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火的「擾亂公共秩序罪」
【看中國2013年09月22日訊】一個16歲的初中生,成為500次轉發罪的第一個犯罪嫌疑人。
週四,南風窗微博報導,甘肅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一名初三學生楊某發微博質疑該縣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內情,隨後,當地官方表示,對該案中以利用網路平臺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人員給予治安處罰,對情節嚴重,發帖轉載超過500次以上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這一條消息也出現在新華網上,引述的是京華時報的來源。據報導, 9月14號,中學生楊某在微博中發布消息稱,張家川9 .12殺人案後警方不作為,且多次與群眾發生爭執且毆打死者家屬,當晚,他再發博稱,警方強行拘留死者家屬,與群眾發生衝突,9月15號晚,楊某又發微博稱,案發地鑽石國際KTV的法人代表是張家川縣人民法院的副院長蘇建。新華網報導說,楊某的父親稱,楊某今年16歲,在張家川鎮中學上初三,前天下午被警方帶走,警方認為他的兒子在網上發帖造謠,以涉嫌尋釁滋事將其刑拘。
南風窗的這個帖子出來後引髮網友的大量評論,有網友諷刺說:現在為保障自身安全需做到:1對周圍發生的大事小事不聞不問,2涉及到自身的事情要以官方答覆解釋說明為準,不得質疑和胡亂揣測。總之,莫談國事,閉上臭嘴。
有網友說:表達質疑的權利都沒有了,真和諧。
有網友的評論很乾脆,說:不如把網際網路全都封了吧,這樣就不會有謠言了。
網友澄小晰的評論則是分析性的,說的是:怕謠言,那就公開!如果案件已核實完畢,請公開案件經過和這名學生的「造謠真相」。死亡事件發生從而產生社會恐慌的往往是因為案件遲遲不破不公開而發酵成的,所以各種流言四起…
真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9月13號,經濟學人報微博報導,經多方核實,王功權先生被北京市公安局以「傳喚」名義帶走,據稱「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
令人驚奇的是, 以上性質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卻同時使用「擾亂公共秩序罪」這個罪名,
新浪微博上有網友就指出說,「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這個罪名最近很火。也有網友說:擾亂公共秩序?讓人無語的罪名。
有網友問道:許志永、王功權們到底犯了那條?應該盡快公告,或公審,不能熙來雖倒,黑打不止!薄的罪名中為什麼完全不涉及重慶黑打?!這是最大的濫用公權力!
網名為於文林5世的網友在評論中引用旅居美國的學者胡平在《論言論自由》中的一句話說:「一個國家有無言論自由,不在於當權者是不是願意傾聽和容忍批評意見,而在於他們沒有權力懲罰那些持反對意見的人。」
薛蠻子向警察講述大V的心路歷程和心態變化
據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報導,以嫖娼罪被拘捕的網路名人薛蠻子在北京第一看守所裡,得知中國最高法和最高檢出臺關於辦理利用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後,顯得十分關注,緊張不安,不僅主動要求瞭解相關內容,還向民警吐露成為網路大V的心路歷程和心態變化,說做大V的感覺像當皇上,甚至說,成為大V以後,長期只聽讚美,沒有監督,批評,警世,就像現實社會中失去監督會導致膨脹一樣,網路社會上缺乏制度和法律規範,一樣會導致膨脹,肆無忌憚,為所欲為,並說,這就是網路問題的深層次原因之一。為了能早幾天出來,薛蠻子要求讓戴著手銬的自己來說網路上的事兒,配合做好宣傳。
這個報導當然也引起網友的關注和評論,
有網友說,蠻子在號子裡用最樸實的語言道出了權利不受限制對黨和政府的危害。
有網友說:薛蠻子含沙射影,映射攻擊政府,我要舉報。
當然也有網友看出其中的蹊蹺之處,說:據說薛蠻子因為嫖娼被刑拘,為何不檢討嫖娼的罪行,卻去檢討做大V的錯誤?難道官方搜出了新證據增加了新罪名?或能夠減輕嫖娼的刑罰?或者嫖娼真的是釣魚下套?
對於中國兩高立法整治網路以後,中國的社交網站似乎顯得異乎尋常的平靜,南華早報 發微博指出,質疑道,打擊網路謠言能否壓制微博上的網路異見?北京掀起的打擊網路謠言活動開始見效,微博用戶們紛紛收斂發言,並開始刪除此前的發言。總部設在哈爾濱的社交媒體資料分析公司知微向本報提供的資料表明,上月知名高的博主平均發帖數量與上年同期相比減少了11.2%。
網友@石述思說:經過嚴肅治理,微博淨化多了,大體剩下如下人等:1.亂髮小廣告的,2.炮製心靈蛋花湯,3.轉各類心酸正能量的,4.消費明星花邊新聞的,5.賣萌自戀的, 7.通過攻擊大V證明自己不嫖娼的等等。
有網友說,貌似我風格未改,是小清新年少輕狂麼?我很清醒意識到現在網路輿情現狀…但在發原創微博時,異常小心謹慎,通常會用三個以上新聞鏈接互相佐證,並隨手截圖…以此證明,此條所發微博內容並非造謠,有新聞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