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甘當民主憲政鋪路石的大勇者(圖)
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 (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2月24日訊】2015年11月27日,郭飛雄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和「尋釁滋事」這兩項莫須有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6年。兩項罪的由來,是2013年《南方週末》新年特刊事件發生時,郭飛雄曾組織幾位同道聲援南周編輯記者為爭取新聞自由的抗爭。
21世紀的中國,堪稱「社會運動」的大概只有維權運動,該運動波及面廣,屢屢形成國內外呼應之勢。自2003年運動發軔後的十餘年當中,出現了一些頗有人望的領軍人物,郭飛雄是其中之一,且有極鮮明的特點。對郭飛雄的這些特點,笑蜀在《民權英雄郭飛雄》(《紐約時報》11/30/2014)一文中,有相當中肯傳神的介紹。
郭飛雄的特點有二,一曰勇直,二曰理性。勇直,即勇敢直拙。「勇敢」比較好理解,「直拙」得闡釋一下。《說文解字》解釋,直,正見也;拙,不巧也,即不取巧之意。正因其勇敢直拙,郭飛雄勇於任事、知難而進,成了笑蜀稱譽的「炮灰級行動者」。
中國維權運動的始點,一般公認發軔於2003年大學生孫志剛死於收容所事件。以「三博士上書」開端的維權運動,此後經歷了無數磨難,出現好幾個高峰,第一個高峰就是2005年的廣東太石村維權運動。當時,廣東番禺太石村因村委會發生嚴重的財務問題,村民要求罷免貪腐的村委會,但區政府動用上千警力鎮壓,拘捕了幾十名村民,致使事態升級。郭飛雄作為維權村民委託的法律代理人,笑蜀如實地概括了他所起的重要作用:「郭飛雄動員了知識界、輿論界、法律界的眾多精英投入其中,開創把公民社會的力量引入維權事件的先例,在基層政權層面跟體制展開激烈博弈。至此走向政治維權的高潮。」太石村維權運動的社會參與廣度與深度,至今尚無其他村民維權事件能夠超過。
郭飛雄的劫難也自此開始。此後他因維權行動多次被中國政府拘捕,曾於2006至2011年入獄5年,對他的審訊多達200餘次,包括13天13夜不讓睡覺的車輪戰提審。毆打、拔頭髮折磨,乃至電刑,所有這些折磨,都超過了人所能忍受的極限,但郭飛雄的意志力之強讓人欽佩,他不僅沒有在酷刑下就範,反而愈挫愈勇,堅持了長達186天的絕食抗議。
郭飛雄的妻子張青女士及一雙兒女受到株連,飽受磨難,連孩子入學的權利都被剝奪。無奈之下,張青只好帶上兩個子女,在海外人權人士的幫助下歷盡艱險來到美國,成為眾多中國流亡家庭的一員。郭飛雄在2011年出獄,繼續投身維權運動。這一期間他曾與我通過一次電話,我問他是否願意出來與妻兒團聚,他的答覆是,今後將是中國民主憲政轉型的關鍵時刻,他不願意離場。
郭飛雄的「直拙」,體現在他明知對抗強權會遭遇到什麼樣的打擊,卻一次又一次地甘願成為「炮灰級行動者」。2011年出獄之後,他再度投入民間抗爭,2013年初南周新年獻詞事件發生後,郭飛雄邀集了數位維權同道,組織了街頭聲援。笑蜀評價說,「這次街頭聲援是1989年之後中國第一次成功的政治集會實驗,是公民以主權者身份積極行使自己的政治權利的大膽嘗試。郭飛雄是當之無愧的領軍者。而後,他又馬不停蹄地籌劃了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公民聯署。並組織‘八城快閃’,派小團隊到八個城市巡迴宣傳,再度開創公民政治集會的新記錄。」這些活動成了郭飛雄再度獲罪之由,中國當局對他的迫害令人髮指,自2013年8月8日被捕之後,郭飛雄在廣州天河看守所被關押866天沒能放風。
