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不出中南海再次上演(強烈支持中央政令、能上能下、呼籲廣東省副省長兼公安廳廳長李春生下臺)
尊敬的習近平主席、王歧山書記、國務院督查組及各位有正義感的領導你們好!
今天我要讓全世界都知道(獨立王國)廣東省公安廳的黑暗、現任東莞虎門公安分局局長倫楚能的濫用職權、收受賄賂、與深圳公安相互勾結、非法辦案、插手民事糾紛!下面請聽我簡單敘述!
在習主席王書記強力推動順應民心的反腐中,廣東省公安廳廳長李春生卻在陰奉陽違架空中央反腐精神、挑戰中央權威!包庇下極現任虎門公安分局局長倫楚能!
2012年我跟深圳的三方物流法人楊名濤在運輸中發生經濟糾紛,他在沒有任何手續下就擅自扣留了我的一部貨櫃車,我也順其自然經過他的司機允許在東莞扣留了他的一部貨櫃車。他知道後就威逼司機報假案說我搶劫。
2012年8月8日由深圳一個警察領著東莞麻湧分局人員還有彰澎派出所人員(8個人左右)在東莞的長安鎮強行把我帶到了彰澎派出所,(有個領頭人先報說他是深圳公安局的)註明!事發地在東莞!然後依次報名說他們是麻湧分局的、然後還有彰澎派出所的。進彰澎派出所外邊階梯的時候有個警察提醒那個深圳警員要他迴避等一會再進去、(門口有監控)深圳警員就回了一句、說我沒有機會告他,我當時就警覺了、因為當時我不明白警察不允許越界辦案。在審訊室也是深圳警察先報又重複了一遍他是深圳公安局的,然後也是深圳公安局這個警察第一個開口強行審訊我(在東莞麻湧漳澎派出所下階梯第二個房間的審訊室)要我把車還給三方物流、我說我們是經濟糾紛,也有運輸合同!他說別廢話、我一看這陣勢、我又被強制鎖在老虎椅上,所以就妥協了。然後深圳警察全程開車跟著彰澎派出所人員押著我去取車,還好到地方空閑的時候有兩個警察很有正義感告訴我、記住深圳警察的車號,可以告他。車取回來以後,他們也知道我們有運輸協議,屬於民事糾紛。本應該放了我,後來有兩個警察在我被扣的鐵椅邊上商量怎麼辦?其中一個警察就說了一句,大局長交待怎麼辦就怎麼辦。(大局長就是東莞市麻湧分局局長現任虎門公安分局局長倫楚能的綽號)我就被在派出所扣在鐵椅上、鎖在鐵屋裡三天三夜,給了兩頓一點點的剩飯。然後送到了東莞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彰澎派出所何警官提審我的時候,我要他打記錄關於深圳警察越界的事情,他說不能寫在筆錄上,可以回去匯報。後來拘留了36天,幸好檢察院公正廉明查明真相後不予批捕。然後何警官給我做取保候審、(從看守所出來當天在派出所還非法羈押了我一天一夜)因為我知道我沒犯罪,所以我拒絕做。何警官就威脅我要通知我70多歲的父親來南方,(我是北方人)沒辦法就屈服了、取保候審一年。(後來在我訴求中、知道了少給我一份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文書)怕我看懂了,告他們。
我出來以後去找三方物流法人要車,他說我看在我們沒有仇沒有怨的份上,不然我再做做手腳你就要在裡邊住上十幾年,我說你又沒有什麼損失,我在裡邊遭了很多罪,現在扯平了,兌完賬我們應該解決這個事情了,他說怎麼沒有損失、我辦這個事打點花了六萬多。還說他深圳公安有人,隨時還可以找人抓我。
後來我知道我沒有任何的犯罪記錄,在網上通緝我,拘留36天。在派出所被扣鐵椅上、鎖在鐵屋裡三天三夜、深圳警察越界辦案、何警官強逼我寫下了跟三方物流不實的經濟糾紛筆錄的金額,(深圳福田法院以這份材料把我的車判給了三方物流楊名濤)這些赤裸裸的插手民事糾紛的事情都是違法的。
