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8月02日訊】「40多年了,越來越揹負著殺人的自責。」
王冀豫,1951年出生,曾是北京中學文革中「老紅衛兵」一派的成員。16歲時,他在一場武鬥中打死了人。
他在《炎黃春秋》上以一篇公開發表的《揹負殺人的罪責》的文章,成為了少有的進行公開懺悔的文革「迫害者」。
他的公開懺悔,不僅僅是為了自己。用他的話來說,歷史不該被閹割。
「那是我第一次打人」
1967年,王冀豫16歲。他是「大院」長大的孩子,所謂「大院」,潛台詞就是幹部子弟聚居區。時逢文革初期,武鬥開始,這個軍隊大院長大的少年也被夾裹其中。
大院裡的孩子大都是「老紅衛兵」派系的成員,最初,王冀豫是個打人不敢下狠手的少年,「打架都是被動的,從來都是後發制人。」但一次群毆事件,改變了他。
儘管時至今日,已經過了近半個世紀,王冀豫還是能記得自己開始玩命打人的那個轉捩點。他說,那是人性最底線的堤壩潰敗的開始。
1967年初,在革命大聯合的口號下,北京中學各派都在籌備自己的「紅衛兵代表大會」,他們這些被旁落又自詡正統的「老紅衛兵派」到人家「紅代會」現場去搗亂。怎麼搗亂呢?就拿出1966年8.18後打流氓的架勢,看見一些人,穿得比較奇裝異服,就過去揍人家,說他是流氓。
所謂奇裝異服,也就是當時的少數年輕人為了與眾不同或者表達對紅衛兵的抗議,穿衣服時把領子翻出來或者穿白球鞋不繫鞋帶、穿細腿褲之類。
王冀豫的夥伴們打人打得很凶,空軍大院的孩子都有那種硬頭的軍用飛行靴,把人打倒後,還會用飛行靴踹。王冀豫看到被踹的人的頭在工人體育館水磨石地板上撞擊,禁不住扑到被打人的頭上大叫「別打了,太殘忍了,要把他打死了」!
在一切「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年代裡,王冀豫的這番言行被認為「屬於資產階級人性」的勸阻,不僅沒讓大家住手,反而起了反作用。就在他大喊時,一個不知來自哪個部隊大院的高中生,將他一把拽起來,對他一通訓斥:「你是什麼階級感情,你知道他是什麼人嗎?他是流氓,他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渣子,他是人民的敵人!」
王冀豫至今記得那些讓他的人性底線瞬間崩潰的訓斥,「慚愧得我簡直就覺得自己的階級感情出了問題,我怎麼就不能站在無產階級一邊呢?結果我一咬牙,就投身在打人的行列中了。」
五分鐘後,他比那些同伴打得更凶。
「我的墮落就從那一個瞬間開始的。」如果說最開始的打人,無非是想證明自己能革命,那麼接下來,對他而言,打人漸成一種生活的慣性和樂趣了。「文化大革命,我們為什麼說它是浩劫呢?就在於它摧毀了人性中最底線的那個堤壩,甚至作用到今天!」
此後,王冀豫打架越來越凶,在「頑主」時代,甚至因為敢於為別人承擔責任,一身的江湖氣而成了孩子王,那是後話。
「五雷轟頂,我殺人了」
1967年夏,各地紅衛兵已經形成了獨立的系統。在北京,中學生的紅衛兵組織一般分為三個派系——「老紅衛兵派」、「四三派」、「四四派」。
「老紅衛兵」即是王冀豫在當時的身份,這支派系由文革初1966年5月至8月18日前後最先組建紅衛兵的一批紅衛兵組織構成,成員家庭多為幹部(走資派)和紅五類;「四三派」以江青4月3日講話命名,在這次講話中,江青批評「老紅衛兵組織」執行了一條資產階級反動路線,「四三派」多以出身不好和知識份子出身的子弟為主流,屬於「文革」激進派;「四四派」,則是在當年的4月4日,北京衛戍區政委李鐘奇在一次大會上,又肯定絕大多數紅衛兵組織是好的,由此又結合了一批「游離」的中學生,主要由平民子弟組成,屬於溫和派。
當時,因為各派觀點不同,派系之間「鬥爭」不斷。作為「老紅衛兵派」的大院孩子,與「四三派」的孩子都互相視彼此為死對頭。據一些當事人回憶,彼時,大院孩子認為,「老紅衛兵」是好的,「四三派」是壞的。
