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個內地移民客裡,七個是往加拿大跑的,而在這七個裡面,五個為了孩子而移民。與之前尋求事業發展的技術型移民不同,這批新移民的出發點落在了下一代,為此甚至不惜犧牲國內的事業。
四十四年前茆芬剛到溫哥華時,她只要聽到有人講中文就會放聲大哭。「我在街上聽見有人講中文就會跑過去跟他們說話,然後大家都開始哭起來。」65歲的茆芬回憶起那時的情景說,「那時候實在很少聽到人講中文,聽到了真的就像找到親人一樣。」
幾代人之後,在溫哥華乃至加拿大各地的大街小巷,聽到中文簡直司空見慣,一個初來乍到的人甚至可能會覺得加拿大的官方語言既不是英語也不是法語,而是漢語。
在茆芬的印象中,鄉音的增多是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的,當時加拿大決定開始採納多元文化政策,在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期間,香港和臺灣人大舉移民加拿大。讓茆芬感到最顯著的變化就是中餐館的數量,「忽然就能吃到中國菜了,而且是很好的中國菜。」她說。
而最近十多年來,茆芬看到愈來愈多的人是從中國內地移民過來的,她感到自己就跟住在中國村一樣。這一改變要歸功於上世紀90年代以來加拿大推行的自由主義移民政策,尤其是保守黨執政的聯邦政府熱衷於提升合法移民數量,按移民部的話說,要更多地引入那些能夠「一炮打響」的專業人士和投資者。
在這種背景下加拿大移民人數年年遞增,在過去十年間,中國內地一直位居加拿大移民輸入地排名第一。加拿大移民部長Jason Kenney對此表示,「加拿大在經濟衰退後需要高水平的經濟移民來推動經濟的強勁發展。」
這樣的夾道歡迎與茆芬在1967年到達時的情景截然不同。那時她跟丈夫從上海來到加拿大,丈夫是銀行經理,但移民後很難找到銀行業的工作,而她從翻譯服務起步,成了一名商業和移民顧問。茆芬說那時候本地人對待初來者的態度頗為負面,而且如果不會講英語就幾乎沒法生存。
寧靜和緩的代價
茆芬也有幾個親戚移民加拿大。她的侄子蔡少華今年52歲,跟家人一起在2007年移民來加,現在定居在距離溫哥華約20分鐘車程的Richmond城郊。華人約佔溫哥華人口的30%,但在機場所在地Richmond城郊,以中文為母語的人口更加密集,這裡40%的居民都是華人。像蔡少華這樣的初來者即使不懂半句英語也可以在這裡購物,用餐,生活。
1993年前後,蔡少華和妻子在廣州創辦了自己的瓶裝水公司,他們的第二個兒子蔡亮亮就在那時出生。蔡亮亮四歲的時候展現出顯著的繪畫天賦,這促使蔡少華決定把家搬到某個可以使他們的小兒子成長為藝術家的國度。在他們位於某新開發區的疊拼式聯排別墅裡,牆壁上掛滿了兒子畫的風景畫和肖像畫。
「我們覺得,在加拿大他可以有更多機會發揮自己的天賦,成為一個藝術家,」蔡少華說,「如果在中國,他也許技巧方面會更加嫻熟,但是我們希望找到可以讓他以自己的方式成長的西方老師來教他。」
蔡少華跟現在已經18歲的蔡亮亮住在加拿大,而他妻子目前則在廣州。他們夫婦倆每隔六個月就互換位置,由其中一人留在Richmond照料兒子上學,而另一人則回中國打理生意。
最初,他們夫婦打算利用自己生意上的業務關係和經驗,在加拿大開一個他們瓶裝水公司的離岸分支。但是來了之後不久,蔡少華很快意識到加拿大關於創辦新企業的規章條例實在太繁瑣了。他說:「最大的問題是加拿大的市場規模非常小,並且加拿大既有的法律使得辦企業很困難。當然,在中國開辦企業也很難,但是中國的市場足夠大,就算難也值得。」
不過蔡少華對於兒子在Richmond受到的初高中教育和一家人在加拿大寧靜的生活讚許有加,他說跟廣州繁忙的生活節奏比起來,在這裡駕車毫不費勁,「睡著了都可以開。」他們家花60萬加元買下的聯排別墅如果放在中國很可能需要多付三分之一以上的錢。其他好處還包括他們的生活成本比在大多數中國大城市都要低。
但是寧靜和緩也是有代價的,蔡少華說,對他而言生活在加拿大的代價就是無聊,由於語言不通,他的生活圈子侷限於有中國人居住的地方。他說自己有可能會在兒子上大學以後就永久性地回國。
同父親相比,蔡亮亮已經完全是個加拿大人了,他每年回中國的時候,都覺得在這個自己生活到12歲的國家,自己像是個陌生人。「我在加拿大的時間比在中國的時間短,但這裡已經是我的家了,」蔡亮亮說,「回到中國,我沒有多少朋友,也沒有人可以說話。」他在加拿大的學校裡交往的朋友大多數是中國人,他們用漢語和英語交流。蔡亮亮說他是藝術課上唯一的中國學生,而在數學課上卻只有少數幾個白種人。「我能夠理解父母為什麼想回中國。因為不懂英語,他們無法走出Richmond,而我已經習慣了這裡的生活,我無法想像回到中國會是什麼情形。」
像蔡少華這樣為了孩子留在加拿大的移民並不在少數,鄭海也是一例。鄭海曾經是一家美國電子公司分管華北業務的代理商,因為工作的關係走遍了歐美國家。他說,要在加拿大找跟在中國不相上下的工作很難,而且創業也不容易,但移民主要是為了給女兒一個更加無拘無束的生活。
「在中國也許會過得很辛苦,拿我自己來說,在國內時自己常生氣,生人的氣,生規矩的氣,生政府的氣。加拿大對我的女兒來說更好。她喜歡這裡。沒那麼多家庭作業,學校有很多假期,老師們也非常善於鼓勵人。」也許鼓勵過度了,他補充道,他擔心女兒可能對學習太懈怠了。2007年,夫婦倆帶著12歲的女兒移民來,為了讓孩子提高中文水平,又搬回中國兩年,如今全家再次定居在加拿大。
