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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留學生由於沒能滿足出勤率80%的要求或不能達到學習進度要求(如挂課太多、一門課挂多次、超過2個月沒上學等),而違反簽證條例8202,而被取消簽證。
學校,移民局和上訴庭在處理時的考慮和許可權,似乎有點像監察院起訴,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中級法院複審。個別案件敗訴的案件可再申請移民部長干預,直到聯邦法院。案件的處理在移民局大約2,3個月到8,9個月不等,上訴庭一般要9個月甚至一年以上,但也有1,2個月就判決的。
DIAC Compliance移民局學生監察部如何取消簽證?
Knightreview生效後,當前的留學簽證自動簽證取消制度(Automatic Cancellation)已經作廢,所以不存在28天收到section20沒去報導而被自動取消簽證,但是如果移民局要求學生去解釋,必須準備充足資料,和完整合理的陳述,才有勝算。常見的理由有:
學校從發出警告信到開除是否處理得當,如是否遵循了相關程序,統計是否有差錯等,
學生是否因其國家的政治動亂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了正常的學習,如雪災、洪水導致學生無法及時回澳開學。
學生是否有不可抗拒和令人同情的原因而未能滿足學習或出勤的要求,如生病、車禍等。
只要有令人信服的解釋並提供相應的支持旁證和證據,甚至50%的出勤或8科廢7科的也能通過。
據受理相關案件的官員的經驗,處理案件的方式,文化背景乃至性格在某種程度會影響到審查的結果。有兩個典型案例,同一個學生因出勤率不夠一道被報,一個情況很差的,結果成功了;而另外一個案例應該最有勝算的反而被取消了簽證,同時該官員在程序上還犯了很低級的錯誤。
當然,像這種情況也是難得有的特例,通過上訴庭MRT還是可以糾正的。當然,瞭解不同的簽證官的特性脾氣也很重要,有經驗的辦案顧問可以最大可能提高成功率。
關於MRT上訴
如果簽證被取消在上訴庭仍然有很大機會,上訴庭MRT不僅有權更正移民局的決定,而且更人性化,不是死板的像移民局那樣對照條例,會更多考慮有利於你的因素。如果上訴庭認為根據書面材料不能做出有利於你的判決,將會安排一個聽證會,庭審官會詳細詢問並容許提供補充材料。
上訴失敗後,極個別的案件可以考慮申請移民部長干預及聯邦法院。當然上聯邦法院的費用比較昂貴了。
對留學生的誠懇建議
不管哪一級審理案件,單有好的陳述是不夠的,相應的支持文件,包括醫生、心理醫生、交通事故、警察和社區組織的證明,以及同學、朋友和親屬的聲明等等。中國學生有病吃國內帶的藥而不看醫生;內心壓力很大十分痛苦不會去看心理醫生,不會告訴老師,甚至連朋友、父母也不說。
由於文化背景的不同,老外很難理解為什麼會拿不出這些旁證。個別中介幫忙出具假醫生證明是有相當風險的,學生因此在移民局留下了會做假的記錄,以後再難翻身。所以特別警告廣大留學生朋友,千萬不要去買假材料,否則將走上簽證的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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