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2月16日訊】剛看到一個十歲的女孩被老師懷疑偷錢,為自證清白從五樓跳下摔成重傷的新聞,心裏很難過,想起來發生在朋友孩子身上的一件事。
朋友剛來美國不久,上初中的孩子參加學校組織的參觀歷史景點的活動,挺遠的,要在那兒住一夜。老師要求家長給孩子帶點現金,這樣他們可以在當地買些紀念品。
朋友給了兒子小松二十塊錢。
那天早晨小松起床後,發現靠近自己床邊的地上有二十塊錢,他撿起來後,摸摸自己的口袋,發現裡面的二十塊錢不見了,自然而然地認為地上的錢是自己掉的,就把撿到的錢裝了起來。
誰知中午吃飯的時候,一個白人孩子過來問他,是否撿到了二十元錢,說自己丟了二十元的票子,頭天晚上他到小松的屋裡找小松的室友玩了,掉在他們屋裡,所以小松撿到的錢是他的,必須還給他。小松當然不肯,那個孩子不依不饒,非要小松把錢交出來不可。小松剛來不久,英語不是很靈光,說不清楚,臉紅脖子粗的只是反覆強調錢是自己的。那個孩子哇哩哇啦的長篇大論小松聽不懂也說不過,就跑去找帶隊的老師來評理。
老師來了,問了問情況,他們倆誰也證明不了那二十塊錢究竟是誰掉的。小松當場把自己的箱子、書包、口袋都翻了一遍,證明自己除了撿到的這二十元錢再也沒有錢了。那個男孩沒有翻自己的包,就是一口咬定錢是他的。
老師點點頭對他們兩個人說:「我相信你們倆。」他讓小松留著他撿的二十塊錢,然後從自己錢包裡拿出二十塊錢遞給另外那個孩子,說:「你也許把錢丟在別的地方了,用這個去買點紀念品吧。」
小松回來跟父母講了這件事,爸爸馬上給老師發郵件感謝老師對事件的處理,維護了兒子,對因為發生了這件事而讓老師損失了二十元錢而感到抱歉。老師回信說:我沒有損失而是賺到了,兩個孩子都擁有了一次愉快的旅行。信裡還強調小松是個很棒的孩子,相信他會很快適應美國的生活,一定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朋友們在一起議論這事,認為老師這麼做遵循了美國的司法精神。美國的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首先都是被假定無罪,公訴人要用證據證明他有罪。而不是反過來,嫌疑人怎麼證明自己無罪。另外,對於老師來說,他的職責是安全地帶好學生,並沒有去推斷、評判學生是否撒謊、是否犯罪的權利,在有明確的證據的情況下,他也必須通知校長,由校長決定是否報警或者找家長處理。
在說不清楚的情況下,老師最先考慮的是不要讓孩子們感受到自己不被信任,不感到委屈、不公平。
在身體和精神上保護孩子,是身為老師最重要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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