1967年8月5日,因為北京糧校的「四三派」抓捕並毆打了師院附中(即北京師範學院附屬中學,現為首都師範大學的附屬中學)「老紅衛兵」中的一員,並且在釋放該名老紅衛兵後,還攔截了王冀豫熟識的一個朋友,即北京育英中學的李紅星(也是「老紅衛兵」中的一員),險些將李紅星刀刺致死。這讓王冀豫氣憤之極,堅信是階級報復,在不冷靜中,他夥同二十幾個「瘋傢伙」,砸了師院附中體育器材庫和工具室,人手拿一件能打人的體操棒或大鎬把,衝向北京糧校的「四三派」。
如今回憶起來,王冀豫形容當時的情緒是——仇恨,「我們都‘混蛋’了,一場惡戰開打。現在很多情節已無記憶,但一種情緒至今還能感受到,就是‘仇恨’!好像那天我們的體能、智慧都超水平發揮。集體主義精神往往在一個最荒誕的時代總能發揮得淋漓盡致,猶如希特勒的納粹德國。」
在這種莫名仇恨的驅使下,王冀豫幾乎打紅了眼,野獸本能般的打與被打充斥了武鬥的整個過程。
「預感到他會用打斷的棍子刺我,我便用盡全力把我手裡的大鋤把掄向身後,只感到打中了,他倒了。」
「我拄棍呆了一下,眼睛的餘光又見人群中一個身穿藍工作服的用磚頭砸我,就用左手護了一下,手腕劇痛,倒把我刺激正常了。」
「我瘋狂地竄起來大叫:‘打死他們!’事後據別的同學說我跳的高度超過眾人半個身子。」
「我盯住砸我石頭的同學狂追過去。他好像不敏感,跑得挺穩健。在路的東側,我在他毫無防範的狀況下,一棍擊中了他後腦部。他好像飛出去的袋子,倒在路旁的坡上滾下來,又動作遲緩地爬起。身體呈爬行狀態時,我又一棍擊中他的前額,血濺到棍子上。」
在棍棒擊倒該同學後,王冀豫轉身追其他對立派同學,直到他追打到虛脫,自己的腹部也挨了一磚頭,疼得蹲到地上,看著滿地的長柄斧頭、棍棒刀槍,他竟對天狂笑。
16歲少年的暴力荷爾蒙在整場武鬥中被橫衝直撞地發泄出來。直到與他一方的同學跑上來告訴他——他們打死人了,就是王冀豫棍棒擊倒的那一個。
這場武鬥的結局讓王冀豫猝不及防,「我驚呆了,怎麼能打死他!」
回到師院附中,在校醫務室裡,看到那人平躺著,已被包紮了一下,但他的頸動脈仍噴著血泡,雙眼微睜,只有出氣,沒有進氣,臉色慘白。
「這景像我終生不忘,慘極了。」王冀豫後來才得知死者的名字叫「王彥宏」。「我問校醫情況,告知沒救了,如五雷轟頂,我想說‘我不是故意的’,事實卻永不能更改——我殺人了!」
如今回想起來,王冀豫只覺得當時的瘋狂可惡又可笑,「事後我們曾以軍人的後代、大院孩子、幹部子弟、天生的、遺傳的等來解釋,也理性地意識到這是生長環境、寄宿制、‘共產主義’教育的結果,就是想不到對方也是同學、同胞。」
「痛苦要折磨我一萬年」
事後,那場武鬥的參與者之一也回憶,王彥宏的死並不僅僅是因為王冀豫的棍擊,他撰文寫道:「當王燕鴻(即王彥宏)被王冀豫揮棍(我記得是壘球棒而不是鎬把)打倒時,我看到了另一位‘我方人員’用紅白相間的做體育場界限標誌用的標槍刺中了王彥宏的頸部?」
然而,人畢竟是王冀豫帶頭打死的。他的第一反應是,他殺人害命了,「犯罪了,這是非常壞的事兒,不應該打死人,他不該死。」
儘管當年打死人事件頻有發生,甚至人們已經視死人為稀鬆平常的事情。年輕的王冀豫在理智上仍覺得自己該為這次死人事件負責。那場武鬥結束後的當天,他通過電話向公安局報了案,並向空軍政治部保衛部做了全面交待。
此後漫長的一個月內,尚未被抓捕的王冀豫飽受一種緊張情緒的煎熬。頭髮大把大把地脫落,「一天到晚,睜開眼睛就是,我打死人了,哎呀,我是殺人犯了,就是這種想法。」這期間,王冀豫還做了一個夢,夢到自己躺在一張硬木板床上,朦朧中,他看見一個身穿白紗、帶著血漬的人,像是女人,跟他說,你要在這兒躺一萬年。他在心裏回應,一萬年太長了,夢就醒了。有人給他解夢,說他躺在木板上,一人一木是個「休」字,要躺一萬年,無解。「現在想起來,應該是痛苦要折磨你很長時間的意思,要折磨你一萬年,無休止地折磨你。其實我也想開了,就是你干了缺德事兒,你就要受到折磨。」王冀豫說。
為了一洗原罪,他甚至還動了跑去越南打美國鬼子的念頭。花了近半個月的時間,從北京顛沛到海南,企圖說服躲避在海南島秀英港的越南海軍帶自己上戰場。自然計畫落空,倒是親眼見證了一路上各地武鬥的血雨腥風,甚至曾半夜獨身一人走過綿延近12公里的海口濱海大道,被沿路武鬥後的死屍絆倒,弄得滿身是血。
當年的12月14日,正當王冀豫準備回北京投案自首時,他被逮捕了。在那個武鬥死人為常態的年代,跟他內心飽受的煎熬相比,逮捕他的軍人似乎並沒有把他的打死人行為看得很嚴重,反而問起他的年齡,還嘻嘻哈哈調侃他跟年齡不相稱的健壯體格。
