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小販的孩子驚恐地抱著被反綁的媽媽大哭
【看中國記者李筱雲綜合報導】3月6日,《南方都市報》記者拍到一組發生在廣州大道南靠近客村立交處的照片。照片中,幾個城管當著一個約2歲小女孩的面,掐住其擺攤母親的脖子並反綁帶走。小女孩見狀大哭……。該組圖片成為今天社會關注度最高的新聞之一。事件也引起大眾對兒童人身權益、城管暴力的多方問題討論。
從記者拍到的多張照片顯示,一名帶著約兩歲小女孩的母親在擺攤時,被幾個城管人員當著孩子面掐住脖子並反綁。小女孩在一旁見狀大哭。母親被帶上警車前,蹲下和痛哭的女兒告別,但卻因為雙手被反綁而無法擁抱孩子。
城管人員當著孩子面掐住其擺攤母親脖子
中國何時成為了無視兒童存在的國家?
竊車殺嬰慘案剛發生後,該則消息特別受到大眾關注,許多人認為城管執法過當,譴責不應在小孩面前對母親如此粗暴。「幾天來我一直想不通長春盜車賊是在怎樣的環境中長大的,才能對兩個月嬰兒下毒手。看到這組圖我明白了。我們何時成為了無視兒童存在的國家?就算他媽販毒,您也應該先抱開兩歲孩子讓其迴避再給其母上銬吧?執法環境中如有未成年人,應照顧其心理承受力。我想聽正在北京開兩會的廣東代表委員對此圖的看法。」著名兒童作家鄭淵潔對該則新聞評論道。
社會學學者於建嶸也在微博寫道:她是一位帶著年幼的孩子在街頭尋找生活的小販,她也許違反了你們大都市的管理規定,她也許冒犯了城管大爺們神一般的尊嚴。但我請求你們,別當著孩子對她欺凌﹔我請求你們鬆開她的雙手,被嚇壞了的孩子需要她安撫!還有,我請求正在人民大會堂高談闊論的代表和委員們記住,這是2013年3月6日的中國廣州。
「看到那張照片,小女孩抱著被反捆著雙手的媽媽時,我哭了。就是抓捕犯人,也有規定不得當著其未成年孩子的面戴手銬。」《大河報》記者「亮冰娜無窮動」說。
「超級憤怒!無論這女子有多大的罪,在她孩子在場的情況下你都得給予一定的‘人文關懷’。」社會化媒體營銷研究者杜子建譴責城管暴力。
大量網路評論表示不解為何要如此暴力對待一名母親。網友逆風蝴蝶說:這樣一個帶孩子的母親,是跑不了的,也沒什麼殺傷力,你們人多勢眾,完全可以協商解決的事情,為什麼要暴力解決?!
「洗腦教育讓社會對生命漠視」
對此,網路時評作者吳少華認為,該則城管暴力執法新聞,正可以說明長春殺嬰案的原因,就是對生命尊嚴的漠視,這個根源來自於官方長期教育人民的:「愛憎分明的階級立場」。
吳少華撰文寫道,3月5日,中共官方的「學習雷鋒日」才剛過,雷鋒說:對待敵人要像嚴冬一樣殘酷無情。周恩來給雷鋒題詞是:學習雷鋒愛憎分明的階級立場。所以,1970年3月5日的北京工人體育場,遇羅克這樣的「思想異端」在10萬群眾的喊殺聲中被處極刑,同日遇難的還有北大右派學生顧文選等19人。大概,廣州城管當著2歲孩子的面掐其母的脖子並上銬,是把靠擺攤求生的婦女與2歲孩子當成了敵人,像雷鋒一樣「愛憎分明的階級立場」、「對待敵人要像嚴冬一樣殘酷無情」。
他認為,從廣州城管對商販母女施虐的圖片,可以明白造成長春殺嬰案的深層社會原因,正是官方幾十年長期摧毀倫理文化及信仰,灌輸仇恨的洗腦教育造成。「行為中表現出的對生命的漠視,是整個中國社會的肖像。生命價值低於鴻毛。」
「壓垮駱駝的最後稻草」
針對該起事件,作者杜君立發表在《共識網》的文章《流氓的體制進化》寫道,過去10年來,城管這種「合法」的暴力和殺戮在中國的城市已經越來越司空見慣。披著國徽的「中國城管」是體制的象徵,他們有了打人執照。文章說:「中國城管逐漸向‘行政執法’轉化,試圖將暴力合法化,將其培養為政府看家護院的私家衛隊,這支地方民兵武裝只承認權力,不承認任何法律,也不受任何法律制約。」
他並認為,風起於青萍之末,「當年造成臺灣數萬人死亡和整個臺灣動盪的‘二二八事件’,就是由一例城管打人事件而起,此事徹底改變了臺灣的政治生態。」「流氓成性招災惹禍的中國城管絕對是一種不祥的災星,他們極有可能點燃中國這個火藥桶,到那時,中國城管這根最後一根稻草改變的將不止是中國的街頭,而是整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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