邴吉,也叫丙吉,擔任丞相以後,施政寬大,愛好禮讓,丞相府椽史(丞相的屬官)犯了法,或者工作不稱職,邴吉就讓他們請長假離職,並不究治他們。有賓客對邴吉說:「您身為丞相,相府奸詐的屬吏以權謀私,觸犯法紀,您為什麼不懲治他們呢?" 邴吉說:「我認為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府中有查辦屬吏的名聲,這樣不太好,還是讓他們離職,自己改過較好." 邴吉的後任丞相,沿襲這一做法,漸漸形成了一種慣例。三公府中不查辦屬吏,從邴吉開始。
邴吉寬待下人,對官屬椽史,儘可能地掩過揚善,少責罰,多獎勵。給邴吉駕車的小吏愛喝酒,有時因為喝酒影響了駕車。有一次,他駕車隨從邴吉外出,醉得吐在了丞相車上。西曹主吏(相府中負責百官奏事的官員)報告邴吉,要把他趕走,邴吉說:「因為醉酒嘔吐的過失讓他離去,他再到何處去安身呢?你就暫且容忍一下吧,他不過是把丞相車上的墊子弄髒了,不是什麼大事," 於是沒有趕他走。
這位駕車的小吏是邊郡人,熟知邊塞派遣奔命(古軍隊名,曉勇之士聞命奔赴)報告警備的事。有一次外出,他看見傳遞文書的釋騎身上掛著紅白相間的口袋,知道是邊郡派奔命來京城送緊急軍情文書。他就跟隨釋騎到公車(官署名,衛尉的下屬機構)去打探情況,瞭解到匈奴派兵侵擾雲中(今內蒙古托克托東北古城)、代郡(治今河北蔚縣西南),立即趕回相府向邴吉報告,並提出建議說,「恐怕匈奴所侵擾的邊郡,在二千石官吏中有因為年老、生病而不能勝任軍事行動的,可以先檢視一下,做個準備。" 邴吉認為他說得對,命人查出雲中、代郡兩地二千石官吏的情況。
過了一會兒,宣帝有詔召見丞相和御史,詢間匈奴侵入邊郡的官吏情況,邴吉回答得清清楚楚。御史大夫倉促之間說得不得體,因此受到了宣帝的責備。宣帝誇獎邴吉憂慮邊患、勤思職守,這都是駕車小吏的功勞。
事後,邴吉感觸很深地對屬吏們說:「士人沒有不可寬容的,才能各有所長。假如我不是先聽到駕車小吏的進言,又哪會有皇上誇獎我勤勉呢?」椽史(丞相的屬官)從此更加佩服邴吉賢明。
孔子在《 論語,子路》 篇中說:「赦小過,舉賢才。」荀子也說:「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邴吉用人就體現了這一傳統的用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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