沒有經過任何審判,他被投入了海口監獄。監獄的看守看他這個尚未成年的孩子因為武鬥打死人而蹲監獄,好奇不已,「他就說他們那兒打死那麼多人都不抓,怎麼抓起你們來了。我說都會抓的,因為殺人了。」王冀豫回憶道,事實上,那時候他也在問自己「到底我這個算是什麼事兒」。
蹲了近半個月的監牢後,他被帶回了北京。
「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從海南回到北京後,王冀豫在半步橋監獄,一蹲就是九個多月。這九個多月讓他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如果說打死人後,他是出於最基本的理智斷定自己「殺人害命」有罪,接下來的海南逃亡又讓他見證了全國武鬥中的大規模殘忍和血腥,那麼在半步橋監獄中的遭遇,讓他對自己殺人和整個武鬥有了更清醒的認知。
當年的北京半步橋監獄,被關押的多是政治原因導致的罪犯,譬如絞死李大釗的刑警隊長、張作霖的副官等「歷史反革命」。
王冀豫所在的監牢共有20個左右的犯人,儘管監獄中有不許交換案情、不許交頭接耳、不許互贈物品、不許互助等規定,但這20來號人還是把彼此的「案底」聊了個明明白白。
其中,兩名徐姓殺人犯的經歷,格外讓王冀豫震撼。
當時,這兩名徐姓犯人,一個是70多歲,一個是30多歲。70多歲的徐姓老人曾是國民黨還鄉團成員,1947年曾參與將共產黨的家屬子女活埋案,因「歷史反革命」入獄;30多歲的徐姓年輕人,則是在1966年的大興縣殺人大浪潮中(即在「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血統論口號下,1966年的「紅色恐怖8月」,北京大興縣原地主、富農及其子女300多人被殺,其中最大的80歲,最小的才出生38天。——據徐友漁《過去年代就沒有腐敗?》),將地富子女親屬活埋致死。
其中一個重要關聯是,徐姓年輕人的父母正是在1947年被還鄉團活埋。
諷刺的是,兩個揹負著階級仇恨的殺人犯,就這樣被關在了同一個監室裡。「看到了他們就想到‘冤冤相報何時了’,這種恩怨,總是會沒完沒了的。」二徐的遭遇讓王冀豫感慨。「都是政治原因,黨派原因。當年國民黨來了,我要活埋你;反過來,文化大革命來了,就藉著機會,把人家後代活埋。」這讓王冀豫開始思忖對仇恨的理解,甚至慢慢去學習放下武鬥時那種對另一派系人員的莫名仇恨,「一個‘性相近、習相遠’的人世間,為什麼盛產這麼多仇恨?其實,徐姓的兩個人都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王冀豫自己又何嘗不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這是一種‘造就’,在那個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時代,在革命加拚命的鼓舞聲中,以‘三忠於四無限’為平臺的所有的正統教育,在我身上畫了一個荒誕悲哀的句號。」
「三忠於四無限」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一句政治術語。「三忠於」指忠於毛主席、忠於毛澤東思想、忠於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四無限」指對毛主席、毛澤東思想、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要無限崇拜、無限熱愛、無限信仰、無限忠誠。
「我應該負起客觀的責任」
9個月的監牢生涯,加上送往中央學習班學習,算是他為自己的打死人的行為付出的代價。但他從沒料到,這件事對他人生的影響,遠未終結。
此後,王冀豫的履歷看起來簡單清晰:1969年3月24日赴山西插隊;1969年12月入伍;1979年到北京特殊鋼廠當工人;1989年創辦稻香湖馬場,至今。在外人看來,他是成功的牧馬人,京城圈裡著名的馬文化傳播者;是會講故事的北京頑主,王朔、都梁等人都聽他講過有關過去的段子;還是電視連續劇《血色浪漫》中合成鐘躍民的原型人物之一。
