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通過「對臺6項保證」 首度訴諸文字(圖)


夏波髮指出,臺灣的准總統蔡英文將上任,可是中國卻不願尊重臺灣民主程序選出的總統,實在讓人遺憾。(圖/取自維基百科)

【看中國2016年05月17日訊】於昨日下午,美國聯邦眾議院院會無異議通過支持臺灣的「共同決議案」,除重申「臺灣關係法」外,亦首次將「六項保證」訴諸於文字,並強調兩者是美臺關係的基石。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指出,其實「六項保證」是於1982年8月17日,在美國和中國發表「八一七公報」之前,由當時的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處長李潔明,對當時的總統蔣經國先生口頭上所提出的美國方面說明。

據李潔明在回憶錄中稱,六項保證當時是寫於美國總統雷根寫給蔣經國的私人信函中,所以並沒有任何美國官署字樣與任何官方簽名。在美國行政部門的公開檔案中,也不曾看到李潔明當時使用的確切相關文字內容是什麼。

李潔明在回憶錄中也提到「六項保證」之由來,當時是由雷根的白宮國安會團隊草擬之後,再經當時的國務卿舒茲(George Shultz)和時任的國防部長溫柏格(CasperWeinberger)簽名與確認後,才成為最終版的「四段文字」,其簽署日期是與「八一七公報」同一天,並將它存放在美國國安檔案保險櫃之中。

根據美國國會網站,去年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提出草擬的HCR88共同決議案,有關雷根政府所提出的「六項保證」內容為:

一、美國不會設定停止對臺軍售的日期。

二、美國不會修改「臺灣關係法」的相關規定。

三、美國不會在決定對臺軍售前和中國咨商。

四、美國不會在臺灣與中國間擔任調人。

五、關於臺灣主權,美國不會改變自身立場,這是個須由中國人自己解決的問題,且美國不會迫使臺灣與中國談判。

六、美國不會正式承認中國對臺灣的主權。

在這次表決前夕,包括共和黨籍的聯邦眾議員羅艾斯(Ed Royce)、卡特(Buddy Carter)、夏波、羅斯雷提能(IleanaRos-Lehtinen)與民主黨的眾議員恩格爾(Eliot Engel)等人皆於會上陸續發言,並力挺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是美臺關係基石。

他們並稱,於今年初,臺灣再度向世界展現自由公平的選舉,此為臺灣人民引以為傲的民主成就,臺灣不僅是美國的夥伴,更在亞洲的區域穩定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不過臺灣卻要面臨自身無法掌控的挑戰,在美國及臺灣共享民主這一價值觀上,應該支持臺灣。

夏波發言時亦直指,臺灣的准總統蔡英文即將上任,可是中國卻不願尊重臺灣民主程序選出的總統,相當令人遺憾。

其實美國國會議員有4種形式提出新立法,如法案、聯合決議案、共同決議案與簡單決議案等。

其中法案須經參、眾兩院通過之後,還要送請美國總統簽署,才能夠生效,並成為具約束力的法律;而共同決議案與簡單決議案,則不需要送交白宮,是代表國會對某件事物的態度和立場,但不具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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