此前,他們家曾考慮移民澳大利亞,但是在得知該國有可能出現水資源短缺和極端氣候的情況之後,決定轉向加拿大。鄭海說他對溫哥華的第一印象就是它的美麗清新,雖然曾經考慮過多倫多和蒙特利爾等其他城市,但妻子擔心那些地方氣候寒冷,更喜歡較為溫暖的溫哥華。鄭海說他也首選溫哥華,因為它似乎沒有加拿大中部其他大城市那麼工業化,當然,更遠遠不像中國許多城市那麼工業化。
鄭海來之後已經搬了好幾次家,最早是在一個海邊的社區White Rock,然後到了Richmond,那裡大量的中國商鋪和中國鄰居令他們覺得住起來很方便。不過現在他們打算再次搬家,搬到溫哥華附近一個富裕的郊區West Vancouver。鄭海說他選擇West Vancouver是因為溫哥華市區理想的房子價格太高,一套住宅的平均價格近80萬加元(約540多萬元人民幣)。此外還因為他希望家人與Richmond這種太容易只講中文的環境保持些距離。
房地產經紀人Carla Zivot說,亞洲投資者已經讓溫哥華及其周邊郊區房價居高不下,這種趨勢發端於上世紀90年代初到來的香港人和臺灣人,現在由於中國內地的買家蜂擁而至,房價繼續走高。Zivot說,目前溫哥華的房產買家中亞洲人佔了60%至70%,尤其在Richmond買房的人十個裡頭有九個來自中國內地。「中國移民喜歡Richmond的文化,因為那裡已經有很多中國商店和餐館,住起來舒服,Richmond就成了他們抵達後居住的第一個地方。」
博士也無奈
在蘭加拉學院從事亞洲研究的學者Li Yu最近考察了溫哥華的中國內地移民,他發現最近十年的新移民跟早期相比,呈現出教育背景上的變化。在上世紀80年代,大多數來自中國內地的移民是通過家庭關係移民而來,到達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移民中僅僅7%曾經受過13年以上教育。大約60%的中國移民受過13年以上教育,並且其中擁有博士學位者佔了很大比例,幾乎每四個新移民中就有一個博士。
然而即使擁有良好的教育背景,這裡的就業市場卻讓許多移民初來時感到失望。
茆芬的親戚裡搬來溫哥華的還有一個侄女李紅霞。李紅霞今年30多歲,擁有博士學位,曾經在南京某大學教授植物科學,她的丈夫李濱曾經是一位經濟學家。李紅霞說儘管他們在中國有安逸的工作和生活,她仍然想搬到加拿大。「我們決定在加拿大生活,雖然知道這不容易,但這就是我們想要的。」李紅霞說。
儘管有學術資歷和在美國大學從事研究的經歷,李紅霞仍然很難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找到工作。她重新考取了一個護士助理資格,而丈夫則轉行到了建築行業。接受一年的培訓之後,她仍然難以在溫哥華找到工作,只好將目光投向更遠的地方。她得到了一個在Enderby某養老機構工作的職位,那是一個大約3000人的小城,位於溫哥華以東將近500公里,全家在一年前搬到那裡安頓了下來。
溫哥華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大學的教授David Ley曾著書《遷移的百萬富翁》,描述了亞裔移民的興起。他說:「有許多在中國取得學位的專業人士來到加拿大,尤其是IT界人士。但不少人沒有加拿大的資格證書,英語水平也有問題,很多人已經回國。」熊鷹對此也有體會。隨著第一撥高教育背景的大陸移民潮,她和家人在2001年來到了溫哥華。女兒出生在加拿大,大兒子在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唸書,如今全家已經拿到身份。移民前,拿到MBA學位的她從事專業性工作,丈夫在廣州執掌某個大公司。來了之後,她在一家中介公司上班,而丈夫開車送貨。
現年41歲的熊鷹說,在頭幾年裡他們忙於生計,完全想不到別的事,現在穩定下來後,他們不得不面對一些艱難的選擇。在他們最初移民加拿大的時候,想的是家人包括她的哥哥嫂嫂也會跟著過來,然後就可以把父母接來一起生活。然而移民申請的積壓導致移民們平均需要等七年才能把家庭成員帶過來。
熊鷹的父母已經70多歲了,加上夫婦倆意識到自己在溫哥華的工作發展空間有限,他們決定今年夏天就回國定居,與家人團聚。兒子會在加拿大繼續學業,女兒則帶回中國,讓她在某個國際學校上學。
「作出回國的決定很難,」熊鷹說,「但家人無法團聚的地方永遠也不是我們的家。」
「加拿大的市場很小,法律的限制使得個人創業較為困難。」
「在這裡創業很困難。加拿大機會不少,但中國的機會更多。」
「在你的專業領域找份工作或許沒那麼容易,不過工作還是有的。」
「來加拿大前我在日本留學,在那裡一切都有人照應,服務週到。抵達這裡時我以為有人來接機,結果沒有。在這裡,人們更強調獨立生存的能力。」
「別來了之後身在曹營心在漢,老是對比加拿大與中國的生活。這兩個國家生活都各有利弊,不過一旦決定移民,記得入鄉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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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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