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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加大對境外非政府組織(NGO) 嚴控(圖)

 2016-04-26 16:3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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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NGO如果被列入公安部門黑名單,將不得在中國設立代表機構或活動。(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4月26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備受外界爭議的中國《境外非政府組織(NGO)管理法草案》(草案)正在進行審議,若獲通過,則意味著數以千計的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將受到嚴格控制。

據BBC報導,中共人大常委會有可能於本週就《境外非政府組織(NGO)管理法》三審中的草案進行表決,針對二審稿放寬部分限制,但強化了資金監管及違反國家安全時的規定。

草案在加強監管的部分,對境外NGO在中國境內活動的資金來源、收付及帳戶管理作出嚴格規定,規定其代表機構的財務會計報告須經審計,並向社會公開。

對有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違法犯罪情形的境外NGO,中共當局「可以將其列入不受歡迎的名單,不得在中國境內再設立代表機構或者開展臨時活動」。

此外,公安機關「可以約談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的首席代表以及其他負責人」。

自從這份草案於去年5月公布以來,多個外國政府和民間團體批評這份草案,稱其法律條文過於模糊,嚴厲限制社會環保宣傳組織,以及商業組織和學術團體的工作。

據《美國之音》報導,自由之家主席馬克•拉貢(Mark P. Lagon)在4月25日的聲明中說:「中共政府試圖通過給予安全機構更大的監管非政府組織工作的權力,來打壓獨立民間社會的意圖。新的規定將允許安全機構監視、訊問和干涉大多數在中國運作的非政府機構的日常活動,包括那些監督政府行為和倡議民權和人權的活動。」

去年9月,白宮曾發布一份聲明,對這部法案可能會「進一步縮小中國公民社會的空間」表示擔憂。《紐約時報》報導,美國官員呼籲中國政府取消這項立法,或對其內容做出大幅修改,還希望中國能對其它幾部涉及面非常廣的安全法規草案做出修改,因為這些法規會限制和阻礙境外組織在華運作,包括商業運營。

據大陸媒體先前報導,目前在中國長期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有1000個左右,再加上開展短期合作項目的組織數量,總數可能已達7000個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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