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官集體招妓」,暴司法腐敗不堪
【看中國2013年08月05日訊】前天,有網友微博爆料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5官員集體招妓,同時上傳一段視頻。爆料人接受記者採訪時稱,視頻發出後,他接到了威脅電話。他還掌握趙明華包養二奶的資料,願意配合國家相關部門的調查。昨天下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稱已組織專人開展調查。上海市紀委昨晚發布消息稱,已會同市高院對陳雪明等四人在某度假村夜總會娛樂的情況開展調查。(8月3日《京華時報》)
針對上海市紀委的回應,網民很自然就關心起身份暫時未得到確認的另外一人究竟是誰?按照常規判斷,既然已經搞清楚了4個人的真實身份,那第五個人的身份也應該很容易被確認,我不相信那4個人都是「江姐」,他們都不希望得到「坦白從寬」處理,更何況「有圖有視頻」,還有舉報人,查清這人的身份可以說易如反掌。因此,在事發24小時之後,該人身份仍不明確,就極有可能因為其比陳雪明職務更高。
舉報網貼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雪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等5名政府官員」,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確定帖中所指陳雪明現為上海高法民一庭庭長,趙明華現為副庭長,應該說差距並不大。但這個微小的差距,卻並不能排除這5人中沒有副院長。此外,由文中披露「並由陳雪明挑選多位小姐作陪」來看,陳雪明應該不是當晚職務最高的官員,即使他可能是該場所的常客。
因為臺灣作家龍應臺有句名言,稱「你可以選擇做官,你也可以選擇掙錢,但你不能選擇通過做官來掙錢;你可以選擇做聖人,也可以選擇做俗人,但你不能選擇讓大家像聖人一樣崇拜你,還要像俗人一樣原諒你。只想要權力不想要約束是惡霸,只想要享受不想盡義務是流氓。」一些網友極具創造力地延伸:你不是不可以招妓,而是不可以用公幣招妓,不可以用權力去交換。
「法官集體招嫖」無疑是用權力在交換,這一「驚世醜聞」反映出的問題,則是司法腐敗已到了極為嚴重的地步。我相信這4名或5名法官都不會為此次集體招嫖埋單,埋單的就只能是牽扯訴訟的案件當事人,而這些法官敢於接受「吃請」,敢於接受「小姐」招待,一定會對當事人有許諾,那麼該案的「司法公正」也就必然成為泡影,案件的另一方則自然成為司法腐敗的受害人。
這幾名法官「集體召妓」之所以被舉報,爆料人稱,法院的司法審計不公正,去年房子被法院執行掉,逼著他把位於上海最好路段價值700多萬元的房子賣掉,現在無家可歸,只能租住別處。他說,自己也是走投無路。
從文章披露的內容,及「並由陳雪明挑選多位小姐作陪」來看,這些法官已成多家娛樂場所的常客,選「小姐」已是輕車熟路。而從「集體招嫖」來看,或說明該法院部分法官已將「招嫖」看作家常便飯,甚至已集體視為時尚,至少並無什麼「不光彩」的感受。有這樣的一群法官,你還奢望司法公正?
很難理解,「法官集體召妓」的這家娛樂場所竟是由上海市國資委投資監管的公司經營管理,其官網還公開稱「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接待基地」。我就在想,政府投資建娛樂場所,從事色情業務,接待的又是政府官員,難道此舉是有意避免「家醜外揚」嗎?
法官在這裡「集體招嫖」被曝光了,其他部門就沒有官員在這裡招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