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樓市的大利好 還是大利空

【看中國2016年03月22日訊】這個週末,樓市最大的消息是:從5月1日起,房地產等四大行業將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這是3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要求,它將對未來樓市的走向產生重要影響。

那麼,這個舉措到底是有利於房價上漲,還是有利於房價下跌?我的分析如下:

此次「營改增」對樓市的影響,主要在兩個方面:第一,對於企業來說,將不動產納入了抵扣範圍,整體而言,有利於減輕企業持有不動產的成本;第二,將「營改增」引入了個人二手房交易範疇,影響較為複雜。

由於相關細則尚未公布,我們只能根據現有的公開資料,進行一番判斷。

先看第一點。

對於企業來說,「營改增」之後持有不動產的成本減輕了,那麼企業買房子的熱情會有所提高。有不少分析者認為:住宅屬於非經營性物業,不能用來作為生產資料抵扣,能抵扣的是工廠、倉儲、寫字樓等。也就是說,這個利好主要是針對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寫字樓和商務公寓。

我覺得未必。

企業購買的住宅也可能被納入營改增的抵扣範圍,因為國家在「樓市去庫存」的系列政策中有一條:鼓勵企業成批購買空置商品住宅,用來對外出租,向全社會提供房屋租賃服務。所以,住宅完全有可能納入抵扣範圍。

所以,這對於樓市是一個全面的利好,但力度未必很大,因為企業投資房產無論是持有階段,還是出售的時候,其稅費都顯著高於個人。願意大量買房子的企業其實不多。

再看第二點。

在二手房交易中,最大的一筆稅費是營業稅,稅率大約是5.6%。一般來說,持有滿兩年的房屋,在出售的時候免征營業稅。但在深圳、上海這類大城市,非普通住宅即便持有滿兩年,在出售的時候仍然按照差價徵收5.6%的營業稅。

增值稅是針對交易差價徵收的,如果不出意外,稅率是11%。

目前在很多城市的二手房交易中,被用來計算稅負的「成交價」其實並不是真正的成交價,而是評估價。因為真實的交易價格,買賣雙方不會告訴政府,而是傾向於隱瞞、低報。所以政府就給每套房子一個評估價,用來計算交易時的稅費,這個價格一般會明顯低於真實的成交價。

比如一套普通住宅三年前被甲買下,過戶時按照當時的評估價200萬計算的稅費,房產證上寫的成交價也是200萬。現在他要賣出,新的實際成交價是500萬,官方評估價是400萬。那麼,他是不用繳納營業稅的。

如果他持有時間不到兩年,則需要繳納400×5.6%=22.4萬元的營業稅,當然他可以要求買方承擔,或者雙方共同承擔,只要對方答應。

如果改征增值稅,則增值稅應該是交易差價的11%。如果政府繼續採用「持有不滿兩年徵稅,持有兩年以上免征」,則如果持有滿兩年再轉讓,增值稅是零;否則需要納增值稅(400-200)×11%=22萬元,比營業稅減少了0.4萬元。

但如果這套房子是深圳或者上海的非普通住宅,持有滿兩年,那麼區別就大了。因為深圳、上海這類城市規定,非普通住宅即便持有滿兩年,交易的時候仍然按照差價徵收5.6%的營業稅。如果這類房子保留增值稅,按照11%的稅率,稅收負擔則從(400-200)×5.6%=11.2萬,增加到了(400-200)×11%=22萬元。

但官方完全可以在細則裡,再給這類房子一個說法,關鍵看他們是想讓房價上漲,還是想讓房價下跌。

從目前情況下,二手房營改增,在絕大多數城市應該是利好,也就是有助於減輕稅費和房價上漲的,因為國家要去庫存。

但在一線城市,政府隨時可以調整稅率,讓二手房交易雙方多交稅,從而遏制房價上漲。

結論:

1、「營改增」整體上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企業構成利好,因為國家有言在先,要降低企業稅負。

2、無論是營業稅還是增值稅,都是政府調控的手段,隨時可以變成利好,隨時可以變成利空。因為稅率是可以調整的,免征期限是可以調整的,免征不免征也是可以調整的。

3、目前,對於北、上、廣、深,以及蘇州、南京這類房價過熱的城市,「營改增」未必構成樓市的利好,很有可能構成利空;至於其他城市,則是比較大的利好。如果想看得更清楚,只能等實施細則了。

4、我們上面主要考慮了房價上漲時期的情況。如果房價不漲,或者出現下跌,則「營改增」帶來的是純粹的利好。在這種情況下,等於全面免征了原有的「營業稅」。

5、既然在二手房交易中引入了「增值稅」,對房屋增值部分徵收了稅,那麼交易中的「個人所得稅」是不是涉嫌重複徵稅?要不要合併?這一點值得探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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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曉博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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