這些非人的折磨沒有讓郭飛雄屈服,反而更加堅定了他的政治信念:只有憲政民主才能將中國從專制之惡中解救出來。2015年11月27日一審宣判之後,郭飛雄將自己多年的思考傾諸筆端,寫了一篇《憲政民主政體革命為什麼必須——郭飛雄上訴狀》。在這篇將近30,000字的明志長文中,他只花了4900餘字指正法院判刑之荒謬,為自己及一同陷獄的幾位同道辯誣,其餘25,000字全是痛陳中國之危局,闡述自己對中國走出困局的思考。最難能可貴的是,郭飛雄並沒有因為當局用暴力殘酷折磨他而改變其憲政民主理念,走上以暴易暴的極端道路。他在「上訴狀」中宣示:
「我們純正的、深刻的動機從來都沒有必要掩藏:我們就是要通過每次堂堂正正的和平履權行動,推動中國民主運動漲潮,做大做強人民主體的政治力量,並以此為支撐,促成多元均衡的憲政民主政體在中華大地上徹底實現。」
這哪裡是什麼「上訴狀」?分明是一份弘揚民主憲政理念的講稿,是他借所謂上訴狀給那些所謂「審判者」上課。
因為是向審判者普及憲政常識,郭飛雄從政治理念的形成溯源,首先廓清「在政體問題上,什麼才是真正的‘中國國情’」。他回溯了中國古代政治文明的專制之弊,再指出「羅馬法病毒」,即古羅馬帝國的中央集權催生出的那種反自然正義和習慣法的「王在法上」論調,反思了以解放窮人、追求結果均等的中共革命,直揭其弊:「這一公開排拒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理念的平等革命,不僅內容貧乏偏狹、也缺乏程序規範和法律保障。在精神傾向上,它流於一種形式主義的絕對平等崇拜,它的道德光芒,也被暴力土改、建立新型‘種姓制’(即毛澤東時代的‘出身論’)、摧毀宗教自由等血腥和不義所沖淡」。相信那些「審判者」從未思考過這些歷史政治問題。
郭飛雄揭示了中共當前這種讓人民陷入痛苦不幸、自身也無法解脫的困境之根源:「後極權維穩體繫在專施鎮壓之職時,對不同政見者、不同信仰者嚴酷打壓,濫施酷刑,釀成了嚴重的人權災難。這種由軍隊之外的第二暴力機器失控產生的醜惡的特務政治在一段時間內氾濫成災,而它與貪腐特權共同體的結盟,對於任何一種政體都意味著致命的癌變。對人權造成嚴重危害的制度因素還有中央集權政體沿襲已久的為追求行政效率而不惜拋棄甚至侵犯法律的‘以行政代法律’的操作習慣。」最後他詳細闡述了自己對憲政民主的理解:「中國未來的政體必須是由主權的人民現實主導、駕馭、控制的多元均衡的憲政民主政體,而絕不能是由李光耀、普京式強人操縱的不自由選舉下的實質威權政體。」
通觀郭飛雄這篇「上訴狀」,不卑不亢,其清明理性絲毫沒有蒙上被殘酷折磨必然引致的怨怒,字裡行間,只讓人看到一顆為國為民的赤心在跳動。郭飛雄並未將中國的前途寄託於中共當局幡然醒悟後實施民主,而是將希望寄託在權利意識覺醒的一代中國人身上:「這一代中國人承擔著為中華民族進行第二次民主實驗並將多元均衡的憲政民主政體化為中華大地上的制度現實的歷史使命。它需要一代覺醒的公民展示強勁的道德勇氣,向著極權主義不斷發起和平的反對和行動的啟蒙,以加速極權陣營的外融內變;它需要一代覺醒的公民表現出應有的政治智慧,召喚、團結絕大多數同胞,改變博弈雙方實力對比,以人民的主體力量促成憲政民主政體革命實現;它還需要一代覺醒的公民煥發自由的想像力,在系統集成古今中外政治典章和操作智慧基礎上,為憲政民主政體的中國版作出歷史性的原創。憲政民主政體作為現代政治文明‘基本善’……」
郭飛雄獄中寫就的《上訴狀》,與其說是上訴,不如說是他對憲政民主理念的一次深刻闡釋。通過這篇上訴狀,我對這位認識多年、只有兩面之緣的後輩英傑有了更深的瞭解。幼年時我曾讀過黃遵憲悼念譚嗣同的一首詩:「頸血模糊似未乾,中藏耿耿寸心丹;琅函錦奩深韜付,留寄松陰後輩看」(松陰指日本明治維新志士吉田松陰),我期待,這篇《憲政民主政體革命為什麼必須——郭飛雄上訴狀》成為郭飛雄獻給中國未來的「琅函錦奩」,引發國人思考,將憲政民主作為今後的奮鬥目標。
果如是,中國幸甚,中華民族幸甚。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