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獄中寫給母親的信(附林昭小傳)(圖)


林昭(網路圖片)

林昭在獄中寫給母親的信:

見不見的你弄些東西齋齋我,

我要吃呀,媽媽!

給我燉一鍋牛肉,煨一鍋羊肉,煮一隻豬頭,

再熬一二瓶豬油,燒一副蹄子,烤一隻雞或鴨子,

沒錢你借債去。

魚也別少了我的,

你給我多蒸上些咸帶魚,鮮鯧魚,

鱖魚要整條的,鯽魚串湯,

青魚的蒸,總要白蒸,不要煎煮。

再弄點鯗魚下飯。

月餅、年糕、餛飩、水餃、春卷、鍋貼、

兩面黃炒麵、粽子、糰子、粢飯糕、臭豆腐乾、

麵包、餅乾、水果蛋糕、綠豆糕、

酒釀餅、咖喱飯、油球、倫□糕、開口笑。

糧票不夠你們化緣去。

酥糖、花生、蜂蜜、枇杷膏、

烤夫、麵筋、油豆腐塞肉、蛋餃,蛋炒飯要加什錦。

香腸、臘腸、紅腸、臘肝、金銀肝、鴨肫肝、豬舌頭。

黃鱔不要,要鰻魚和甲魚。

統統白蒸清燉,整鍋子拿來,鍋子還你。

媽媽你來齋齋我啊,

第一要緊是豬頭三牲,曉得吧媽媽?

豬尾巴——豬頭!豬尾巴?——豬頭!

豬尾巴!——豬頭!豬頭!豬頭!

肉鬆買福建式的,油多一些。

買幾隻文旦給我,要大,裝在網袋裡好了。

咸蛋買臭的,因可下飯,裝在蒲包裡。

煮的東西都不要切。

哦,別忘了,還要些罐頭。

昨天買到一個,醬汁肉,半斤,好吃,嵌著牙縫了!

別的——慢慢要罷。

林昭附註:

嘿!寫完了自己看看一笑!

塵世幾逢開口笑,

小花鬚插滿頭歸!還有哩:

舉世皆從忙裡老,

誰人肯向死前休!

致以女兒的愛戀,

我的媽媽!

林昭小傳:

1932年12月16日出生在蘇州。名為彭令昭,乳名蘋男,中學時期發表文章曾經署名令昭。

1954年報考北大時名為彭令昭,入學後改名林昭。父親彭國彥因為文官考試獲第一名,先後任蘇州縣長、江陰縣長。母親許憲民。馮英子說:「蘇州出過許多巾幗英雄,然而我認為在現代的蘇州女性中,夠得上稱為巾幗英雄的,許憲民同志應當是其中之一。在蘇州的歷史上,不可以沒有許憲民的傳記,不可以忘掉這樣一個人。」大舅舅許金元曾任中共江蘇省委青年部長、蘇州特別支部書記,「四·一二」事變中犧牲。另一位舅舅許覺民為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研究員。

1949年,林昭蘇州景海中學高中畢業。

1949年7月,林昭考入蘇南新聞專科學校讀書。

1950年5月,林昭從蘇南新聞專科學校畢業。

1950年5月∼1951年,隨蘇南農村工作團參加蘇南農村土改。

1952年∼1954年,在《常州民報》、常州文聯工作。

1954年,林昭以江蘇省第一名成績考入北京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林昭因才華出眾,任校刊編輯。

1955年春,參加北大詩社,任《北大詩刊》編輯。

1956年秋,北大創辦綜合性學生文藝刊物《紅樓》,女教師樂黛雲當主編,林昭系編委之一。林昭因此從校刊編輯部調到紅樓,被稱為「紅樓裡的林姑娘」。

1957年5月29日上午,《紅樓》編輯部舉行會議,宣布開除張元勛與李任《紅樓》編委會,原因是張元勛與李任等人創辦右派刊物《廣場》。編委們紛紛批判張元勛李任的罪行。林昭在發言時對張元勛說:「我有受騙的感覺!」張元勛在《北大往事與林昭之死》中說:「41年後,在紀念林昭慘死30年的時候,說起這段往事,我想把一個真實的林昭介紹給我們的友人與陌生者,要向世人講清,死於悲壯的林昭,其思想與決心確實有一個成長、成熟、自我矛盾與自我鬥爭的痛苦過程……」

