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官員為何從不搞自我批評?

【看中國2013年10月08日訊】「自我批評」有個英文翻譯叫著「Self-criticism」,但美國人、英國人和印度人都不知道它是什麼意思,其實只有中國人知道,因為它是《毛主席語錄》英譯本中特有的。從美國兩百多年前建國算起,至今我們無法找到一位總統做個任何「自我批評」,相反,他們總是反對自我批評,抗拒自我批評,比如,尼克松對水門事件到死也不自我批評,克林頓緋聞事件始終說「沒發生過性關係」,可見他們沒有中國人的道德覺悟。不過,美國人很納悶為何中國人喜歡自我批評,問:「你作為一個官員知道自己有那麼多毛病和問題,為何不向選民道歉下臺?」按美國人的思路,既然你已經明知自己不合格,為何要厚著臉皮繼續霸佔官位呢?你說氣人不? 

美國人還真的挺喜歡中國一個典故,那就是「毛遂自薦」。民主選舉就是一種法治社會中特有的自薦體制,每個人都有自薦的權力,但只有那些有自信有抱負的人會出來競選,如果你不是這種人,一出來就「我有許多錯誤,黨性不足,原則性不強,對人民不夠關心。。。。」這一套屁話說出來,你這還算自薦嗎?民主制度不是讓人人認錯,而是讓官員人人自危自覺,讓人人都敢於面對選民展示自己最好的能力,並承諾用這些最好的能力去為大家服務。這是一種優勝劣汰的體制,讓人發揮出自己最大的優勢,同時壓制人的最大劣勢,一旦成為一種制度,必將讓整個社會受益。

你也許說「美國人太不謙虛了」,的確美國人沒有中國人的假謙虛,自由社會要的是優勝劣汰的領導力量,而不是官官相護,更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因為選民都瞪大眼睛看著,你的反對派也瞪大眼睛找茬,根本容不下任何假謙虛。但是,美國人也真的有自我反省的時候,比如許多人都定期到教堂去反思自己,向上帝禱告求取寬恕,這種情況非常普遍,但他們絕不會向自己上級領導禱告求取寬容,因為上司和自己僅僅是職務不同,但都是人民的公僕,大家都具有平等的人格。

西方人思想體制中有兩個十分重要的東西,一個是「形而上」,另一個叫「形而下」;「形而上」這個東西就是「什麼是絕對真理、正義、道德?」,當然這絕對不是什麼領導旨意、更不是宇宙真理,而是人們心中的那個終極信仰,也就是上帝。「形而下」就是「什麼是相對正確、有效、合法?」,你要用科學思維在有限時空中合法合理的去提高工作效果。這兩個東西不要混淆,你把領導當成上帝就會發生太多像中國的那種問題;你在上帝面前不必說假話,但在領導面前你不說假話就會丟官,你越自我批評就越意味著你說更多的假話。美國人面對領導不必自我批評,甚至可以和領導打官司,因為你必須為你的人格負責,你只服從法律而不是領導的意志,在現實工作首先是尊重法律,尊重規則,尊重人權,努力爭取最好的工作效果。這就是「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分工。

中國人的「形而上」和「形而下」兩者充滿了混淆;中國人的自我批評僅僅是應對上級的東西,而對於下級和平民完全是另個面孔。即使日常生活中,人們都在搞泛道德化,喜歡把實際生活中的規則和法律用「大道德」掩蓋起來,動不動就是「有沒有王法?」「你的政治立場?」「你的思想覺悟?」,氣勢洶洶,但空空洞洞。中國人不但喜歡把真實生活問題上綱上線,搶佔道德制高點,而且把領導當成上帝,假惺惺的把成績也讓給領導,從上到下形成了一種官官相護的風氣,以此保住官位。一旦這種風氣形成,法律面前就無法人人平等,社會就失去法治精神,人的自由意志就無法公平實現,從而造成現實生活中的不公和濫權。可喜的是,美國人拒絕自我批評恰恰能夠避免了這種社會弊病。

我們的官員必須是敢於自我推薦的能人,他們不怕承擔責任,更不怕為自己的失職丟官,只要合理合法為人民做好事,心中無愧,幹嗎老在領導面前自我批評?

本文留言

作者那小兵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