月十幾斤到二十五斤半,這是原來的細糧標準。但是後來開始配給雜糧了,譬如山芋、山芋干、山芋面、南瓜、胡蘿蔔等等。沒有主糧,這些東西是不耐餓的,而且也根本吃不飽。我們家裡缺糧,父親用15塊錢在「黑市」上買了10斤「山芋面」,做出粑粑來,苦澀難嚥。奶奶說,這其實是橡子面,吃了屙不下屎,能把人活活憋死。
街市上的東西價格飛漲,胡蘿蔔賣到一塊錢一斤。一般市民有工作的人月工資三十至四十元(最低十八元),產業工人也只是這樣的標準。只有煤礦工人高一些,七級工、八級工可拿到每月一百元。市面上流傳著這樣一句話:「七級工、八級工,不抵鄉下老頭一挑蔥!」
每到星期天,城裡總是有很多人到農村去挖野菜,男女老少接成伴,隊伍浩浩蕩蕩。母親、姐姐、我(1960年虛齡九歲)幾乎每個星期都去。薺菜、馬齒莧,這些可食性很高的有名的野菜很快就被人們挖絕了。大家又去二道河農場挖「茅草葫」,這是一種可食的草根。「茅草葫」很快又挖完了,大家只好去挖「剔剔牙」。「剔剔牙」葉緣有刺,大人還能湊合吃,小孩子一吃,扎得滿嘴流血,拉屎的時候也帶著血。還有一種叫「呼啦苗」的東西,吃了以後腹瀉不止,俗話說「呼啦苗,吃一碗,屙兩瓢」,但是為了能夠活下去,大家還是照吃不誤。
有一天,母親和姐姐挖了一些野菜回來,聽別人說是野胡蘿蔔,全家人吃了,竟然當時暴吐不止。奶奶仔細看了一下那野菜,當即大驚失色,連連叫到:「完了、完了,這是‘狗尿苔’!俗話說‘狗尿苔,早上吃了晚上埋’!」幸虧大家都吐掉了,只是躺了幾天,都保住了命。
這種時候,飢餓使得一些人喪失了人性,發生了很多令人驚駭的事情。
謝家集區有個說大鼓書的場子,場子邊有個婦女天天在那裡賣熟肉。肉淹在醬油裡,一塊肉(大約一兩重)要一塊錢。常有煤礦工人湊過去,給幾塊錢,蹲下吃幾塊。有一天被一個以前經歷過災年的老礦工識破,揪到「市管會」去了。經審問,那婦女承認是人肉,都是到亂屍岡在屍體上割取的。
謝家集區的平山村有一位姓袁的小板車工人,為了幾斤糧票,殺死了自己的妻子。此人是個壯漢,與我父親是熟人,曾來過我們家,我也認識他。
謝家集第一小學北側,有個啞巴為了搶到一頭小牛,殺害了養牛人全家。公安局抓他的時候,我和同學們都看到了,大家在場圍觀,直到啞巴被按到三輪車上被押走(那時公安局沒有警車)。
一個農村老人餓的受不了,到城裡央求女兒給幾斤米。嫁到城裡女兒說:「我自己的孩子還要活命哩!」非但一粒米不給,連一頓飯都沒有招待。老人哭著望東淝河走,走到東淝橋上,投河而死。
鄉下的情況非常糟糕,「共產主義大食堂」沒有糧食,自然關門,社員家裡又沒有分給糧食,大家只好眼睜睜挨餓,不斷有人死亡。但是,省裡、縣裡都下了死命令:不許說「餓死人」,誰說就抓誰!在這樣的情況下,鄉下的親戚不斷有人進城投奔城裡的人。我們家也來了幾個,是我父親老部下馬佔彪的妻女,馬佔彪剛剛餓死,馬伯母帶著十多歲的女兒前來央求我們予以照顧,我們家的人心軟,就將孤兒寡母的留下了。還有一個年輕力壯的,叫焦海堂,是我奶奶娘家的一個侄子,28歲,人高馬大,來我家一個人一頓吃掉了我們全家的當天口糧。奶奶怕我們被餓死,只好硬著心腸趕走了他。一個星期後,他餓死在鳳臺縣到毛集的河壩上。
大飢饉的時間不止三年
實際上大飢謹從1959年開始,一直蔓延到1962年秋收到來的時候才算結束,最嚴重的年份是1960年、1961年。在長達四年的時間裏,有很多外來的災民都在淮南丟棄了自己的生命。從謝家集往壽縣走,第一個地點是唐家山的北坡,那裡餓死者的屍骨最多。直到1963年在那裡建第二小學,我們去參加義務勞動,山的半坡上還遍佈著骷髏、骨架,淘氣的男同學竟然拿著腿骨相打。過了平山以後,從邱家崗到九里大隊,路邊有好幾個餓死的人。屍體在那裡腐爛成白骨,放了幾年無人過問。
真是:出門無所見,路有餓死骨!
致命的飢餓,會讓人喪失一切尊嚴和理智。凡是從這場大飢饉中僥倖活下來的人,你給他一道選擇題:假如必須叫你死的話,你願意到戰場上被敵人打死,還是願意活活餓死?我相信,選擇寧願到戰場上戰死的人一定居多,因為,長時期沒有正經的糧食吃,「以瓜、菜代之」(「大躍進」的始作俑者、全世界最紅最紅的紅太陽、「比爹親、比娘親」的毛澤東語),最後只好去吃樹葉、草根,那種飢餓瀕死的感覺讓人太痛苦、太難受、太難煎熬了。
民間常道:「走千走萬,不如淮河兩岸」。淮河地區四季分明,氣溫適宜,雨水充沛,地理環境優越,各種物產特別豐富,有的地方叫「魚米之鄉」,有的地方甚至有「天然古糧倉」之稱。如果,沒有1958年「大躍進」的變著法兒的折騰,這樣的好地方豈能有此一劫?當然,「大躍進光芒萬丈」,所能照見者非止一端,「六億神州盡舜堯」,哪個地方能夠漏掉呢?
當然也有人沒有體會到大飢饉的滋味。
在城市裡,那時老百姓都是開門吃飯,但是很多幹部家庭卻都是關門吃飯,害怕被別人看見。他們有「特供」和特權,即使老百姓死光也餓不著他們。「文革」中批鬥幹部的時候,很多人提出了「關門吃飯」這個事,憤怒的群眾採取極端殘酷的手段折磨他們,對他們宣泄心中積久的怨毒。
現在,那些曾經地位特殊、待遇優越,當時吃著「特供」、喝著人民之血,根本不知道飢餓是什麼滋味的權貴們、走狗們,以及他們在蜜水裡泡大的餘孽們、後代們,抵死不肯承認大飢饉,不肯承認曾經有數千萬苦難同胞被活活餓死這一鐵的事實。但是,大飢饉切實發生過,它作為時代罪惡的特殊標籤,早已鑄入中華民族的歷史之中,任何人也抹殺不掉、抵賴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