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越是經歷歲月變遷,他越無法擺脫的一個角色是——懺悔者。
事實上,王冀豫的馬場經營得並不順利。他時常想不通自己做人地道,對人真誠,對馬也好,怎麼就那麼不順呢?不僅如此,十多年前,一次意外事故,導致他的左眼徹底失明,而當時哪怕用點眼藥水都可以控制炎症。更有甚者,他的檔案居然被原單位給弄丟了,導致現在連社保都沒有。
「為什麼這些事會發生在我身上?」一開始王冀豫有點怨天尤人,後來他給自己找到了自我安慰的理由,「怨了半天我就想,怨誰啊,就怨我自己殺人了。你缺德就要受報應。」
漸漸地,這些自我安慰變了性質。當年那個「一人一木板,要躺一萬年」的夢彷彿預兆了王冀豫的生命走向。
大概從五六年前開始,王冀豫有一天「大白天待著待著,突然就想,我打死人這事兒怎麼辦呢?我不信神,我也知道我死了以後這個生命就結束了,什麼都沒了,根本不信還有什麼天堂地獄,我從來不信,就是地道的無神論者,可還是覺著不舒服。」不舒服到「覺得不行了,都不知道該如何解脫」。
在他看來,這是真正的來自良心的譴責,跟一開始的認賬和其後「缺德就受報應」的自我安慰是兩回事。他甚至在某一年的冬至去給死者王彥宏燒紙,火點不著,他急了:「不用你原諒,我欠你的!恨我,也別和自己過不去。」一番話後,火突地燃起來,兼有陣風,風助火勢燒了個痛快。身邊也有朋友勸他,當年的悲劇是時代造成的,又不是他一個人的原因。但他覺得:「這都是藉口,總要有人站出來說某事兒是我幹的,總要有一個人來負點責任。所謂負責任就是客觀地、真實地負責任,打死王彥宏這件事兒我覺得我就應該負起這樣的責任。」
「歷史不該被閹割」
王冀豫負責任的方式之一,就是公開承認了自己當年打死人的經歷。
2007年,一位和他一起插過隊、如今在報社工作的朋友找到他,希望他把自己在文革期間打死人的極端經歷寫下來,以便給歷史留下一個真實的片段,告訴後人文革的本來面目。
有人勸他不要寫,說寫了就是反人類罪,將來是要上法庭的。王冀豫不在乎,因為他一直都在審判著自己。一咬牙,他一晚上寫了8000多字,詳盡描述了當年北京糧校武鬥中他打死人的全過程。
今年5月份,《炎黃春秋》發表了他的文章,標題便是《揹負殺人的罪責》。他在文中如此訴說自己的懺悔:「靈魂深處總有些東西根深蒂固,冥頑不化。但理性還是反覆清晰地告訴我:‘你是罪人!’一個‘性相近、習相遠’的人世間,為什麼盛產這麼多仇恨?懺悔是不夠的,也許這一切需要幾代人的反省。」
王冀豫知道自己的懺悔文得到的反饋各式各樣,有人笑話他,說:「他媽的這幫小子,想用這種小懺悔來達到自己良心撫慰。」有人盛讚他,他的同學說:「你真勇敢,你一個人敢往這條道兒上走。」
王冀豫知道,許多文革的過來人都不願重溫煩惱,他們已經懶得再想那些跟眼前生活無關的破事兒。但他覺得,有更多的人往這條道兒上走才更好,甚至不必介意當事人對當年經歷的態度,只要他肯把真實的一面說出來就夠了。
在他看來,只要講真話,對歷史做出真實的複述,然後將來有一天,人們在研究文革時,把這些支離破碎的片段拼成一個整體,就能夠找到一些歷史的成因和基因,這樣就能夠經由過去的歷史而把握住今天的一些脈絡。
在懺悔之外,他更看重的價值是:「歷史不能被閹割。」
這也是季羨林曾經在《牛棚雜憶》自序中的呼喚:「折磨人甚至把人折磨至死的當時的‘造反派’實際上是打砸搶分子的人,為什麼不能夠把自己折磨人的心理狀態和折磨過程也站出來表露一下寫成一篇文章或一本書呢?如果這一類人——據估算,人數是不老少的——也寫點什麼東西的話,拿來與被折磨者和被迫害者寫的東西對照一讀,對我們人民的教育意義,特別是我們後世子孫的教育意義,會是極大極大的。我並不要求他們檢討和懺悔,這些都不是本質的東西,我只期待他們秉筆直書。這樣做,他們可以說是為我們民族立了大功,只會得到褒揚,不會受到譴責,這一點我是敢肯定的。」
王冀豫對此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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