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大會。(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看中國2015年12月01日訊】(看中國記者許家棟編譯)據美聯社報導,科學家幾十年前就警告,溫室氣體的排放會使地球變暖。世界各國政府在20世紀80年代開始走到一起解決這一問題。以下是阻止全球變暖外交努力的關鍵時刻時間表,最終導致了現在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大會。
(1987年,蒙特利爾)各國政府通過了一項條約,承諾限制破壞臭氧層的化學物質排放。雖然不是專門處理氣候變化,但「蒙特利爾議定書」(Montreal Protocol)成為一個通過國際協議限制人為排放量的模板。
(1988年,紐約)聯合國大會贊成設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簡稱IPCC)。同年,兩個評估有關氣候變化現有知識的聯合國機構「世界氣象組織」(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和「聯合國環境計畫」(U.N. Environmental Program)也建立了。
(1990年,倫敦)IPCC發布了第一個氣候變化的科學評估報告。報告稱,由於人類活動造成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在不斷增加,從而導致地球表面變暖。
(1992年,里約熱內盧)世界各國領導人聚集在一起第一次參加了「地球問題首腦峰會」(Earth Summit),並簽署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這是第一個旨在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國際條約。但是,這份條約沒有設定具有約束力的排放目標。
(1997年,日本京都)「京都議定書」(The Kyoto Protocol)被採納,該議定書為富裕國家制定了具有約束力的排放目標。美國沒有加入該條約,而且它不包括大的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和印度。美國還表示,該條約將會損害美國經濟。
(2004年,莫斯科)俄羅斯總統普京簽署了一項法案,確認俄羅斯遵守「京都議定書」。此舉意味著所有佔全球排放量55%以上的國家在一個條件下支持該條約生效。
(2007年,挪威奧斯陸)美國前副總統、氣候活動家阿爾•戈爾(Al Gore)和IPCC由於其所付出的努力分享了諾貝爾和平獎,提高人們對全球變暖問題的意識。
(2009年,丹麥哥本哈根)第一次嘗試起草一份全球性的溫室氣體排放條約,以取代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原來的「京都協定書」在富國與窮國之間對誰應該做什麼引起了糾紛,造成分崩離析。激烈的談判結束後,將邀請國家提出2020年不具約束力的減排目標來形成自願協議。
(2011,南非德班)由於各國均同意接受2015年應對氣候變化的通用協議,聯合國氣候談判產生了重大突破。這一協議將在五年後生效,並適用於所有人。
(2013,斯德哥爾摩)IPCC稱,從20世紀中期開始,人類影響「極有可能」是氣候變暖的主導原因。
(2015年,巴黎)超過190個政府在法國首都舉行會議,完成設想為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遏制2020年後的溫室氣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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