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檢查最常見不合格的十個項目(圖)
如何做房東 系列文章3
(編者按:《如何做房東》 系列文章是針對華人在美國,特別是波士頓地區買房出租須知的法律及房產管理實務的系列介紹。)
根據目前的法律,波士頓的房東們必須在新房客入住前後45天之內,請市政府屋檢服務部(Inspect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 ,簡稱ISD)或合格的獨立屋檢員(private authorized inspector)檢查他們要出租的單元是否符合麻州衛生法令(State Sanitary Code)的規定。
波士頓亞裔房東協會(BALA)發起人、中城地產總裁潘樹仁先生表示,大部分的房東們只在出租前整修清理房子,做出租的準備,但其實已經出租許久的房屋也須要安排做定期檢查,以防患未然免除可能的大筆維修費用, 又可避免與新的法令與規定衝突。
出租房屋必須裝有合格且能正常工作的煙霧警報器及一氧化碳警報器。
(圖片來源:fotolia.com)
以下是由波士頓都會區住宅合作夥伴(Metropolitan Boston Housing Partnership's )的屋檢員列舉的房屋檢查不通過最常見的十個問題。請您在正式進行屋檢前,先看看是否已經做到這幾點:
一、屋內要安裝煙霧警報器及一氧化碳警報器,並運行良好。
二、窗戶開關正常,窗開時無須外物支撐。並要有窗鎖及紗窗。
三、建築物內外任何有四級或以上的台階,都須安裝把手。
四、浴室裡必須有窗子, 或裝有運行良好的排氣設備。
五、屋內的門不能有任何反鎖裝置,導致人無法出去。
六、地板的鋪設不能對屋內走動造成危險,浴室及廚房地板必須防水且容易清理。
七、在每年9月15日到6月15日之間,暖氣的供應必須能維持至少室溫華氏68度;熱水供應也要正常,水溫應在華氏110-130度之間。
八、門窗要能關緊,不透風,不進雨;水管不能有漏水的情況。
九、須有一個運作良好且乾淨的爐子。
十、建築物外部的前面後面都要有燈光照明。
如果您有相關問題,歡迎電話諮詢波士頓亞裔房東協會潘樹仁先生,(617)834-4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