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去向不應成國家機密

【看中國2013年09月04日訊】昨天下午,京、魯、粵、滬等地14位女律師聯名致信國家審計署申請信息公開,詢問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是否屬於審計事項。這是繼浙江律師吳有水致信31省份計生、財政部門,申請公開社會撫養費收支、預算等相關信息後,又有公民加入追問社會撫養費「來龍去脈」的行列。

吳有水只收到來自北京、上海等17個省(市、區)計生或財政部門公開的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徵收總額,總計超165億元。其他14個省份或不予回覆,或回覆稱不能公開。

政府機構藉著各種名頭的收費,都應像財政收入一樣,公開透明,遮遮掩掩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其中必有由頭。去了哪裡其實是「公開的秘密」,要麼被部門當作了公共福利,要麼被官員挪用,更有甚者進了個人腰包。要消除這樣懷疑的唯一途徑是公開。 

根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中的定義,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這就指明了「社會撫養費」的合法用途——即用於事關兒童和青少年成長的教育、醫療,以及公共資源的有效提供和公平分配等方面。但現實情況是,大量超生的子女並未因繳納了「社會撫養費」而獲得與其他孩子同等待遇,他們中的很多成了「黑戶」。讀不上書,看不起病。

不敢公開,意味著每年兩百億的「社會撫養費」不知所終,或成了黑洞,或撫養了不該撫養的人。

今年2月,「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信息」被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了北京律師的公開申請。由於土壤大規模、粗比例的普查數據不精確,待進一步調查;加上公眾對土壤污染的過度恐懼,土壤修復「撈錢市場」的魚龍混雜,這些關乎官方的維穩大計,作為「國家秘密」暫不公開尚能理解,但社會撫養費也成了機密,就難以令人接受。

其實,很多「國家機密」是為了滿足地方官員的個人需要,是「以權謀密」的結果,並不合法。比如,2011年9月,揭露河南洛陽公務員虐殺性奴案的記者被指侵犯「國家機密」,河北館陶縣29歲縣長的簡歷被列為「機密」,這些都堪稱有中國特色的機密。

如今,14個省份將「社會撫養費」加入了機密的行列,「國家機密」大家庭真是後繼有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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