一年以後解除了取保候審,但是沒撤案,於是我就走上了萬劫不復的信訪道路,其中艱辛不言而喻!何警官跟便衣公安搶走了我站在廣東省公安廳門前掛在胸前訴求的牌子、向我家鄉的公安調查我、東莞公安局信訪科科長(警號150074)又給我一張答覆假公文、陷害我、說我偽造公文。(幸好我給區一檢辦案檢察官、公安廳接待日領導、省檢察院信訪領導都看了)東莞公安局沒敢繼續刑拘我。東莞麻湧公安分局局長倫楚能在黔驢技窮的情況下為了掩蓋他的相互勾結、收受賄賂、非法辦案、又給我扣上了莫須有的破壞生產罪向檢察院提交!在我經過了中國所有能管理到公安的信訪行政部門,最終在公安四次無理提交批捕我的情況下,獲得了東莞區一檢察院的秉公執法,強制公安撤銷案件。(20120915日取保候審20130912日解除取保候審20140528日撤銷案件)
以上就是東莞市公安局麻湧分局局長現任虎門公安分局局長倫楚能一手安排。我就成了權錢交易下的犧牲品。三年了、在廣東省公安廳廳長李春生的不作為、包庇等等下。直到現在都沒有依法依規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所以我會不惜一切代價誓死實名舉報到底。
注!在習主席王書記強力推動的反腐下,廣東省公安廳廳長李春生致國家與穩定不顧、還在我行我素暗中對抗中央政令、不作為、亂作為、導致廣東省官民矛盾日益加深。另外我也經歷並驗證了公安廳舉辦的「回頭看」那就是一個玩笑、上欺騙中央、下糊弄百姓、所以希望各個政府行政部門能夠做到像習主席親自講的那樣讓中央的政令落地生根。
如果我誣告,我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如果廣東省公安廳廳長李春生不作為、包庇現任虎門公安分局局長倫楚能、也懇請政府行政部門能站出來認真貫徹並執行習主席、王書記的講話精神、行使黨賦予你們的權利、依法查處混進公安隊伍中的害群之馬!謝謝。
在我第一次去東莞市公安局麻湧公安分局舉報的時候,麻湧公安分局警務督查(宮)警官打電話告訴我、他們是跟深圳公安聯合辦案,你告不贏的!後來公安廳信訪領導告訴我,你去跟他們要聯合辦案的手續、我到了麻湧公安分局當時接待我的屋裡有高個子副局長應該姓韓、還有麻湧公安分局政委、還有刑警隊隊長(龔)隊長、倫楚能的司機等若干干警、都在屋裡。警務督察(宮)警官當著大家的面又改口說、告訴我跟深圳公安聯合辦案說錯了!
事實一
三夥人都是由深圳警察領頭、(事發地在東莞轄區)第一夥抓我的大概八個人左右、然後到漳澎派出所強制審訊我的也是深圳警察帶頭開口講話、最後強行押著我去取車也是深圳警察領隊坐一部國產陸風吉普車跟在後面押後、當然其中這三夥人有穿插重複的至少也有十幾個人、東莞市公安局相關辦案人員居然不承認有深圳警察介入、這個事實夠清楚了吧!
事實二
在漳澎派出所強行審訊完我以後、我說我們是民事糾紛、也有運輸合同、也有在一起的物流運輸過程、而且我跟司機之間又買水、又答應要押金的、司機還跟我要搭車錢、吃飯錢、你倫楚能當了這麼多年局長、你不會這點法律知識都不懂吧!還繼續強制把我送進看守所!
事實三
我從看守所出來以後去找三方物流法人要車,他說我看在我們沒有仇沒有怨的份上,不然我再做做手腳你就要在裡邊住上十幾年,我說你又沒有什麼損失,我在裡邊遭了很多罪,現在扯平了,兌完賬我們應該解決這個事情了,他說怎麼沒有損失、我辦這個事打點花了六萬多。還說他深圳公安有人,隨時還可以找人抓我。
尊敬的各位領導,如果事情發生在你們的家人身上、我相信你們會比我憤怒!楊明濤自己承認我投入的金額就有、我購車首付款交了15萬五千元整、另外楊明濤在審訊筆錄上承認我的還款還有好幾萬、加起來二十多萬、全部淪陷。
事實四
因為辦案人何警官威逼恐嚇我寫下了不實的經濟糾紛金額的筆錄,深圳福田法院以這份不實的筆錄把我的車判給了楊明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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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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