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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交流 大陸雜技團變雜「妓」團(圖)

 2016-03-13 10:5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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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臺灣東森新聞)

【看中國2016年03月13日訊】日前,臺灣移民署桃園專勤隊破獲,中國女子雜技團、舞蹈團多次冒用文化交流協會名義抵臺賣淫。

臺灣自由時報報導,臺灣移民署桃園專勤隊辦案人員表示,中國雜技團、舞蹈團多次冒用文化交流協會名義,至少分6批輸送82名中國女子來臺賣淫,女子從20歲到46歲不等,每次停留3個月。

辦案人員披露,他們申請表演的地點包括各地展演中心、文化活動,連臺灣燈會也被當成利用名目,在取得表演相關文件後向移民署申請入出境許可證,該集團為取信申請單位,在網路上上傳雜技團、歌舞團等演出劇照。

其中被查獲的3名大陸女子表示,她們來臺賣淫,首先要繳3萬人民幣「來臺費」,繳不起就要賣淫分期償還,每次性交易從5000元到8000元不等,而他們每次約可實得2000元,來臺3個月要「天天工作」。

桃園警方去年6月查獲中國女子吸毒,調出資料發現她以表演名義來臺, 卻毫無演出記錄,懷疑是賣淫集團,歷經半年搜證後鎖定1名大陸女子,趁馬伕載她到汽車旅館性交易時將其逮捕,再收網逮捕其他13嫌疑人,查扣偽造的「中華民國學 生戶外教學推廣協會」、「中華民國國際城市文化交流協會」印章、保險套等證物。

責任編輯: 蘇姬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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