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夢菲甫抵溫市機場,就經歷被准房東「放鴿子」慘況。
租客自保有法
【看中國2013年10月09日訊】不熟租務條例 被房東放飛機
來自外地的大學生為方便上學,不少都在大溫校園附近租房子,惟部分學生不熟本地租務條例而招致煩惱,例如有留學生慘被准房東「放鴿子」,心有不忿卻投訴無門;另有學生租客無端遭房東扣減押金。專家提醒房東與租客,租房之前都應做足調查,並簽署書面租約;萬一出現糾紛,也可通過住宅租賃辦公室(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簡稱RTB)作出仲裁,調解租務矛盾。
來自中國浙江的留學生許漢妮,最初入讀溫市蘭加拉學院(Langara College),她租住渥列治中心商場(Oakridge Centre Mall)附近一房間,與房東關係不錯。租住一年後,她今年因轉讀西門菲沙大學(SFU)而要搬家。她曾向房東繳付押金250元,可房東在她搬出時以清洗地毯為由,擅自扣去押金中的50元,只退還200元。許認為沒必要清洗,但在房東一再堅持下,她因不想事情鬧大而啞忍。
每年收近萬宗投訴電話
專門介紹大溫租房規例的租客資源及諮詢中心(Tenant Resource and Advisory Centre,簡稱TRAC)發言人德寧(Tom Durning)接受《星島日報》採訪時透露,過去20年來看到愈來愈多留學生、新移民來溫哥華後,都首先租房解決住宿問題。該中心每年收到8千至1萬宗投訴電話,其中不少源自人們對租房政策的誤解。
加國的法例基本上傾向保護租客權益為主。據德寧稱,卑詩省《住宅租賃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明確規定租房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房東未經房客許可前,擅自扣除房客押金之舉屬違法。如果房東認為有必要清理地毯,則要先填寫《狀況檢查報告》(Condition Inspection Report),租客同意付錢並簽字後才進行,房東不能擅自扣減押金。」
「感覺既氣憤又絕望」
另外,今年8月底從杭州到卑詩西門菲沙大學(SFU)就讀教育專業的應夢菲,早於8月中旬在Cragslist網站,聯繫到名為亞歷山德拉(Alexandra)的女房東,通過電郵,女房東答應會把房子租給她,更說好應夢菲抵達溫哥華國際機場(YVR)時,會親到機場接她。詎料應夢菲抵步後房東根本沒出現,跟著也聯繫不上;遭准房東「放鴿子」的她,當時不知如何是好。
「我第一次來加拿大,當時找不到房東,感覺既氣憤又絕望,還好有朋友讓我在她家住了一晚。我應該更謹慎一點,起碼多找幾家而不是輕易信以為真。」應夢菲說。
宜托朋友代查看欲租住房間
德寧就此表示,應夢菲的遭遇他並非首次聽到,有留學生在網上看到圖片就從海外郵寄訂金,結果抵加後再找不到房東。他建議:「國際生即使找到了認為合適地點,在沒有看到房屋時也不要交錢;如條件許可,宜托朋友先查看欲租住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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