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接二連三「雙規」致死
【看中國2013年09月05日訊】中共官員在「雙規」期間受虐致死,紀委幹部的母親稱兒子是替罪羊,發帖揭露紀委刑訊逼供內幕,律師認為應該廢除「雙規」制度。
42歲的於其一原係溫州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工程師,曾任溫州市舊城改建生指揮部預決算處副處長等職。今年4月8日晚,他被要求裸身坐在盛有冰水的浴桶內,幾個人分別按住他的頸肩部和手腳,反覆將他的頭部按入水中,於其一劇烈掙扎並叫喊。那幾個人將他抬出浴桶,稍後再次投入冰水,他已無力掙扎,氣息奄奄,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當時,因牽涉到一起土地項目的審批問題,於其一處於「雙規」期間。根據衢州市檢察院的指控,對他實施虐待的6人來自溫州紀委系統及溫州市檢察院。8月30日,衢州檢察院這對6人提起公訴。起訴書稱,6人為迫使於其一跤待貪腐問題,將其轉置於冰水浴桶中反覆悶水致死,涉嫌故意傷害罪。
28歲的李翔是6名被告人之一。他的母親余蒙愛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對於「一個活生生的人在紀委被虐待致死」表示震驚,她難以相信兒子會幹出這樣的事情。她在中共紀委和檢察院系統遍訪無果之後,在網路發布了舉報材料。
舉報材料稱,溫州市紀委在專門修建的「雙規」建築內,設置了兩間刑訊逼供室,室內不安裝任何監控設備,於其一多次被帶入該室審訊。在「雙規」期間,於其一經常每天只能吃一頓飯,有時只給一個窩窩頭和一杯鹽水,導致營養不良,身體衰弱。余蒙愛稱,對於其一進行虐待,經溫州市紀委開會研究決定,李翔等人只是紀委系統的替罪羊, 真正的罪魁禍首是紀委組織及上級領導。
於其一的妻子吳茜表示,根據此舉報帖,她懷疑溫州市紀委有其他人漏網,希望法院批准其律師查閱卷宗,使案件得到更充分的審理。
「雙規」制度法外執法
「雙規」是中共紀委在司法系統之外採用的辦案手段,被網民稱為「中共家法」,但也被使用到非黨員的民眾身上。
「雙規」最早見於1990年頒發的《行政監察條例》,條例中規定:監察機關在案件調查中有權「責令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監察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該條例1997年被廢除,但是1994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中將其確認,成為「黨內家法」。1997年頒發的《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有權」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對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被稱為」雙指」。2001年,中紀委再次下發文件,確認「雙規」,但要求地點「必須選在能夠確保安全的地方」。
據中國媒體報導,在檢察機關並無充分證據,依法不能立案的情況下,經過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對線索材料初核之時,就可採用「雙規」措施。酒店、招待所、軍事基地,甚至是普通民居都可能成為「雙規」場所。由於沒有法律制約,「雙規」易於審訊貪腐官員,被普遍認為是中共反貪的利器。官員們對於「雙規定」的恐懼,也常被人用於敲詐勒索。2009年3月,重慶一名局長被3名無業人士假扮的「紀委人員」以「雙規」名義帶到酒店房間「審訊」,該局長老實交代了全部「罪行」。
「雙規」也因法外執法屢遭詬病。據報導,在新晉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去年11月召集的反腐專家座談會上,大部分與會學者都主張,「雙規」應當與法治接軌,並在司法制度成熟之後,放棄這項過渡性的措施。
拒查卷宗,刪除報導
中共官員在「雙規」期間被刑訊逼供致死的案件多次曝光。繼於其一虐死之後,4月23日,河南省三門峽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兼執行局局長賈九翔在「雙規」期間死亡,家屬稱其遺體眼睛、臉、肚子均腫脹,全身多處青紫。6月19日,湖北省黃梅縣地震局局長錢國良又在「雙規」期間死亡,家屬稱其死亡時全身佈滿傷痕,並將照片曝光於網路。
據於其一家屬代理律師吳鵬彬介紹,他分別向衢州市中級法院及衢州市檢察院申請查閱卷宗,均遭拒絕。另一位代理律師蒲志強認為,這是紀委心虛的表現。浦志強也是錢國良案的代理律師,他認為根據《憲法》《刑訴法》規定,「雙規」制度根本不具合法性,紀委不能行使權力,更何況刑訊逼供。但是,目前「雙規」中的刑訊逼供十分普遍。
浦志強在微博建議,「有被雙規風險黨員領導幹部:冒雨上街吧,買京華時報,看看紀委怎麼弄乾部」。德國之聲查證,《京華時報》及其他媒體的相關報導大多已從網上刪除。律師偉江在社交媒體表示,這是因為「上面怕出醜 」,「應該廢了‘雙規’這種法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