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江澤民春宮錄影 劉志軍案複雜令法官「閉關」一月(圖)
【看中國2014年07月04日訊】據大陸官方媒體報導,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被判死緩。近日,有報導稱,由於案情複雜,卷宗量巨大,曾導致擔任劉志軍案的2名主審法官封閉辦案近一個月之久。
擔任劉志軍案主審法官的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法官邱波在接受陸媒採訪時表示,劉志軍案背後有四百多本卷宗,工作量非常大。尤其是在濫用職權部分,由於時間跨度長,涉及大量人物和公司,加之款的走向複雜,曾讓他與另一個主承辦法官為此案「閉關」近一個月。
「劉志軍這個案子,大家看起來可能庭審時間很短,幾個小時就完了,但實際上此案非常複雜,卷宗特別多。...需要反複閱讀卷宗,反覆比對證據,所以我們採取了封閉辦案的方式。」邱波回憶。
港媒:劉志軍保命之道
香港《爭鳴》雜誌2013年8月號文章曾透露,劉志軍終得不死,暗藏原因。
報導稱,劉志軍確實保命有術,在揣摩透了習近平的心思後,放風說掌握有江澤民在專列上的春宮錄影,自己要是丟命,家屬就不惜冒任何風險在海外公開。這一點咬住了「老恩主」江澤民,江澤民反過來只能拚命「搭救」。
劉志軍不揭發現任中共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是保命的第二招。高層官場皆知劉志軍擬花20個億買副總理職位,而傳說答應他的人正是當時分管交通的副總理張德江。後者幾乎公開地表態,願意推薦「頗有改革魄力」的劉志軍接手自己在國務院的空位。更有消息稱:張還向劉保證「升任國務委員還是沒有問題的」云云。
專家:劉手握「炸彈」威脅最高層
時政評論人士石實曾分析說,劉志軍此招甚毒,不管其手上是否真的有掌握這兩個高層人物的罪證,但是劉通過對外放風,遲遲不公布這些,或正是最終逃過死刑的原因。
劉志軍案回顧:
2011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免去劉志軍黨組書記職務
2011年6月22日:中紀委稱劉志軍案仍處調查期間
2011年12月28日:國務院稱劉志軍張曙光對7•23動車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2012年5月28日:中央開除劉志軍黨籍,認定其道德敗壞
2013年4月10日: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北京提起公訴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宣判,劉志軍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
1986年至2011年,劉志軍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60萬餘元;在擔任鐵道部部長期間,違反規定,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