1957年5月22日晚上,在北大十六齋東門外的馬路上開展了一場激烈的「口戰」,一些發言認為「大字報中的右傾言論是反革命煽動」。林昭在濃密的夜色中登上餐桌,反對那些上綱上線的批評。並說:「我料到一旦說話也就會遭到像今晚這樣的討伐!我一直覺得組織性與良心在矛盾著!」有人怒問「你是誰?」林昭說「我是林昭!雙木三十六之林、刀在口上之日的昭!」是夜林昭喝酒大醉,此後臥床兩天。從此她什麼話也不說,每日在善本書庫裡靜讀。

1957年秋,林昭與譚天榮張元勛等北大優秀學生一起被打成右派份子。林昭吞服大量安眠藥自殺抗議,被同學發現,及時搶救過來。被判勞教三年。因新聞專業負責人羅列憐其體弱多病,經常咳血,冒險為之說情,沒有發配到西北勞改,而是留在資料室接受群眾「監督改造」。

1958年6月21日,北大新聞專業合併到人民大學新聞系,林昭到人大新聞系資料室監督勞動。人大新聞系右派學生甘粹也在資料室「勞動考察」,經常主動照顧體弱多病的林昭。二人漸漸相親相愛,並提出結婚申請。上級批評他們談情說愛是抗拒改造,不准他們結婚。

1959年9月,乾脆被發配到新疆勞動改造。林昭心情惡劣,病情加重。冬天咳血加劇,要求回到上海母親身邊養病。

1960年初,人民大學校長吳玉章批准林昭請假要求,林昭母親許憲民特來北京迎接林昭回上海養病。

是年,蘭州大學歷史系右派學生張春元提出創辦刊物,傳播思想。物理系研究生顧雁、徐誠表示贊成。他們與在上海的林昭取得聯繫,決定合作編輯一種雜誌,取名《星火》。張春元等人湊錢買了一部油印機,油印了首期《星火》,其中發表了林昭的一首長詩《普羅米修斯受難的一日》。他們四處蒐集各地黨政負責人和民主黨派負責人名字,企圖將《當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一文寄給他們。

1960年7月,《星火》主要領導人張春元被捕。

1960年9月30日,與張春元一起勞改的學生、教師39人全部被捕。支持他們的數十名當地農民一起被捕。同時被捕的還有對他們表示過同情的武山縣委書記杜映華。

1960年10月,林昭因反革命罪名在蘇州被捕,囚於上海第一看守所。警察逮捕她並抄家時,林昭父親喃喃說道:「我們家完了,我們家完了!」不到一個月,父親彭國彥自殺身亡。

林昭和張春元、顧雁等人被捕後,顧雁的哥哥顧鴻將當時家喻戶曉的卡斯特羅著作《歷史將宣告我無罪》寄給法院,並將「無罪」二字用紅筆劃出。顧雁的弟弟顧麋則在日記中表達抗議。顧鴻顧麋因此都被打成「反革命分子」。

1961年,林昭寫作思想日記。

1961年5月,囚於上海第二看守所。曾經一度與基督徒俞以勒囚拘一室,二人相處甚好,相互影響甚多。

1961年12月初,中共中央西北局開會改組甘肅省委,並號召全省「緊急行動起來搶救人命」。

此前中共中央監委副書記錢瑛帶了工作組到甘肅調查,批評其極左錯誤。據說錢瑛曾過問「《星火》反革命集團」案,建議從寬處理。但該案還是有十幾人被判了重刑。其中張春元被判無期徒刑,苗新久20年,向承鑒18年,譚蟬雪、胡曉愚、何之明各15年,顧雁、徐誠均10年以上,楊賢勇10年,陳德根7年,杜映華5年。當地四十多歲的農民劉武雄12年。

1962年初,林昭以保外就醫出獄,回到蘇州喬司空巷15號家中修養。出獄那天,林昭抱著桌子腳不肯回家,對前來迎接的母親和妹妹說:「他們還要把我抓進來的,放我是多此一舉。」

1962年3月底,對片警說隨時準備重返監獄。

1962年7月,致信北大校長陸平,呼籲效仿蔡元培校長,主持公義,營救被迫害的學生。

1962年9月,在蘇州與右派份子黃政、朱泓等人商量並起草了「中國自由青年戰鬥同盟」的綱領和章程。是月,在上海市淮海中路與無國籍僑民阿諾聯繫,要求阿諾將《我們是無罪的》、《給北大校長陸平的信》等帶到海外發表。

