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與劉志軍
【看中國2013年06月11日訊】中國前鐵道部長劉志軍被控受賄、濫用職權案,反高潮迭起。官方新華社曾引述起訴書稱,劉案涉及四個「特別」,即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致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但庭審前後,檢察官、辯護律師和北京知名法律學者,競爭相要求從輕量刑。
檢察官為貪官求情
官方公布劉案四個「特別」時,大有劉志軍不判死不足以謝天下之意,似乎意在拿劉志軍為習近平的高調反貪行動祭旗。但出人意料的是,檢察官竟在法庭上建議法官從輕處罰,理由是劉坦白交代案情、贓款多已追回,「沒有造成很嚴重的後果」;律師的辯護理由是劉任上對國家和社會的貢獻「有目共睹」;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的求情理由,包括劉對高鐵發展很有貢獻,貪腐是制度性的,嚴懲劉並不能禁止貪腐。
檢察官、辯護律師、法律專家如此為貪官求情,堪稱奇葩!他們似乎都忘記了溫州動車追尾慘劇是高鐵大躍進的結果,忘記了鐵道部留下的數億元債務。更堪玩味的是,這場審判騷逆襲的塬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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