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09月12日訊】(接前文)
我們已經知道,巨富與善德,是密切相關的,財富和積德行善,是緊密聯繫的。那麼,那些不是正道來的錢、黑心的錢,是不是總是與不真、不善、無德、缺德相關呢?事實恐怕正是這樣的。
「狼理論」和善的流失
美國密蘇里州的堪薩斯市,有個叫布倫特•巴伯(Brent Barber)的傢伙,他曾經是個百萬富翁。在某段時間內看來,他確實是很有錢的,人們也認為他是巨富。但他的錢不是正道來的,是黑心的錢,他也是一個背離了宇宙特性、不真也不善的人。這樣的錢即使賺來了,也沒能長久。我們只要看一看他的人生哲學、他信奉的「狼理論」,就不難看出端倪。
幾年前美國經濟不好的時候,房地產市場大面積「淹水」,房價低於「水面」的意思(編輯註:又稱「溺水房」),就是這個房子的價錢,比房主在房子上抵押貸款的欠款餘額還低,那當然是挺讓人覺得灰心喪氣的了。當時,在電子灣(eBAY)的網站上,同時都有上千棟房子在拍賣,價格從幾千到幾百萬美元都有。我們可能聽到很多人撈了便宜、低價買進好房子的個案事例,但人們可能不知道的是,許多便宜貨其實可能不便宜,人們費了很多心計,最後也賺不到什麼大錢。其實,我們如果真的知道財富的來源,就也不必耗費那麼多心思去追逐利益了。
比如,科羅拉多州的一家當鋪的老闆,當時就花了1000美元,在1500英里之外的紐約州水牛城,買了一棟原來是波蘭裔聚集區域的一棟拍賣房,覺得賺了大便宜。但實際上呢,房子過戶後,大量的維修費用加上拖欠的房地產稅,當鋪老闆最後不僅沒有賺什麼大錢,還不得不搭進去3萬美元!
而密蘇里州堪薩斯的這個布倫特•巴伯,「狼理論」的發明者和努力實踐者,就更糟糕了。巴伯在5年的時間內,欺騙了80多人,包括70歲的老人。他把被欺騙的人們當作「稻草買家」(straw buyer),用他們的名義和信用來買房,然後出租,最後把房地產淨利和租金歸為己有,讓受害人承擔所有的負債,包括房子整修的費用、地稅等。幾年時間裏,他就從被害人的眼皮底下偷走了300多棟房產,他自己成了「百萬富翁」。巴伯的「狼理論」說,「全社會的人們好像都像綿羊,社會上根本沒有狼的存在。」他自己呢,其實很傻,他就寧願不真、不善、無德、缺德,去當那只害人的狼。當然,宇宙的特性在制約著我們,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巴伯的百萬富翁也當不成了,他被判處12年的徒刑,還要賠償1100萬美元。奉行「狼理論」的人,善念流失的人,是不能長久的。
行惡的人們自比為狼,認為善良的人們是羊,這倒是頗為意味深長。我們大家都知道中國的漢字是神造的,是神傳給人的,是別有用意的。那麼大家看一看,這個「善」字分解開來,是什麼意思呢,它其實就是「一隻羊」!
西方社會的「黃金規則」
西方社會有一個「黃金規則」(The Golden Rule),它為社會中正義的、道德高尚的人們,包括商業界遵守道德規範的人們,所廣泛奉行。「黃金規則」的原話是「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或者「Treat others as one would like others to treat oneself」。這個「黃金規則」用國語翻譯過來,其實跟中文裡孔夫子的一句格言有異曲同工之妙。《論語•衛靈公》中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兩者的涵義,幾乎完全相同!
更奇妙的是,這個規則還不只是中國和西方世界通行的準則,它更是全球性的,在古巴比倫、埃及、希臘、羅馬、印度,都有類似的說法。它為什麼被稱作「黃金規則」?這個規則的真正內涵究竟是什麼呢?為什麼人們都不願意被強加於任何東西,而如果你自己不願意接受、不喜歡的東西,如果也不強加於別人,我們就會皆大歡喜呢?其實,黃金規則的背後內涵,我們大家仔細、認真的想想,不正是我們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嗎?
華爾街罪責的救贖
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機之後,許多人在反思危機的起源,有人因此列出了華爾街的「七宗罪責」。但針對這些罪責,有沒有什麼救贖的方法呢?還沒有人提出。筆者認為,如果我們用佛法的原則、用宇宙的特性、用善德和巨富的關係的本質去衡量,我們就不難看出華爾街這七宗罪責的本質,及其根治、救贖的方法。
華爾街的七宗罪之一是:謊話連篇。不真,是罪惡之首。那些房地產貸款公司明明知道這些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仍然把房貸打包賣給兩房,銀行業也賣出上千億美元的高風險抵押產品。七宗罪之二:極端自我牟利、犧牲消費者。不善,這是罪惡的延伸。極端自我牟利、犧牲消費者的行徑毫無善念,還自行對沖、賣空,賊喊捉賊,讓貪念隨著罪惡膨脹。七宗罪之三:是陰謀欺詐。連紐約聯邦儲備銀行都參與了臭名昭著的龐氏騙局。
七宗罪之四,是銀行家的權力沒有得到遏制,利用越來越大的銀行的優勢,操縱政府。七宗罪之五,是貪慾之盛。即使在接受美國政府援助的時候,還不知羞恥的給自己發大筆的年終獎金。七宗罪之六,是銀行業的道德淪喪,用公關解決問題、隻手遮天。七宗罪之七,是銀行家自我中心、自我崇拜。華爾街無視神的尊嚴,盜用神的名義。高盛總裁標榜自己是「在做上帝的工作」的銀行家,摩根•士丹利稱「上帝若需要金融服務,他將致電摩根•士丹利。」
所以,七宗罪之一是不真;之二是不善;之三是既不真、又不善;之四和之五是不忍,不遏制自己的慾望、放縱貪慾;之六是罔顧道德;之七是不敬天地神明、妄自尊大。因而,救贖華爾街的七宗罪,同時救贖人類的罪責,大家想想看,我們要什麼辦法呢?它不必然是要求我們重修道德、重德行善,並且敬畏神佛嗎?不正是要我們同化宇宙的特性、貼近佛法「真、善、忍」嗎?(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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