1962年12月23日,再次被捕。

獄方曾安排林昭去上海精神病院作精神鑑定,院長粟宗華親自判定她精神不正常。文革中粟宗華因此被指稱「包庇反革命分子」,抑鬱成疾,含恨而終。

1963年6月18日,寫《絕食書》「一息尚存,此生寧願坐穿牢底,決不稍負初願,稍改初志」

1963年8月8日,從上海市監獄(已經被關押8個半月)移拘上海第一看守所。

1964年2月5日,吞食藥皂自殺,未遂。

1964年3月,致信審訊者。

1964年9月26日,紙筆被獄方收繳,無法書寫,此後一直用血書寫。

1964年11月4日,謝絕營養葷菜。

1964年11月9日,與獄方談話不投機被第四次加戴手銬,一直延續到1965年5月26日取消。

1964年11月10日,以玻璃片割破左腕血管自殺未遂,是日起絕食10日。

1964年12月6日,第一封致上海地方長官柯慶施的血書托檢察院轉送。

1964年12月∼1965年2月,囚於上海第一看守所。

1964年12月,第一次給《人民日報》寫信反映案情並表達政治見解,血書。無回音。

1965年10月5日,索要進食筷子。柯慶施任國務院副總理,林昭一直認為柯能夠保護她。

1965年1月底,遭獄卒施暴。

1965年2月20日,獄方與林昭談話。

1965年2月21日晨,開始拒食。

1965年2月,第二次給《人民日報》寫信反映案情並表達政治見解,血書。無回音。

此信附有一封呼籲書,要求轉給正在給非洲人效力的日本律師長野同治和智利記者羅哈斯,希望引起國際正義力量對自己的事業和案情的關注。

1965年3月3日,第二封致時任上海地方最高長官柯慶施的信交出。

1965年3月5日,接待家屬探監。

1965年3月21日,從獄方米湯中聞出米沙爾氣味,喝後腹瀉,疑心有毒。以後經常因喝米湯腹瀉或腹痛。

1965年4月5日,上海地方最高長官、國務院副總理柯慶施發病,9日下午逝世。林昭覺得柯慶施之死含有政治陰謀。

1964年12月2日,接到起訴書。

1964年12月5日,出庭受審。

1965年3月6日,交上血寫絕食書,獄方鼻飼流質,直到5月31日絕食80天,此間天天寫血書。到上海第一監獄22個月,僅於1964年11月5日家人送了一回副食品。

1965年3月中旬某日,血書「有事要求立即提審」。

1965年3月∼5月,一個半月沒有張口說話。

1965年3月23日,林昭開始血書《告人類》。

1965年3月21日晚,喝獄方米湯後腹痛半夜,疑心有毒。

1965年3月25日,身體極為虛弱,以來月經為由要求輸液,未允。

1965年4月5日上午11時,喝獄方米湯,5分鐘後腹瀉,疑心有毒。

1965年5月31日,再一次開庭審判,被判有期徒刑20年。

1965年6月1日,林昭刺破手指,用鮮血寫作《判決後的申明》。

1965年7月∼12月,第三次給《人民日報》寫信申訴案情並陳述政治思想,重點批評「階級鬥爭」學說,長達10萬字。

1966年5月6日,剛剛刑滿釋放仍在監督勞動的林昭摯友和同學張元勛偷偷來到上海,以男朋友身份偕同林昭母親許憲民到上海提籃橋監獄看望林昭。可能是唯一一次得到同仁的看望。林昭說:「我隨時都會被殺,相信歷史總會有一天人們會說到今天的苦難!希望你把今天的苦難告訴未來的人們!並希望你把我的文稿、信件蒐集整理成三個專集:詩歌集題名《自由頌》、散文集題名《過去的生活》、書信集題名《情書一束》。」又說:「媽媽年邁無能,妹妹弟弟不能獨立,還望多多關懷、體恤與扶掖。」

1967年5月1日,正在監督勞動的張元勛再一次偷偷來到上海,偕同許憲民來到提籃橋監獄要求探望林昭。傳達室告曰:「監獄已經軍管,一切接見停止。」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由20年有期徒刑改判為死刑的判決書,當即血書「歷史將宣告我無罪!」當天被秘密處決。時年不滿36歲,尚是一位未婚青年。

1968年5月1日,公安人員到林昭家收取了五分錢的子彈費,之後其老母親為尋女兒遺體下落流落上海街頭,最後被紅衛兵小將撞見當作反革命的母親當街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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